法律分析:定額調整部分,今年廣西的定額調整部分是每人每月增加44元,相對於去年的46元有所降低。掛鉤調整工齡部分,廣西此次對於年限的調整從去年的1.9元降低到了1.8元,幅度不大,每人每月增加的幅度降低了0.1元,可以接受。掛鉤調整比例部分,今年的比例與去年的比例持平,都是1.2%,沒有變化。傾斜調整高齡部分,年滿70周歲的,每人每月可以增加年限的3倍,70歲增加3元,71周歲增加6元,80歲增加30元。相對於去年的5元有所降低。傾斜調整艱苦邊遠地區部分,今年傾斜5元,相對於去年的8元也是降低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社會保險關系,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共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㈡ 廣西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一)定額調整;(二)掛鉤調整;(三)適當傾斜調整;(四)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
法律依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44元。
(二)掛鉤調整
掛鉤調整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繳費年限掛鉤。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不含折算工齡)增加基本養老金,即每滿一年(累計繳費月數換算為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8元。
2.基本養老金掛鉤。退休人員按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適當傾斜調整
1.截至2020年12月(含當月,以月計,下同)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元,超過70周歲的每增長1周歲(不滿1周歲的按1周歲計算),每人每月再增加3元。退休人員年齡認定以本人退休或領取基本養老金時認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2.2020年12月前在我區艱苦邊遠地區(具體名單詳見附件1)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元。
(四)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第(一)、(二)、(三)點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應發基本養老金未達到2844元的,按月基本養老金2844元計發。
㈢ 廣西退休金職務升降補差如何計算
按80%計發。
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㈣ 廣西養老金上調方案
法律分析:2021年廣西基本養老金調整繼續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具體調整標准為:(一)定額調整按每人44元/月增加。(二)掛鉤調整由兩部分組成,一是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1.8元,二是按本人2020年12月應發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月基本養老金。(三)適當傾斜包含高齡傾斜和艱苦邊遠地區傾斜,截至2020年12月(含當月,下同)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元,超過70周歲的每增長1周歲(不滿1周歲的按1周歲計算),每人每月再增加3元。退休人員年齡認定以本人退休或領取基本養老金時認定的出生年、月為准。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
法律依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一、調整范圍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含2020年12月按規定核定基本養老金並從2021年1月起按月發放基本養老金的人員,以下統稱退休人員)。二、調整辦法和標准(一)定額調整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44元。(二)掛鉤調整掛鉤調整由以下兩部分組成:1.繳費年限掛鉤。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不含折算工齡)增加基本養老金,即每滿一年(累計繳費月數換算為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8元。2.基本養老金掛鉤。退休人員按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三)適當傾斜調整1.截至2020年12月(含當月,以月計,下同)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元,超過70周歲的每增長1周歲(不滿1周歲的按1周歲計算),每人每月再增加3元。退休人員年齡認定以本人退休或領取基本養老金時認定的出生年、月為准。2.2020年12月前在我區艱苦邊遠地區(具體名單詳見附件1)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元。(四)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第(一)、(二)、(三)點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應發基本養老金未達到2844元的,按月基本養老金2844元計發。
㈤ 廣西2021年養老金調整方案細則
法律分析:廣西今年養老金的調整仍然由三部分組成,即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人均漲幅為4.5%左右,企退人員人均增加金額為101元。增加的養老金最晚6月30前會落實發放到位。
1、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44元,調整體現社會公平 。去年的標準是46元,同比減少了2元。
2、掛鉤調整:雙掛鉤,體現激勵機制,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 。
(1)與繳費年限掛鉤
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1.8元。不滿1年的零頭,一律按1年計算。2020年的標准分別是1.9元,同比減少了0.1元。
(2)與養老金水平掛鉤
和本人2020年12月的養老金水平掛鉤,按比例增加1.2%。2020年同樣是1.2%,沒有變化。
3、傾斜調整:在上述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高齡、艱苦邊遠退休人員和企退軍轉幹部傾斜等三類特殊人群予以照顧,額外多漲養老金。
(1)高齡傾斜
截至2020年12月年滿70周歲的,增加3元,超過70周歲的,每增長1周歲(,每人每月再增加3元。不滿1周歲的,按1周歲計算。2020年的標准都是5元。同比減少2元。
(2)向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傾斜
每人每月增加5元。 2020年增加8元,同比減少3元。
(3)向企退軍轉幹部傾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十條 第一款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㈥ 廣西養老金調整方案細則
法律分析:城鎮退休職工養老金人均水平為2906元,按照4.5%~5%的幅度預測。2021年人均養老金增加金額約為130元~145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㈦ 2021年廣西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聯合印發《關於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對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含2019年12月按規定核定基本養老金並從2020年1月起按月發放基本養老金的人員,以下統稱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漲水平為2019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
法律依據:《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三、調整辦法。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
㈧ 廣西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第一,定額調整減少。
今年廣西定額調整,每個人是增加44元。去年是每人增加46元,定額調整水平降低2元。
第二,繳費年限掛鉤金額降低。
今年廣西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8元。
去年是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了1.9元。也就是今年微微降低了一毛錢。
第三,養老金掛鉤比例沒變。
今年廣西養老金水平掛鉤增加1.2%,去年也是1.2%,漲幅沒有變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於提高2021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通知》 一、提高標准、時間和范圍
(一)提高標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自治區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從原來的每人每月121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31元,即增加10 元。65周歲以上參保人員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相應提高至每人每月136元。
(二)實施時間和范圍。從2021年7月1日起,所有符合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員,按照增加的標准相應提高基礎養老金待遇。
㈨ 廣西2021年養老金調整
法律分析: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8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確定。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基本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兼顧公平與激勵,合理確定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三部分比重。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一) 符合第一條第(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百分之七十五發給;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
(二) 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 應按最高的標准發給。 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㈩ 廣西養老金調整
法律分析:2021年6月,廣西省人社廳和財政廳發布了《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桂人社規〔2021〕3號)》,詳情可以前往廣西省人社廳官網查詢。
法律依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桂人社規〔2021〕3號)》第二條規定:(一)定額調整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44元。(二)掛鉤調整掛鉤調整由以下兩部分組成:1.繳費年限掛鉤。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不含折算工齡)增加基本養老金,即每滿一年(累計繳費月數換算為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8元。2.基本養老金掛鉤。退休人員按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三)適當傾斜調整1.截至2020年12月(含當月,以月計,下同)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元,超過70周歲的每增長1周歲(不滿1周歲的按1周歲計算),每人每月再增加3元。退休人員年齡認定以本人退休或領取基本養老金時認定的出生年、月為准。2.2020年12月前在我區艱苦邊遠地區(具體名單詳見附件1)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元。(四)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第(一)、(二)、(三)點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應發基本養老金未達到2844元的,按月基本養老金2844元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