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21年廣東省養老金調整方案細則
法律分析:針對養老金發放問題,在1月26日人社部召開的2020年第四季度新聞發布會上,人社部新聞發言人盧愛紅表示,2020年社保待遇按時足額發放,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全面完成。下一步,人社部扎實推進各項社會保險改革,建設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險制度,為廣大參保人員提供更加安全有力的保障、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務。
法律依據:《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調整辦法上,通知提出,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繼續確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
㈡ 2021年廣東省退休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21〕22號)規定,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從2021年1月1日起,調整全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一、調整范圍。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全國總體調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各省以全國總體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三、調整辦法。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
㈢ 廣東2021年退休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1、首先是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在原有的基礎上增加45元。相比於20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60月,略有下降。
2、第二部分是掛鉤調整。掛鉤調整又分為基本養老金掛鉤和繳費年限掛鉤,本著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原則來實施。在和基本養老金掛鉤方面,上調的比例為1.8%,同樣是近五年的最低水平。
3、第三個部分是傾斜調整。傾斜調整部分主要是面向高齡老人。主要覆蓋的年齡段是70歲以上老人,上不封頂。對於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老人,每人每月的養老金增加30元,年增加額度為360元。年滿80周歲、不滿90周歲的老人,每人每月養老金增加50元,年增加額度為600元。年滿90周歲、不滿100周歲的老人,每人每月的養老金增加100元,即每年增加1200元。對於年滿100周歲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的養老金增加300元,一年的增加額度為3600元。與往年相比,今年的調整幅度較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㈣ 廣東退休金上調新政策
法律分析:調整的基本養老金包括定額部分、掛鉤部分和傾斜部分。
具體調整辦法詳見《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附件1)、《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政策問答》(附件2)和《養老金調整計算實例》(附件3)。
法律依據:《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三、調整辦法
調整的基本養老金包括定額部分、掛鉤部分和傾斜部分。
具體調整辦法詳見《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附件1)、《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政策問答》(附件2)和《養老金調整計算實例》(附件3)。
㈤ 廣東省養老金上調方案
法律分析:2021年6月,廣東省人社廳、財政廳發布了《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對廣東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進行了調整,詳情可以查詢廣東省人社廳官方網站。
法律依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第三條: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具體如下:(一)定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每人每月定額增加45元。(二)掛鉤調整。在定額調整的基礎上,按照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原則,實行與本人基本養老金和繳費年限分別實行掛鉤調整:1.按基本養老金定比增加。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1.8%再增加基本養老金。2.按繳費年限長短增加。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下同)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增加1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每超過1年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再增加1元。增加額少於15元的,按15元發放。(三)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再對退休的高齡人員和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軍轉幹部分別實行傾斜調整增加:1.對符合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范圍的高齡退休人員,再按以下辦法進行傾斜調整:2020年12月31日前(含當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30元;年滿80周歲不滿9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50元;年滿90周歲不滿10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100元;年滿10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發300。對上述高齡人員再傾斜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納入以後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基數。2.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在本次調整後如果未達到所在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
㈥ 廣東2021年企業退休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2021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與廣東省近五年養老金調整情況進行比較,主要有三個特點。總體調整水平為「降」」降「」降「。
1.調整時間提前近一個月。去年,廣東省發布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消息的時間是在7月6日,今年,則在6月23日就公布2021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比去年發布調整時間提前半個多月。
2.定額調整水平有所降低。2021年基本養老金每人每月定額增加45元,為近五年最低水平,比去年定額調整水平降低了15元。
3.養老金掛鉤調整「一平一降」。2017年以來,繳費年限掛鉤調整一直保持一個調整水平,2021年仍實行了,繳費年限每滿1年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增加1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每超過1年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再增加1元。2021年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進行了大的調整,降低調整水平,比2020年降低0.4%,為近五年最低點,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標準的降低,也是符合今年大的方向,有利於養老金水平高低差距的控制,避免養老金水平調整拉大新的差距。
4.傾斜調整水平降低幅度較大 。高齡傾斜調整在2019年、2020年細化高齡年齡段後,傾斜的調整水平實現了新的突破。2021年,高齡傾斜調整實行了新的高齡年齡段的劃分,由原來的六個高齡年齡段,改為今年四個高齡年齡段進行調整,調整水平大幅度降低,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年滿80周歲不滿90周歲、、年滿90周歲不滿100周歲、年滿100周歲及以上的高齡年齡段分別增加30元、50元、100元、300元,與去年調整水平相比降低一半還多。
法律依據:《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粵人社規〔2021〕13號) 第三條 調整辦法
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具體如下:
(一)定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每人每月定額增加45元。
(二)掛鉤調整。在定額調整的基礎上,按照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原則,實行與本人基本養老金和繳費年限分別實行掛鉤調整:
1.按基本養老金定比增加。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1.8%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2.按繳費年限長短增加。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下同)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增加1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每超過1年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再增加1元。增加額少於15元的,按15元發放。
(三)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再對退休的高齡人員和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軍轉幹部分別實行傾斜調整增加:
1.對符合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范圍的高齡退休人員,再按以下辦法進行傾斜調整:2020年12月31日前(含當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30元;年滿80周歲不滿9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50元;年滿90周歲不滿10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100元;年滿10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發300。對上述高齡人員再傾斜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納入以後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基數。
2.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在本次調整後如果未達到所在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
㈦ 廣東退休人員工資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一)掛鉤調整
1、與本人累計繳費年限掛鉤,繳費每滿一年,增加2元。不滿一年的零頭按一年計算。
2、與本人2019年12月養老金水平掛鉤,按比例增加1%。
(二)定額調整
每人增加53元。
(三)傾斜調整
1、高齡老人
70至79周歲,每月增加40元;80歲及以上,增加65元。
2、艱苦邊遠地區退休
根據邊遠地區的類別不同分別增加養老金。1~6類艱苦邊遠地區,分別額外增加5元、10元、15元、20元、25元、30元。
3、企退軍轉幹部
調整後養老金水平不低於企退人員人均養老金水平。
法律依據:《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㈧ 廣東退休工資調整方案2021
法律分析: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一)定額調整。每人基本養老金月標準定額增加60元。
(二)掛鉤調整。
1.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2.2%加發。
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下同)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增加1
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超過15年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再增加1元。增加額少於15元
的,按15元發放。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印發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的通知》
第五條 養老基金投資委託人(以下簡稱委託人)與養老基金投資受託機構(以下簡稱受託機構)簽訂委託投資合同,受託機構與養老基金託管機構(以下簡稱託管機構)簽訂託管合同、與養老基金投資管理機構(以下簡稱投資管理機構)簽訂投資管理合同。
委託人、受託機構、託管機構、投資管理機構的權利義務,依照本辦法在養老基金委託投資合同、託管合同和投資管理合同中約定。
第六條 養老基金資產獨立於委託人、受託機構、託管機構、投資管理機構的固有財產及其管理的其他財產。委託人、受託機構、託管機構、投資管理機構不得將養老基金資產歸入其固有財產。
㈨ 廣東省2021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從2021年1月1日起,調整全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具體如下:
(一)定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每人每月定額增加45元。
(二)掛鉤調整。在定額調整的基礎上,按照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原則,與本人基本養老金和繳費年限分別實行掛鉤調整:
1.按基本養老金定比增加。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1.8%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2.按繳費年限長短增加。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下同)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增加1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每超過1年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再增加1元。增加額少於15元的,按15元發放。
(三)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再對退休的高齡人員和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軍轉幹部分別實行傾斜調整增加:
1.對符合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范圍的高齡退休人員,再按以下辦法進行傾斜調整:2020年12月31日前(含當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30元;年滿80周歲不滿9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50元;年滿90周歲不滿10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100元;年滿10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發300元。對上述高齡人員再傾斜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納入以後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基數。
2.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在本次調整後如果未達到所在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2020年12月31日前(含當日)已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以及2020年12月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以2020年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計發基數計發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本次調整的時間自2021年1月1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