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休工資由哪個部門計算
退休工資是由各地的勞動保障部門來進行核算的,具體核算是根據養老保險的繳費年數和其他規定來計算的。我國已經全面實行養老保險制度,單位會幫員工繳納養老保險,員工的退休工資均有社保中心計算和支付。
根據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了加強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以下簡稱基金)的管理,確保基金的使用安全、有效,根據《國務院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第十條關於"社會保險管理機構應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建立健全基金管理的各項制度"的規定,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勞動部負責制定企業職工和機關事業單位勞動合同制工人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的各項制度和政策,監督檢查全國基金管理情況。地方各級勞動行政部門負責制定本地區基金管理制度的實施辦法,監督檢查本地區基金管理情況。
第三條 勞動部社會保險管理機構負責全國基金管理工作,指導地方各級社會保險管理機構的基金管理工作。地方各級社會保險管理機構負責本地區的基金管理工作。經國務院批准實行系統統籌部門的社會保險管理機構負責本部門、總公司的直屬國有企業基金管理工作。
第四條 各級社會保險管理機構必須按照本規定管理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
2. 退休金是按戶籍還是按參保地計算
1、國家繳納養老保險,遵循的是屬地原則,也就是說,必須在戶口所在地辦理參保手續,異地是不辦理參保手續的。
2、但是,如果參保人屬於企業職工,或者是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參保就不受戶口限制,由用人單位負責參保繳費,如果達到退休年齡,繳費又達到了最低15年以上,就可以在單位參保所在地辦理退休手續,而不是在戶口所在地辦理退休。
所以如果是城鎮職工參保,參保可以不熟戶口限制,異地也可以參保,如果是靈活就業個人參保就需要到戶籍地去參保。
二、有哪些領取標准?
1、非戶籍參保的人員,在退休的時候只有在當地繳納滿10年才可以做出選擇,如果在外打工的時候,在打工的地方沒有繳納滿10年社保的話,轉移到上一個滿10年的社保繳納地,各個參保地都不足10年,那就只能在戶籍地辦理退休了。
2、在參保人退休之後,根據國家規定,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關系,不再辦理轉移,不論戶口遷移到哪裡,仍然由支付養老金的社會保險機構發放養老金,退休之後的養老金上調,也按退休時參保地規定給予調整,而不是按照戶口所在地規定調整。
醫療保險也按退休前參保的醫療機構辦理,享受參保地相關待遇。
前提是全部繳費年限至少滿15年,然後在哪裡退休要看你的交社保情況:
1、如果你退休時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地,那當然在戶籍地辦理退休手續;
2、如果你退休時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地,假設在A城市,如果你在A城市繳費至少滿10年,你就在A城市辦理退休手續;
3、如果你退休時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地,假設在A城市,但是你在A城市繳費不滿10年,那麼就轉到最近一個繳費滿10年的城市辦理退休手續;
4、如果你退休時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地,但是你在其它任何一個城市的繳費都不滿10年,那你還是要轉到戶籍所在地辦理退休。
如果是多地繳納是分段計算的,如果還是不明白,可以去當地社保局咨詢窗口,具體在了解。
3. 異地繳社保,以後退休按哪裡的標准
這個主要看你在哪辦退休了,在戶口所在地退休,就按戶口所在地的退休標准領退休費,如果在社保繳納所在地退休,就按繳納社保所在地的標准退休。
4. 退休後社保的工資是在戶口所在地領還是在最後繳社保的當地領
退休以後社保的工資是在戶口所在地領,還是在最後繳社保的當地領,這要看你所交那社保的年限了,如果你在一個地方交納社保滿10年以上的話,是可以享受在當地領取的。如果在多個地區繳納社保的話,那麼只能在戶口所在地領取。
5. 在異地交納社保,退休後工資在哪領取
在異地繳納社保,如果社保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繳費年限達到十五年或者更多的年限,就可以在異地辦理社保養老和醫保退休,到時候銀行卡辦一張全國通用的,在自己家鄉的所屬銀行就可以領取退休金。
6. 我想問社保在不是戶口所在地買,以後退休是按哪裡的拿退休金
在哪個地方辦理的退休,就享受哪個地方的退休待遇
政策:達到法定退休條件時,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地,由戶籍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若達到法定退休條件時,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則按下列原則確定養老金領取地:
累計繳費年限在某一個地方滿10年及以上的,在該地領取。
累計繳費年限在多個地方滿10年的,在最後一個滿10年繳費年限的地方領取。
累計繳費年限在各地均不滿10年的,則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參保人將養老關系和個人賬戶轉回戶籍地,在戶籍地按規定辦理領取
養老保險最低累計需交夠15年
7. 請問,我是外地人,如果在上海交社保滿15年,之後的退休金是按照上海的標准發放,還是按照原籍的標准發
可以按照上海的標准,計算你的退休工資,但是需要你工作到法定退休年齡,如果早就被單位辭退,社保中心不辦理退休手續。
8. 在外地工作交社保滿十五年後領取退休金是按外地工作地的標准還是戶口所在地的標准呢
人社部規[2016]5號《關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若干問題的通知》規定,對四種不同情況做了不同的規定,原文摘抄見下:
「一、關於視同繳費年限計算地問題。參保人員待遇領取地按照《暫行辦法》第六條和第十二條執行,即:
1、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2、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3、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4、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9. 退休金是按戶籍還是按參保地
參保地。在哪參保到了法定退休年齡,社保繳費年限滿足要求,就在參保地退休,享受參保地退休養老金待遇。
10. 在兩個地方繳納社保,繳滿15年後,最後以哪個地方的標准領取退休工資
在兩個地方繳納社保。繳滿15年後。最後應當在你開始交社保的地方領取退休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