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社保個人交15年怎麼辦理退休年齡
辦理退休要符合兩個條件。一交費15年,二年滿60周歲。 年齡的認定首先看身份證,如果身份證年齡和檔案年齡不相符,以檔案年齡為准。
『貳』 社保交夠15年沒到退休年齡怎麼辦
您好,繼續繳納,如果達到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滿15年,需要補繳。補繳有2種方法,一種是一次性繳到15年,即可享受退休待遇。另一種是按月繳,待到滿15年之後再享受待遇。而你省社保採取哪種方式,需要咨詢當地的社保。社會保險法出台之後參加養老保險人員,一般是採取延長退休年齡的方式,即第二種。
(一)、繼續補繳
將缺的社保的年限補繳上,有些人會出現沒交滿15年的情況,一般是因為在退休之前,沒有在意自己的社保是否有斷交,缺交的情況。
補交完之後就可以去相關部門,或者企業辦理退休手續了,這樣你就能在你退休年齡生日過後的第二個月領到你的養老金。
(二)、延遲退休
但是有些人的社保是沒辦法補繳的,因為沒有交滿15年社保年限的原因是因為已經交了10年了才發現自己已經到退休年齡了。
這種情況就比較復雜因為沒辦法補交,這樣就只能延遲退休,延遲退休就是說,每年繼續繳納社保費用,之前比如你已經交了10年了,那就需要延遲5年退休,再交滿5年的社保,補滿15年的年限,這樣你才有能領取養老金。
(三)、選擇退保
如果你覺得你等不起在繼續補繳的這幾年,可以選擇退掉前幾年繳納社保的。這樣是可以退還你之前交的那幾年的社保費用的,至於退還的流程就是,你之前的交社保錢其實進了兩個賬戶,一個是個人的賬戶,一個的統籌養老金的賬戶。
申請退保之後,你能領取的是屬於你個人賬戶里的錢,那之前交的社保的錢是這樣分配的,其中65%進入了統籌大保險賬戶,也就是國家的賬戶,35%進入了你個人的賬戶。你退保之後之前進入國家賬戶里65%的錢是取不出來的,只有你個人賬戶里35%的錢才能取出來,才是退還給你的之前繳納社保的錢。
二,參保年齡
1、參加企業職工社保(包括養老、醫療、工傷、失業和生育險)的年齡是16周歲,只要與企業建立了勞動關系,企業就有義務為其繳納社保。
2、少兒醫保的參保年齡是0-17周歲,有些深戶兒童是從一出生就辦理個人繳費,如果沒有變更為學校參保的話,只要扣款帳戶有錢,就會自動續保到17周歲,到了18歲就自動停交了,如果小孩沒有通過學校參加學生醫保,那就要辦理個人交醫療險,否則醫療待遇就中斷了。
社保問題的處理與退休年齡是有聯系的,社保的獲得就是自己在退休後進行的,如果自己在退休後仍舊沒有獲得屬於自己的社保金額,那麼對於當事人來說就是自己的社保繳納存在一定的拖欠,就是自己的社保繳納存在空缺,如果繳納不上就會無法獲得。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二條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第三條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的,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叄』 社保交15年了怎麼辦理退休
首先養老保險必須在退休前累計繳納足夠15年才能領取退休金。如果到達退休年齡還沒有交夠15年,可以辦理躉交,就是一次性將費用補齊。
另外,法定退休年齡是男60,女50,女幹部和靈活就業人員55歲。
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後退休手續:
申請材料
1、參保人本人或所在單位社保專管員在社保局列印《參保情況記錄表》,一式二份,需本人確認簽名,如果本人對《參保情況記錄表》上的參保記錄有異議的,需帶上個人的人事檔案到參保的社保局保險關系科(股)進行核實;
2、小一寸近期彩照一張;
3、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一張(A4紙張);
4、⑴辦理機關事業單位幹部退休業務需提供《幹部退休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註:參加職工養老保險企業幹部辦理退休業務時無需提供《幹部退休通知書》。)
⑵辦理特殊工種提前退休業務需攜帶參保人本人人事檔案資料;
⑶辦理因病提前退休的,需填寫《東莞市傷病職工(非因工)勞動能力鑒定介紹信》(一式兩聯)供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做鑒定,同時附上身份證、診療病歷、出院小結、縣級以上醫院(我市縣級以上綜合醫院為市中醫院和市人民醫院,精神病的專科醫院為市新涌醫院)近期三個月的診斷證明和檢查報告的復印件,原件備查。
辦理程序
1、參保人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一個月(特殊工種審核、因病提前退休需提前三個月申請審核或勞動能力鑒定),由參保人或所在單位社保專管員向社保經辦機構提交退休申請有關資料;
2、經社保經辦機構對參保人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且符合按月領取待遇條件的,發放《職工退休證》,從次月起按月支付基本養老金;
3、參保人在領取《職工退休證》的次月15日後,可攜帶身份證、社保卡、退休證到指定銀行列印存摺,領取基本養老金。
辦理時限
一般退休業務在受理之日辦結,特殊情況可延長5個工作日;因病和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的,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結。
溫馨提示
每月25日前受理退休業務申請,26日後順延至次月辦理,從辦結業務次月起發放基本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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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醫保交15年退休怎麼辦
社保交滿15年後可以不再交費。
如果有單位,即使繳滿15年,但職工還未退休的,企業還得繼續繳費,直至退休;個人繳納社保的話,可停繳,也可繼續繳納,根據當地政策,肯定也是繼續繳納好,養老保險是遵循「多繳多得」的原則,繳費基數越高、年限越長,退休時領取養老金也越多。
醫保也可以選擇不交,但是如果不交的,你在退休前不能享受醫保待遇。
你還需要注意以下問題:
1、社保需要要等到退休年齡到了以後辦理了退休才能領養老金。退休年齡(男60周歲、、女55周歲)
2、如果沒到退休年齡在停交保費到退休這期間,不能享受醫療待遇。在辦理了退休開始,可以享受醫療待遇。這之間可以用農合醫療或者城鄉醫療來代替。
3、社保的政策當地不一樣,建議你到社保部門直接咨詢,養老保險可咨詢當地熱線:12333;回答的最有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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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社保交滿15年還沒到退休年齡怎麼辦
社保交滿15年還沒到退休年齡,有工作單位的,就算參保滿15年了,工作單位也是必須繼續參保的,等到了退休的年齡,勞動者就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養老金能領取多少,主要看個人繳費年限長短、個人繳費基數高低和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社保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金就會越高。養老金的領取是無限期規定的,只要領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即使個人帳戶養老金已經用完,仍然會繼續按照原標准計發,況且,個人養老金還要逐年根據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增長。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在中國,社會保險 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陸』 社保交夠15年後,沒上班了,到退休年齡怎麼辦退休
交納社保滿十五年,到法定退休年齡可辦理退休手續。帶社保卡身份證去社保中心辦理。
『柒』 社保交滿15年後如何辦理退休
社保交滿15年 ,還必須符合退休年齡,才能夠去辦理退休手續 。
『捌』 買滿15年到社保退休年齡後怎樣辦理退休社
自己交滿15年社保費後,到了退休年齡就可以辦理退休,可以去社保局辦理就好了。
『玖』 個人社保15年怎麼辦理退休年齡
在人力資源管理實務中,我們經常會遇到這樣的情況,職工馬上就要退休了,可是他的基本養老保險沒有繳滿15年,離開工作崗位後無法按月領取養老金。於是,職工找到人力資源部門,希望企業能夠幫助解決。那麼,對於這種情況,企業HR應該如何指導職工操作呢?根據現行有效的政策,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保險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有三種辦法可以解決,職工可根據自己實際情況和意願,任意選擇其中一種。
一、繼續繳費,至滿15年止,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11年6月29日發布的《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第二條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首先,上述兩個法條都規定了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繼續繳費至滿15年,然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然而,早在2005年時,《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則規定,本決定實施後到達退休年齡但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人員,不發給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也就是說,在《社會保險法》實施之前,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是不能繼續繳費至15年並領取基本養老金的,職工本人只能一次性領取個人賬戶儲存額,養老保險關系被強制終止。
其次,允許繼續繳費,是後延繳費呢,還是一次性繳納(躉交)?《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第二條規定,……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除此之外,沒有作其他的具體規定。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國務院法制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組織編寫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釋義》一書的解釋,國家層面的法律法規之所以沒有規定繼續繳費的具體繳費方式,是「由於各地差別較大」,而把此項權力賦予了地方。
二、轉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同樣,《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第三條第一款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的,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這里有兩個問題需要說明:
1、根據國務院2014年2月21日發布的《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國務院決定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合並實施,在全國范圍內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2、《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第三條第一款規定的「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以及《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第八點第二款提到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優撫安置、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農村五保供養等社會保障制度以及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的銜接,按有關規定執行」,目前為止還沒有看到有相關的實施細則出台(不排除我看漏了)。根據上文提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釋義》一書的解釋(第74頁),「至於如何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如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涉及各項制度之間的統籌銜接,在缺乏充分的論證和取得足夠的實踐經驗之前,法律不宜馬上就作出具體規定,因此本法作了原則性規定」。
三、一次性取出個人賬戶儲存額,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第三條第二款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且未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告知其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後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這款規定有兩個問題值得我們注意:
1、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必須書面告知相應後果。首先,職工「可以」申請,而不是應當申請,職工既可以申請終止,也可以不申請終止,即選擇繼續繳費或轉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其次,申請終止的,必須提出書面申請。再次,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職工書面申請後,必須書面告知相應後果,職工本人書面確認後,方可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一次性支付個人賬戶儲存額給職工本人。
2、只支付職工個人賬戶儲存額給職工本人,不支付社會統籌賬戶儲存額。也就是說,用人單位所繳納的那部分社會保險費,被國家「統籌」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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