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教師退休後工資可以繼續隨政策漲嗎
退休工資是可以隨著政策一起上調的。
一、退休領取社會保險養老金的2個條件:
1.參保人的實際繳費年限在10年(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參加工作的)或15年(1998年10月1日及以後參加工作的)以上;.參保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達到退休年齡而繳費年限不足的,繼續繳費直至繳足方可退休)。
二、退休金計算方法: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累計滿10年或15年及其以上者,基本養老金按以下辦法計發: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退休金計算方法: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十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本人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本人退休年齡相對應的計發月數。有獨生子女證的,增加養老金總額的5%。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參加工作的,另有過渡性養老金。
三、影響養老金多少的3個因素:
1.退休時上年度省平工資(省平工資每年都在增加,養老金也就逐年水漲船高。所以,退休時間越晚,養老金越多);
2.本人繳費年限(包括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為繳費年限。繳費年限越長,養老金越多);
3.個人賬戶儲存額(繳費金額越多,養老金越多)。
注意:各地規定會不同,應以參保地的政策為准。
『貳』 二0一六年退休教師工資調整方案
國來家人社部與財政源部最近發出《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總體調整水平為2015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掛鉤調整體現為「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照顧。
近段時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正在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實施細則,預計正式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要耐心等待,但養老金提高部分都是從2016年1月開始補發的,敬候佳音。
『叄』 退休教師的工資調整後究竟是多少
在2009年教師實行績效工資改革之前,教師的工資還是只靠職稱取籌,那些低職稱教師月工資只有一千多元,高級教師每月也只能拿到二千元左右。最多年底學校發個幾百元錢的獎金,其它也就在沒有什麼福利待遇。
教師退休工資計算方法:
退休工資=工資X(工齡/法定工齡)X((75-法定退休年齡)/(75-退休年齡))
總退休工資=退休工資X12X(75-退休年齡)
註:75是指75歲。30年教齡教師的退休待遇為檔案工資的100%。
退休教師工資補發:
1、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5元
2、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用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
3、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低於統籌范圍內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員(不包括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軍隊轉業幹部、原工商業者),在按繳費年限調整養老金的基礎上,再按下述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
1、繳費年限滿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
2、繳費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3、繳費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
4、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
5、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
(3)退休教師工資上調最新政策擴展閱讀:
績效工資的分配:
1、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和獎勵性兩部分。基礎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水平、崗位職責等因素,占績效工資總量的70%,具體項目和標准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財政、教育部門確定,一般按月發放。
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在考核的基礎上,由學校確定分配方式和辦法。根據實際情況,在績效工資中設立班主任津貼、崗位津貼、農村學校教師補貼、超課時津貼、教育教學成果獎勵等項目。
2、充分發揮績效工資分配的激勵導向作用。教育部門要制定績效考核辦法,加強對學校內部考核的指導。學校要完善內部考核制度,根據教師、管理、
工勤技能等崗位的不同特點,實行分類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在分配中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
3、學校制定績效工資分配辦法要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徵求教職工的意見。分配辦法由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後,報學校主管部門批准,並在本校公開。
4、校長的績效工資,在人事、財政部門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范圍內,由主管部門根據對校長的考核結果統籌考慮確定。
相關政策:
1、《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監察部、財政部、人事部、審計署關於嚴肅紀律加強公務員工資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廳字〔2005〕10號)下發前,學校發放的改革性補貼,除超過規定標准和范圍發放的之外,
暫時保留,不納入績效工資,另行規范。在規范辦法出台前,一律不得出台新的改革性補貼項目、提高現有改革性補貼項目的標准和擴大發放范圍。
2、原國家規定的班主任津貼與績效工資中的班主任津貼項目歸並,不再分設,納入績效工資管理。
3、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時,對完全中學中從事非義務教育教師的津貼補貼問題,由學校統籌考慮。
4、在實施績效工資的同時,對義務教育學校離退休人員發放生活補貼,標准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財政部門確定,績效工資不作為計發離退休費的基數。
5、績效工資後,學校不得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外自行發放任何津貼補貼或獎金,不得違反規定的程序和辦法進行分配。對違反政策規定的,堅決予以糾正,並進行嚴肅處理。
『肆』 已退休教師漲工資方案已退休教師工資如何調整
國家人社部與財政部最近發出《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總體調整水平為2015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掛鉤調整體現為「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照顧。
近段時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正在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實施細則,預計正式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要耐心等待,但養老金提高部分都是從2016年1月開始補發的,敬候佳音。
『伍』 2014年10月1日後退休教師工資調整的政策和標准
國家人社部與財政部最近發出《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總體調整水平為2015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掛鉤調整體現為「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照顧。
我國現行的高校教師退休養老制度建立於20世紀50年代初,隨後雖經幾次修改和調整,但國家和單位包辦的制度結構沒有變化。隨著最近十幾年高等教育事業的進步,目前這種傳統型的退休養老制度已逐漸不能適應當前的需要。對目前高校的退休養老制度作出分析,解析現存的問題以及實行改革可能面對的難題,是進行改革的首要工作。
『陸』 我是老師,想了解教師工資上調最新政策怎麼規定的
2017教師工資上調政策最新消息
教師的經濟地位一般是通過教師的工資收入及其福利待遇與其它職業相比較而確定的。從世界范圍內看,多數發達國家和一些發展中國家都非常重視提高本國教師的經濟地位,通過給教師以優厚的工資待遇和諸如帶薪假期、退休金、醫療保險、住房補貼等福利,使教師的生活保持在中等以上的水平,以形成一支穩定的、高質量的師資隊伍,滿足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
中國由於歷史與現實的種種原因,教師的經濟收入始終處於較低的水平,20世紀70年代末期甚至出現了教師與體力勞動者收入倒掛的現象。改革開放以後,同其它行業相比,教師的工資仍然偏低。
2017教師工資改革標准細則
1、基本工資:辦事員2800元;科員3000元;副科級3100元;科級3300元;副處級3600元;處級4000元;副廳級4400元;廳級5000元;副部級5500元;部級6000元 辦事員三周按科員待;科員五按副科級待;副科級十周按科級待;科級十周按副處級待;副處級十周按處級待;縣級十五周按副廳待;副廳級二十周按廳級待;初套改累計限應職務待遇確定基本工資
2、工齡工資(工資改革案):每60元虛計算按月發放三調
3、獎勵工資:每月300元度考核合格者1月停發直至考核合格1月繼續發放三調
(1)車補隨工資每月發放標准=基本工資÷5逢進十
(2)取暖補助發放標准=基本工資÷3逢進十
(3)勤補助班每30元顧至每扣發30元經單位領導批准病假、事假家規定節假等0元三調
4、山區補助:農村山區公務員享受山區補助標准=基本工資÷10按月發放三調
5、區差別補助:各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區差別工資 除養、醫療補助按現行政策執行外公積金、獨費等切現行補助全部廢止 ;新參加工作員基本工資確定 高、技校、專辦事員確定;專科員確定;本科副科級確定;碩士科級確定
6、退休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員退休費 退休前工資×80%三調
7、政治工作員:參照同級行政員工資標准執行工資改革案
8、其各類專業技術員:職務工資標准按照務院批准各關主管部門同類員職務工資標准執行
9、基礎工資、工齡津貼、獎勵工資按照家統規定標准執行工資改革案
10、高等校工:原則執行家機關事業單位工結構工資制及其工資標准
11、產性工崗位(技術):工資標准由校參照家機關工基礎工資、崗位工資標准表結合校特點擬定需報經校級主管部門或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府批准執行
『柒』 退休養老金上調細則退休教師漲多少
機關事業單位,國家明確規定從2014年10月份調整工資,已經退休的,調整退休金。
機關事業單位的調整,不分教師或者其他行業,而是根據職務或者技術職稱進行調整的,各地的調整標准,是不一樣的,具體要根據當地文件執行,以遼寧省為例:
1離休人員每月最高增加1400元
根據《遼寧省關於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的實施意見》,離休人員每月按下列標准增加離休費:行政管理人員,省部級正職及以上1400元,省部級副職1140元,廳局級正職900元,廳局級副職730元,縣處級正職570元,縣處級副職480元,鄉科級及以下400元;專業技術人員,教授及相當職務820元,副教授及相當職務540元,講師(含相當職務)及以下職務400元。退休人員每月按下列標准增加退休費:行政管理人員,省部級及以上1100元,廳局級700元,縣處級460元,鄉科級350元,科員及辦事員260元;專業技術人員,教授及相當職務700元,副教授及相當職務460元,講師及相當職務350元,助教(含相當職務)及以下職務260元;工人,高級技師和技師350元,高級工以下(含高級工)及普通工260元。
2 工齡30年以上無技術等級工人每月增加330元
1993年工資制度改革前退休的無職務(技術等級)人員,按下列辦法增加退休費:無職務的幹部:按本人1985年工資制度改革前執行的標准工資額(六類工資區)確定增加退休費標准,每月增加退休費標准為:原標准工資額在138元及以上的,增加550元;原標准工資額在87.5元及以上的,增加400元;原標准工資額在70元及以上的,增加330元;原標准工資額不足70元的,增加260元。無技術等級的工人:工齡在30年以上(含30年)的,每月增加退休費標准為330元;工齡在29年以下的,增加260元。
31934年9月30日前出生的離退休(職)人員每月再增加100元
此外,根據國務院《關於高級專家退休問題的補充規定》(國發〔1986〕26號)享受原工資100%退休費的退休老專家,每月增加退休費標准為,教授及相當職務760元,副教授及相當職務500元。按國家規定辦理退職的人員,按每人每月260元增加退職生活費。在按以上標准增加離退休(職)費的基礎上,1934年9月30日前出生的離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1934年10月1日至1939年9月30日期間出生的離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4增加的離退休(職)費將納入本人基本離退休(職)費基數
根據實施意見的有關規定,離退休(職)人員按本人現執行的離退休(職)費所對應的職務增加離退休(職)費。按照有關規定並經組織批准,離休後提高了政治、生活待遇的離休人員,按照提高後的職務待遇增加離休費。只提高了住房、醫療,坐車等單項待遇的離休人員,按其離休時實際擔任的職務增加離休費。無職務的離休人員,按現執行離休費待遇所對應的職務增加離休費。
增加離退休(職)費人員中,自2014年10月1日至本方案實施期間死亡的,增加的離退休(職)費補發到其死亡之月止。離退休(職)人員增加的離退休(職)費,納入本人基本離退休(職)費基數;離休人員增加的離休費,從2014年度起納入計發1—2個月的生活補貼基數。按照本人l985年工資制度改革前執行的標准工資額確定增加離退休費標準的規定,僅適用於這次增加離退休費,不涉及職務認定和其他待遇問題。
『捌』 退休早的老教師30年工齡工資調整政策
1987年12月12日以前,城鎮退伍義務兵待分配的時間,不計算為連續工齡。1987年12月12日以後待分配版的時間,應計算為連續工權齡。但接到安排工作通知後,逾期半年無正當理由經多次教育仍不報到的,按社會待業人員對待。工齡計算:
1.折疊連續計演算法也叫工齡連續計算。例如,某職工從甲單位調到乙單位工作,其在甲、乙兩個單位的工作時間應不間斷地計算為連續工齡;
2.折疊合並計算也叫合並計算連續工齡。是指職工的工作經歷中,一般非本人主觀原因間斷了一段時間,把這段間斷的時間扣除,間斷前後兩段工作時間合並計算;
3.折疊工齡折演算法:從事特殊工種和特殊工作環境工作的工人,連續工齡可進行折算。
『玖』 一三年之前退休的教師工資今年有上調嗎
有,按國家有關規定,只要退休的老師,行政事業,企業單位的退休人員,2019年按%5左右上調工資。
『拾』 退休教師工資是怎樣調整的
已退休的教師,是否增加基本養老金,與在職教師工資改革調整無關,不隨在職教師參加工資調整,按照國家規定,統一參加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
依據
國務院
《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國發〔2015〕2號
四、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本決定實施後參加工作、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本人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詳見附件)。
本決定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具體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指導實施。
本決定實施後達到退休年齡但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人員,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處理和基本養老金計發比照《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13號)執行。
本決定實施前已經退休的人員,繼續按照國家規定的原待遇標准發放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離休費,並調整相關待遇。
五、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工資增長和物價變動等情況,統籌安排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調整,逐步建立兼顧各類人員的養老保險待遇正常調整機制,分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保障退休人員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