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現在公務員退休也是拿社保嗎
公務員退休前都是政府給投的五險一金,退休後都有養老金。
B. 公務員退休還有社保么
保險交費期間已交滿了就不用繼續交費了,否則就需要繼續交至滿期。社保沒有免交功能。
一、《社保法》的規定
新社保法第十六條規定:到了法定退休年齡,繳費不滿十五年要先延期五年,如果五年後還不滿15年,可以一次性補足應繳費用。
二、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
第二條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第三條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的,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且未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告知其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後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三、解讀《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一)公務員按工資8%繳養老保險退休養老金標准不變
國務院2015年1月14日公布了《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需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單位繳納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這意味著養老金雙軌制在制度上被終結。
社保專家表示,新規僅實現了制度上的並軌,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間的養老待遇差距還將存在較長一段時間。但新規保障了機關事業單位中「老人」「中人」養老待遇將不會降低,而「新人」養老待遇或將微降。
(二)計發辦法
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不變
《決定》指出,我國將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費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個人工資超過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於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按照《決定》,在此《決定》實施後參加工作、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在此《決定》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在此《決定》實施後達到退休年齡但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比照《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13號)執行;在此《決定》實施前已經退休的:繼續按照國家規定的原待遇標准發放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三)並軌時間
2014年10月起實施新規
《決定》的最大意義,就在於明確了我國養老雙軌制並軌的時間表。該《決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實施,這就意味著從去年10月起,我國就已從制度上實現了養老雙軌制的並軌,雙軌制也隨之被打破。這一時間點的確定,同時使得《決定》實施前已退休的「老人」、《決定》實施前參加工作但尚未退休的「中人」和《決定》實施後參加工作的「新人」界限被劃分清楚。
雖然在制度實施方面還存在一系列操作性的實施細則需要明確,但這已經表明,無論參保繳費從何時真正開始,但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都得從2014年10月起就補繳相關的養老保險費了。
對於那些臨近退休年齡的「中人」,不排除還存在將其視同為「老人」,直接實施「老人」政策的可能。不過對於臨近退休多長時間的「中人」可視同為「老人」,還需要國家進一步明確。
(四)單獨建賬
防企業職工養老險背包袱
《決定》提出,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單獨建賬,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分別管理使用。這樣設置主要是由於機關中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所謂「中人」數量較多,其過去的視同繳納年限較多,即「歷史欠賬」偏多,如果不單獨建賬,而是兩個基金直接合並,會給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背上更大的包袱,出現擠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的問題,不利於雙軌制並軌的順利啟動。
單獨建賬還可能帶來另一個問題,就是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可能不會按月實時繳納,而可能採取空賬運行的方式。不過由於機關事業單位的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和養老金發放都是財政買單,因此即使空賬運行,也不會影響到其運行的平衡。不過,機關事業單位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由於涉及做實個人賬戶,以及個人賬戶余額可以依法繼承和轉移的需要,預計機關事業單位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應據實繳費並實賬運行。
(五)公務員待遇降低的可能性
1.「新人」養老待遇或微降
據介紹,《決定》將相關人員明確分為「老人」、「中人」和「新人」三類。文件提出,對改革前已退休人員,保持現有待遇並參加今後的待遇調整;對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人員,通過實行過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換言之,老人和中人的待遇將不會降低。
對於拉近養老雙軌制待遇差距的希望,據悉更多應會體現在新人群體中。《決定》提出,對改革後參加工作的人員,通過建立新機制,實現待遇的合理銜接。這意味著新人將按新辦法參保,新老有別的方式,可能會使其養老待遇水平,與同期參保後退休的企業職工更加趨近。
過去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待遇與職務職級關聯極大,而今後以新人為主,他們的退休待遇更多會與工資和基金運營等因素掛鉤。也就是說,他們的退休待遇會與通貨膨脹等因素發生關聯,待遇水平因此縮水的可能性相對更高。
2.職業年金可起的作用
確保待遇消除改革阻力
《決定》稱,機關事業單位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應當為其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單位按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4%繳費。工作人員退休後,按月領取職業年金待遇。
專家認為,「應當」這一措辭說明職業年金屬於強制建立,這與自願建立的企業年金截然不同。企業和個人28%的養老險總繳費率,遠遠低於機關和個人28%的養老險繳費率與職業年金12%的繳費率之和。這12%的差距,也確保了公務員養老待遇不會出現較大幅度降低的問題。當然這也使得雙軌制並軌後目前僅僅是制度實現並軌,待遇要實現並軌,還需要很長一段時間。
據悉職業年金將可保持兩個制度間的待遇差距,這也正是為了使雙軌制並軌改革能夠實現平穩過渡、消除阻力的重要措施。
3.社保繳費費率下降的可能性
企業機關費率遠景可降
我國養老保險繳費率在國際上居於較高水平,十八屆三中全會也指出,適時適當降低社會保險費率。人社部近日提出,社會保險費率將適時適當下調。不過這次《決定》仍採取了與企業職工養老險相同的費率等指標,並未降低。
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參加養老保險的主要指標原封不動地套用了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規定,實現了養老雙軌制並軌時制度上的公平,這也可避免並軌後再製造出更大的待遇差距。
預計,從長遠看,降低過高的費率是必然的。當前我國經濟處於下行的運行區間內,企業在自身發展受到約束的同時,再承擔相對高昂的社保繳費費率,肯定無法長期支持下去。因此降低企業繳費費率是可期的。出於制度公平的考慮,一旦企業繳費降低,機關單位的繳費費率也會同步降低。不過預計個人8%的繳費率要降低則可能性不大。
四、社保制度歷史
1955年我國確立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制度。
1958年我國統一了企業職工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退休制度。
1978年基本確立幹部退休制度。
1982年正式確立了幹部離休制度。
1991年規定社會養老保險費用由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共同負擔,實行社會統籌。企業職工養老從「單位保障」邁向了「社會保障」。
1995年國家率先對企業養老制度進行社會保障改革,實行企業和個人共同承擔的「統賬結合」模式。機關和事業單位未列入改革范圍,依舊由國家財政完全撥付。形成了養老「雙軌制」模式。
2008年國務院《決定》在5個省市先行開展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與事業單位分類改革配套推進。
2012年養老「雙軌制」在全國「兩會」上引起代表委員們的關注和熱議,對養老體制進行改革、取消養老金「雙軌制」的呼聲高漲。
2015年1月14日國務院公布了《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公務員養老保險與企業養老保險並軌,實現了社保養老金的制度並軌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單獨建賬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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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公務員退休有社保嗎
目前絕大多數公務員不用交,他們的退休金由財政直接支付。而目前也出現了小部分試點參加社會保險的公務員,他們的養老和企業員工一樣參加社保,以後由社保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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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公務員退休後還要交養老保險嗎
這個問題很難回答,不同人群不同角度有不同觀點。不過,從大局來看,應該是利大於弊,我認為最大好處就是,公務員養老納入養老保險,幾年以後,退休金逐步和企業持平,或者略高於企業一點,就會大大減少報考公務員的人數。現在報考公務員,至少60%以上看重公務員不交社保退休金很高,優秀人才爭當公僕對於國家來說,確實是一種浪費,優秀人才應該在科技領域、尖端技術等方面發揮自己的能力。公務員養老納入養老保險,更有利於人才流動,想想上個世紀七、八十年代,人一旦離開單位,幾乎是寸步難行,什麼糧食關系、戶口、住房問題全是單位說了算,結婚還必須單位同意,看看現在,有錢就可以買糧食,戶口也不是什麼大問題,住房可以買賣,宣誓就可以結婚。我認為公務員沒有養老保險才是最後一道枷鎖,只要實現全民社保,全國流動轉移,就解決了包括公務員在內的所有公民的後顧之憂,公務員沒有養老保險,一旦開除或退職,一無所有,連民工都不如,民工還可以買養老保險。相信並不是所有公務員都想干一輩子,公務員養老納入養老保險,公務員退出機制很好解決,大不了辭職換個單位繼續繳納社保即可,我相信通過公務員養老納入養老保險,逐步使公務員成為一個平常的職業,不再使公務員成為幾十比一乃至幾百比一的報考競爭的特殊人群,我們的整個社會就會更加和諧,我們國家的優秀人才更容易找到適合自己的職位,發揮自己更好的作用。因此,公務員養老納入養老保險,是一件利國利民的大好事!公務員養老納入養老保險的弊端呢,那當然是對於那些混日子混到退休拿高退休金的人不利,我想,這部分人應該是極少數吧。我是一名公務員,我有很強的工作能力和各種特長,但是,我不想干一輩子公務員,我就期望公務員養老納入養老保險,我應該會離開公務員隊伍,去尋找屬於自己更好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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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公務員退休從何時由社保發退休金
2014年10月1日以後退休的公務員工資歸入社保賬戶。
公務員工齡與退休工資簡介
(一)公務員工齡的計算
1.公務員的工齡是從任命為公務員之日所屬月份到退休或死亡之日所屬月份的年數(不滿1年時,每個月按1/12計算)。
2.退休的公務員、軍人、私立學校教職員(不適用公務員年金法,軍人年金法,私立學校教員年金法者除外。)重新任命為公務員時,按照本人意願,根據以前的年金法計算的工齡或服役時間可以與第1項的工齡合並計算。
3.任用為公務員以前的符合兵役法的現役軍人或不是志願而任用的下士官的服役時間可以計入第1項的工齡。
4.給予退休津貼時,除了因下列情況以外的離職期間,需從工齡中減去其1/2。
(1)因公負傷、職業病;
(2)按照兵役法服役時間;
(3)被國家機構,外國機構臨時僱用;
(4)執行其他法律規定的義務工作時間合並計算的工齡。
(二)工齡的合並計算
1.要求合並計算工齡者,需把工齡合並計算申請書通過所屬機關首長遞交公務員年金管理機構。
2.被批准進行工齡合並計算的公務員,需把當時領取的退休待遇(根據公務員年金法、私立學校教員年金法、軍人年金法的有關規定受減發或取消待遇等限制,按照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應領取的待遇辦理)或保險儲金加上總統令所規定的利率退還給公務員年金管理機構。
3.根據第2項規定,需返還的退職待遇,可以分期付款。這時應加算總統令所規定的利率。
4.一次性返還原領取的退休待遇的,返還金需在接到合並計算通知書30日以內付清。分期付款的,需要從接到合並計算通知書的下個月開始,在領取月薪時交付給保險儲金徵收機構。
5.分期返還金的,採取按月付款的方式,根據下列規定任選次數:
(1)合並計算的工齡不滿5年者,可分12次付清;
(2)合並計算的工齡過5年,不滿10年者,可分36次付清;
(3)合並計算的工齡為10年以上者,可分48次付清。
6.進行工齡合並計算者在中途退休或死亡時,公務員年金管理機構可以從其退休(死亡)待遇中扣除尚未付清的返還金。
7.按照第2項規定計算利率時,需從決定支付退休待遇之日所屬月份至申請工齡合並計算之日所屬月份按年為單位計算。若按第3項規定分期付款加算利率時,需從批准工齡合並計算的下個月到分期付款結束的月份計算。每次付款額需按次數平均。
8.被批准進行工齡合並計算者,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合並計算時,或滯納6個月以上返還金時,公務員年金管理機構可以按照本人意願,取消全部或部分合並計算的工齡,或取消已交付返還金以外的合並計算的工齡。
9.取消全部或部分合並計算的工齡的公務員重新要求合並計算的,須把工齡合並計算書通過所屬機關首長遞交公務員年金管理機構。
10.根據第8項規定取消全部或部分工齡合並計算者,根據第9項規定重新進行合並計算時,返還金應加算總統令所規定的延滯利率。
11.上述第7項利率的計算適用當年全國銀行定期存款利率中最高利率。在上述第4項規定的期限內未交付返還金者,在滯納期間以全國銀行當年1月1日的貸款最高利率為准,確定延滯利率
(三)公務員的工齡工資
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秦德文提出增加國家公務員工齡工資的建議,由政策規定的每年1元提高到每年5至10元。他認為,目前每年1元的標准不能與社會經濟發展保持同步,增加工齡工資有利於淡化官本位觀念,調動基層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可類比於技術職務工資,彌補工資總額中「經驗工資」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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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公務員事業單位退社保嗎
1,由於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尚在試點,大部分地區的事業單位未參加養老保險。或者針對部分特殊單位如教育類、醫療類、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繳納機關失業養老保險。目前事業單位退休還是單位負擔,財政撥款進行支付,而是靠養老保險發放養老金待遇。不過你不用擔心,事業單位保險推行之後,未參保之前的工作年限是視同繳費年限或者出台政策之後,可以補交事業單位養老保險。
2,隨著公費醫療的取消,現在推行醫療保險制度。無論公務員,事業單位都參加醫療保險。
3,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立法較晚,且統籌層次較低,很多地方未在事業單位推行失業、工傷、生育保險,你無須擔心,萬一發生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用人單位須參照保險待遇來支付待遇。不過,隨著社保制度的完善。我相信事業單位的保險制度將完善和健全。
4,至於事業單位保險的轉移,由於國家尚未出台政策明確,因此暫時無法轉移。轉移到企業的,未參保前的年限大部分地區是視同繳費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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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公務員退休還有社保么
公務員一般根本不繳納社保哦,他們拿的是單位的退休金呢,非常的高。所以現在考公務員,不但年輕的時候工作有保障而且退休後也是無憂的。
H. 為什麼社保局對公務員退休多交的一個月保險金要退回來
除了到退休年齡時,累計繳納養老保險費(視同加實際繳費年限)不足十五年之外,任何人繳納養老保險都是繳到退休當月啊。
I. 公務員退休工資用社保嗎
公務員現在不用交社保,因為他們退休後地方財政直接支付養老金。交社保的非公務員的待遇更具社會平均工資進行調整,現在來說每年都在漲,但是最重要的還是社保賬戶里交的多少來看,現在交社保有不同的檔次,相應的金額就有多有少了。你說的和他們比起來,我個人認為不會比他們好,社保是國家的福利制度,沒有可比性,加上現在中國的國情,黨員的利益高於一切。應為他們代表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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