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女職工退休條件是什麼
女職工退休年齡具體規定
北京
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依照勞動鑒定程序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達到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十年、從事井下和高溫工作累計滿九年或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八年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曾從事過兩個以上提前退休工種工作的人員,其從事某一提前退休工種的工作年限達不到提前退休的工作年限,可以將從事兩個以上提前退休工種的工作年限相加,並按從事提前退休工種要求工作年限長的年限執行。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嚴格按照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勞社養發〔1999〕63號)
上海
女職工年滿50周歲(從事管理和技術崗位工作滿55周歲),並符合退休(職)條件的,可按有關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女職工原從事管理和技術崗位工作,後因合同期滿或其他工作需要又改為從事生產服務工作崗位的,經單位出具有關證明後,可按其實際從事的崗位核定退休、退職年齡。
《上海市社會保險管理局關於印發<關於審核本市企業職工辦理退休退職手續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
廣東
對女職工現崗位的認定,應按原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J309號)第75條規定執行,即:「用人單位全部職工試行勞動合同制度後,職工在用人單位內由轉制前的原工人崗位轉為幹部(技術)崗位或由原幹部(技術)崗位轉為原工人崗位,其退休年齡和條件,按現崗位國家規定執行」。對女職工現崗位的認定,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為依據,即不論原身份是工人還是幹部,其現崗位應以勞動合同中確定的崗位為准,凡在現崗位工作—年以上,均應以現崗位認定其身份。其退休年齡,在工人崗位上作的按50周歲,在管理崗位工作的按55周歲。
《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粵勞薪〔1999〕114號)
② 關於企業女職工退休年齡是50歲且最低15年中有必須同一個單位連續繳保險10年的條件嗎
女職工退休領取養老金,並沒有必須要在同一個單位繳納10年職工社保的要求。一般要求在同一個城市連續繳納十年社保是為了非該地戶籍職工能夠在該地辦理退休並領取當地養老金,但也沒有要求要在同一個單位連續繳納,只要在該城市繳納即可。
③ 要在單位上幾年才能50歲退休
法律分析:根據具體情況分析,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溫、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齡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④ 企業女職工退休是必須在一個單位交夠10年養老金還是兩個單位共交夠10年就能50辦理退休
女職工退休條件以前是交夠15年,到了退休年齡50歲就能退休。現在又生出一個條件就是必須在同一單位夠十年才能退休,不夠就讓你按靈活就業人員55退休
⑤ 50歲退休女工必須在單位交社保多少年
50歲女工退休至少在單位必須交15年的社保,否則就需要補繳或者是繼續繳納
⑥ 女性退休年齡新規定
近年來,無論男女其法定退休年齡都沒有調整(各類養老保險中男性均為60周歲,不再贅述),還是按照以往規定執行:
1、職工養老保險女幹部55周歲、女工人50周歲;
2、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女性55周歲;
3、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男女均為60周歲。
⑦ 在單位上班幾年可以50歲退休
法律分析:退休年令規定全國只有一個。目前在未出台延退方案前仍執行老規定,企業女工人仍為50歲退休!只要交費滿15年又到了5O周歲,即可辦理退休手續。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或基層幹部,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應該退休。
⑧ 企業女職工退休年齡是否有新規定
2017年勞社廳函66【2001】125號關於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涵義的復函,宣布廢止與國發【1978】104號對企業職工退休年齡的規定不一致。2017年企業女職工退休年齡新規定:經人事行政主管部門審批錄用為幹部的女職工,退休年齡為55周歲。《勞動法》實施前參加工作的女工人和《勞動法》實施後參加工作的女職工,以其長期所在崗位確定退休年齡。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