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福建平均退休金一覽表
法律分析:今年繼續統一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一是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原則,按退休人員每人每月50元增加,全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標准一致。二是掛鉤調整以「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為原則,與本人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掛鉤,在按退休人員2020年12月發放基本養老金標準的2.18%調整增加,同時按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1元。三是適當傾斜的群體,在上述調整的基礎上,對2020年達到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40元;對2020年12月底前基本養老金低於2741元的企業軍轉幹部,補齊至2741元後,再參加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二、調整水平。全國總體調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各省以全國總體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⑵ 福建省今年退休職工養老金怎麼上調
福建省人民政府
《關於2017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閩政〔2017〕27號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社廳、財政廳: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精神,以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對我省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方案的批復意見,經省政府研究,決定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含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
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6年12月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
三、調整辦法
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公平與效率相結合。月增加標准由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構成,對符合條件的人員予以適當傾斜。
(一)定額調整部分。退休人員每人按35元調整。
(二)掛鉤調整部分。
1.與退休人員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部分,退休人員按本人2016年12月發放基本養老金標準的3.33%調整增加。
2.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掛鉤部分,月增加標准按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1元。
繳費年限累計後剩餘月數為6個月以內的,按半年計算;7個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退休人員的入伍時間以退休審批時組織認定的為准。
(三)適當傾斜部分。
1.在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的退休人員,在本次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發40元。
2.對2016年12月31日以前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軍轉幹部,2016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低於2330元的,補齊至2330元後,再參加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
四、其他調整政策
(一)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和全民合同工等退休人員,1990年底前符合國家、省規定的連續工齡,在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時可以按照每年1元的標准增發養老金。本條規定僅適用本次養老金調整,不涉及視同繳費年限的認定及其他待遇問題。對於1990年底前已經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年限不重復計發。
(二)「5?12退休幹部」、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規定享受100%退休費的退休工人養老金調整,按以往辦法與離休人員同步調整,不納入本次調整范圍。
(三)納入各設區市、縣(市、區)機關事業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籌,執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退休人員,待遇調整參照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標准執行,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五、資金來源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其中: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本次調整養老金所需資金由省級統籌基金統一撥付(廈門市企業退休人員調整養老金所需資金由當地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解決);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按分級統籌分別撥付;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及其他特定人員,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和省直有關部門要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補助力度等措施,提高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能力,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六、組織實施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關懷,直接關系各類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敏感度高。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和省直有關部門要按照本通知規定的辦法和要求,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正確引導輿論,確保各項工作平穩進行,於2017年7月底前將新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按時發放到位。
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各級人社、財政部門應及時向當地政府請示,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各設區市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應在基本養老金調整工作基本完成後,於2017年8月15日前將工作總結報送省人社廳、財政廳。
附件:2017年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支出計劃表
2017年7月13日
⑶ 福建省退休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2021年福建省退休金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公平與效率相結合。月增加標准由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構成,對符合條件的人員予以適當傾斜:(一)定額調整部分退休人員每人按50元調整。(二)掛鉤調整部分1.與退休人員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部分。退休人員按本人2020年12月發放基本養老金標準的2.18%調整增加。2.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掛鉤部分,月增加標准按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1元。繳費年限累計後剩餘月數為6個月以內的,按半年計算;7個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退休人員的入伍時間以退休審批時組織認定的為准。(三)適當傾斜部分1.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的退休人員,在本次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發40元。2.對2020年12月31日以前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軍轉幹部,2020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低於2741元的,補齊至2741元後,再參加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
法律依據:《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福建省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第三條規定:調整辦法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公平與效率相結合。月增加標准由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構成,對符合條件的人員予以適當傾斜:(一)定額調整部分退休人員每人按50元調整。(二)掛鉤調整部分1.與退休人員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部分。退休人員按本人2020年12月發放基本養老金標準的2.18%調整增加。2.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掛鉤部分,月增加標准按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1元。繳費年限累計後剩餘月數為6個月以內的,按半年計算;7個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退休人員的入伍時間以退休審批時組織認定的為准。(三)適當傾斜部分1.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的退休人員,在本次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發40元。2.對2020年12月31日以前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軍轉幹部,2020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低於2741元的,補齊至2741元後,再參加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
⑷ 福建今年退休養老金怎麼漲
四月中旬,人社部、財政部共同印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回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答知》,決定從2017年1月1日起,為2016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
⑸ 今年福建退休金漲多少
今年國家規定的養老金平均增長幅度為5.5%。福建省的具體方案為定額增加每人35元,交費年限每年1元,
再按基本養老金的3.33%增加,年令滿7O歲及以上者再增加4O元。軍轉幹部調整後達不到233o元的補齊到2330元。對照一下吧!
⑹ 2021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標准
根據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福建省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2021年年度福建省退休人員養老金按以下調整
(一)定額調整部分
退休人員每人按50元調整。
(二)掛鉤調整部分
1.與退休人員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部分。退休人員按本人2020年12月發放基本養老金標準的2.18%調整增加。
2.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掛鉤部分,月增加標准按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1元。
繳費年限累計後剩餘月數為6個月以內的,按半年計算;7個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退休人員的入伍時間以退休審批時組織認定的為准。
(三)適當傾斜部分
【拓展資料】
1.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的退休人員,在本次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發40元。
2.對2020年12月31日以前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軍轉幹部,2020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低於2741元的,補齊至2741元後,再參加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
上調多少,每個人不同的,你按照自己的情況,按照調整的方案計算一下就知道能夠上調多少養老金將繼續保持上漲,並且有望保持5%的漲幅。
養老金上調5%是在去年全國平均養老金的基礎上調整5%,這個5%只是一個調整增加的控制指標,並不是調整辦法,更不是在你去年養老金的基礎上加上5%,具體調整辦法,要根據各個省市規定辦理,有的人可能超過5%,有的人不足5%。(6)福建增加退休金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退休後養老保險不能轉移,在職職工的養老保險可以辦理轉移。但職工已經退休,已經確認養老金的領取和領取標准,就無法再進行養老保險轉移,但可以通過金融系統實現養老金異地支付(需要個人承擔銀行相關服務費用)。
個人繳費滿15年後不繼續繳費,退休時會直接影響到個人的基本養老金水平。個人繳費滿15年,僅僅是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一個基本條件,只要職工沒有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仍處於就業、有收入狀態,就要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如果中斷繳費,將會直接影響到個人退休時的基本養老金水平。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養老金上調 別耽擱在路上
⑺ 2019年,福建社保企業退休養老金具體怎麼增加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寧德的方案如下:
按照省政府《關於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閩政〔2012〕19號)、《關於增發企業退休人員中部分群體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閩政〔2012〕20號)文件精神,近日,我市對2011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省級統籌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增發基本養老金,調整時間從今年1月1日起。
普調標准:增資金額=物價指數上漲(我市64元)+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增長(137元)+1元×退休人員個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已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集體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和全民合同工等退休人員,1990年底前符合國家及省規定的連續工齡,在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時可以按照每年1元的標准增發養老金,對於1990年底前已經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年限不重復計發。
特調標准:退休、退職前具有高級職稱且被所在企業聘用的人員,正高級的每人月增發60元,副高級的每人月增發50元;退休、退職前具有高級技師資格且被所在企業聘用的人員,每人月增發50元;70周歲以上高齡人員每人月增發40元。原退休金低於1379元的企業軍轉幹部,補齊至1379元後再參加基本養老金調整。對本次養老金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低於570元的退休、退職人員,按570元保底後,再參加基本養老金調整。
以上增發對象均不包括統籌企業中離休幹部、「5.12退休幹部」、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關於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勞人險〔1983〕3號)規定享受100%退休費的退休工人。
此次調資惠及全市4.3萬名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後每人每月最低增加216元,最高增加336元,為近年來增資金額最大一次,調資和補發的養老金將在4月15日前基本發放到位。
(寧德市社會勞動保險管理中心)
⑻ 福建退休金上調方案是什麼
法律分析:根據《福建省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20年12月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公平與效率相結合。退休人員每人按50元調整。
法律依據:《福建省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二、調整水平
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20年12月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
三、調整辦法
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公平與效率相結合。月增加標准由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構成,對符合條件的人員予以適當傾斜:
(一)定額調整部分
退休人員每人按50元調整。
(二)掛鉤調整部分
1.與退休人員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部分。退休人員按本人2020年12月發放基本養老金標準的2.18%調整增加。
2.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掛鉤部分,月增加標准按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1元。
繳費年限累計後剩餘月數為6個月以內的,按半年計算;7個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退休人員的入伍時間以退休審批時組織認定的為准。
(三)適當傾斜部分
1.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的退休人員,在本次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發40元。
2.對2020年12月31日以前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軍轉幹部,2020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低於2741元的,補齊至2741元後,再參加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
四、其他調整政策
(一)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和全民合同工等退休人員,1990年底前符合國家、省規定的連續工齡,在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時可以按照每年1元的標准增發養老金。本條規定僅適用本次養老金調整,不涉及視同繳費年限的認定及其他待遇問題。對於1990年底前已經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年限不重復計發。
(二)「5·12退休幹部」、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規定享受100%退休費的退休工人養老金調整,按以往辦法與離休人員同步調整,不納入本次調整范圍。
(三)納入各設區市、縣(市、區)機關事業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籌,執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退休人員,待遇調整參照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標准執行,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⑼ 福建省退休金如何調整
福建省2018年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方案還沒有發布。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18號)的規定,從2018年1月1日起,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按照2017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增加基本養老金,增加辦法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於2018年5月31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
福建省2018年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辦法沒有發布,可能在7月份前後具體實施,請耐心等待。
⑽ 福建省退休養老金上調什麼時候開始
今年福建省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工作己經結束,並已於七月底前發放到位。具體方案是定額上調為每人35元,交費年限每一年1元,再按基本養老金的3.33%上調,年令在70歲及以上的增加40元。可以對照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