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職工養老保險怎麼計算
為與做實個人賬戶相銜接,從2006年1月1日起,個人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個人賬戶。同時,進一步完善鼓勵職工參保繳費的激勵約束機制,相應調整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和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到達退休年齡後,按規定審批並發給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一)1996年1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的職工或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職工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見附件)。
(二)1995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職工或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2006年1月1日以後退休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和調節金四部分組成。
月基礎養老金=(職工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月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
月過渡性養老金=職工本人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職工本人平均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1.4%;
月調節金2006年按130元發給,以後每年遞減13元。
(三)為使新的計發辦法與《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統一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陝政發〔1998〕28號)規定的計發辦法實現平穩過渡,設置5年過渡期。在過渡期內按原辦法計發基礎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時,職工平均工資分別以2005年各設區市(原行業統籌企業以全省)計算社會保險費的基數為准,平均繳費指數統一算至2005年12月,其他規定不變。過渡期內退休的人員,按新辦法計發的基本養老金低於原辦法計發標准所形成的差額部分予以補齊;高出部分按一定比例逐年遞增。
(四)職工到達退休年齡,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不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以個人身份參保人員到達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個人全部繳費及利息一次性支付給本人,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但若本人自願,可以繼續按月繳費,直到繳費年限滿15年,再辦理退休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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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個人繳納社會保險後,退休工資怎麼計算.
當前,靈活就業人員退休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如下: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是指從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中支付給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是指根據參保人員退休時其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算出來的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不是指某個退休人員實際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月數(因為在退休時無法預計),而是根據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測算出來的一個假定的指標。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余額/計發月數;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社保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補繳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相關規定:
《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2)個人職工養老保險退休工資計算擴展閱讀:
繳納方式
參保單位應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准其繳費申報後的3日內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費繳納方式大致可以分為三類:
1、到自身開戶銀行繳納;
2、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支票或現金形式繳納;
3、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約定的其他方式。
參保單位和參保個人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採取不同的繳費方式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多渠道籌集資金,對勞動者在因年老、失業、工傷、生育而減少勞動收入時給予經濟補償,使他們能夠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項社會保障制度。
是社會保障體系的核心部分,是指以國家為主體,由法律法規的專門機構負責實施,運用社會力量,通過立法手段向勞動者及其僱主籌措資金建立專項基金,以保證在勞動者失去勞動收入後獲得一定程度的收入補償,從而保證勞動力再生產和擴大再生產的正常運行,保證社會安定的一種制度。中國社會保險主管單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社會保險主要包括「五險」。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③ 交夠十五年社保:職工退休後能拿多少養老金怎麼計算
法定顫握卜退休年齡是
男60周歲來、女50周歲
(女幹部、自自由皮蘆職業55周歲)
目前沒人可以告訴你將來幾十年後可以領取多少退休金,只能給個社保局網站公布的計算方法以供參考:
按照規定,職工符合領取養老保險條件之後,其養老金計算分成兩部分。一部分是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算方法是按照其個人賬戶全部的儲存額,包括本息,除以一個系數,如果是男性除以139、女性除以170,計算出其每個月應該領取的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標准。另一部分是基礎養老金。大體上是按照本人繳費工資基數和當地的社會平均工資基數的相互關系確定最終領取待遇的基數,然後繳費滿15年,就領這個基數的15%,在此基礎上如果多繳茄穗費一年就再多領一個百分點。也就是說繳費20年就領20%,繳費30年就領30%。
④ 退休養老金計算方法
退休後養老金領取公式:每月領取總額=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成都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度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個人累計繳費年限×l%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參保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至規定退休年齡為止。參保人員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是指從1995年起(這個是我省的,其它省可能不是1995年)至退休上一年度本人歷年繳費工資指數的平均值。參保人員當年繳費工資指數為本人當年繳費工資額與當年全省職工平均工資的比值。計算公式為:
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al/Al+a2/A2+……+an/An)÷N
公式中,al、a2……an為參保人員退休前1年、2年……n年本人繳費工資額;
Al、A2……An為參保人員退休前1年、2年……n年全省職工平均工資;
N為企業和職工實際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系數
1998 年7 月1 日以後參加工作: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1998 年6 月30 日以前參加工作,2006 年1 月1 日以後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被保險人: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本人指數化約平均繳費工資:
拓展資料:
為更好地保障退休人員基本生活,經省政府批准,我省近日下發《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省財政廳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明確從2018年1月1日起,對2017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將惠及我省104萬企業退休人員和38萬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此次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7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確定。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單獨調整與傾斜調整相結合的辦法。
定額調整體現公平原則,全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實行相同的辦法和標准;掛鉤調整體現「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單獨調整體現對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的特殊關愛;傾斜調整體現重點關懷,對2017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和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予以照顧。
據介紹,2017年12月31日以前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再按照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和本人2017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1%予以增加。按照本人繳費年限增加,企業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2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2.3元,繳費年限不足1年按1年計算。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按照參加革命工作時間不同時間段單獨調整。
按上述辦法調整後,對符合下列條件的退休人員再予以傾斜調整照顧: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及以上的高齡人員,超過70周歲每滿1歲增加7元;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對企業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按照中辦發〔2003〕29號文件精神,2018年按照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達不到2018年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從2018年1月1日起補足到平均水平。
據介紹,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我省自2005年以來連續第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也是繼2016年之後連續第3年統一安排、同步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養老保險制度「並軌」的重要舉措,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抓好落實,確保2018年7月底前將增加的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機關事業單位基本發放到位。
貴州調整基本養老金惠及142萬退休人員-中國政府網
⑤ 個人退休後養老金怎麼算啊
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計發基礎是退休前的職務工資加級別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計發基礎是退休前崗位工資加薪級工資;機關技術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後的退休費計發基礎是退休前崗位工資加技術等級工資。
計發比例則按照工作年限的不同而有所區別,工作年限越長的人退休金替代率越高。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由此可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最低退休金替代率都有80-90%。
企業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基礎是社會平均工資,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新人」為例,其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公式如下所示:
養老金=(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個人賬戶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
而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水平高於社會平均工資,這也加大了企業退休人員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的差距。1999—2009年,各年機關和事業單位平均工資都高於全國平均工資水平。
就養老金替代率而言,1997年中國企業職工的社會平均工資養老金替代率達76.3%,以後逐年下降,到2008年只有47.7%。說明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增長的速度低於社會平均工資的增長速度。而與機關事業單位比較,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替代率只有機關事業單位的一半多。
(5)個人職工養老保險退休工資計算擴展閱讀
企業退休養老金主要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組成:
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
計算公式為: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
計算公式為: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5、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a1/A1+a2/A2+……+an-1/An-1+an/An)÷N。
公式中:a1、a2……an-1、an為參保人員1992年至退休上一年各年的繳費工資;A1、A2……An-1、An為1992年至參保人員退休上一年各年的全省職工年平均工資(2001年起為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N為參保人員1992年1月1日至退休上一年年底的實際繳費年限與視同繳費年限合計數。
其中:對每年1月至6月退休的人員,An、An-1均取該年上上年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對每年7月至12月退休的人員,An取該年上年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對2008年7月1日後繳納的1996年1月1日後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應按到賬時間合並計算後,用於到賬年度繳費工資指數的計算。
其中,退休當年補繳以前年度基本養老保險費並到賬的,退休上一年年底前的補繳基數與退休上一年的繳費基數合並計算後,用於退休上一年繳費工資指數的計算。
對1992年1月1日至退休上一年年底的實際繳費年限與視同繳費年限合計數小於4年的參保人員,其平均繳費工資指數不得超過1.0,即:計算結果大於或等於1.0的,其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按1.0確定;小於1.0的,按實確定。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養老金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企業退休養老金
⑥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退休後的工資的演算法
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企業和個人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的,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實,報勞動保障部門批准辦理退休手續後,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繳費累計12個月計為1年。
1.基礎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度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原行業統籌單位按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下同)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度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個人累計繳費年限×1%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參保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至規定退休年齡為止。參保人員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是指從1995年起至退休上一年度本人歷年繳費工資指數的平均值。參保人員當年繳費工資指數為本人當年繳費工資額與當年全省職工平均工資的比值。計算公式為:
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a1/A1+a2/A2+……+an/An)÷N
公式中,a1、a2……an為參保人員退休前1年、2年……n年本人繳費工資額;
A1、A2……An為參保人員退休前1年、2年……n年全省職工平均工資;
N為企業和職工實際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本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60周歲是139,55周歲退休是170)。
⑦ 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退休金怎麼計算
靈活就業人員退休金計算方法和企業職工退休金的計算公式是一樣的。計算公式如下: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退休金的計算:
1、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全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退休時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195月、55歲170月、60歲139月)
(7)個人職工養老保險退休工資計算擴展閱讀:
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的優惠政策
一、未達到退休年齡與原國有企業解除關系等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可以從當地實行個人繳費制度之時起按城鎮個體勞動者的參保辦法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並納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統籌結合」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
二、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可以按照城鎮個體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規定補繳從當地實行繳費開始至法定退休年齡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及利息,原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
2011年底已經有34名從事靈活就業人員(其中含超齡人員2名)符合參保條件,進入人力資源市場按個體身份辦理養老保險接續手續。使原國有企業解除勞動關系人員能夠及時繳納養老保險。使他們解決後顧之憂,使其達到 「老有所養」「病有所依」。
三、個體勞動者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養老保險可申請從1999年10月開始補費。這一政策是政府2011年出台的階段性特殊政策,有時間要求,請您在2011年12月底前抓緊辦理,過期不再辦理。從2012年1月起,我國將按國家、省有關規定辦理。
如果抓住了這個機會,給直接帶來的好處:
一是往前補繳11年的養老保險費,繳費繳的少,11年一共補繳養老保險費19000元左右。
二是繳費年限多了11年,相當於過去說的多了11年工齡一樣。
三是多了11年繳費年限,到了符合退休條件時,養老金水平有很大幅度提高,您算一算這是一筆很劃算的經濟賬,別再猶豫了,請您抓緊到所在的社保分局辦理參保補費手續。
四、個體勞動者和靈活就業人員欠繳養老保險費的,在2011年底前補繳2011年6月前的歷史欠費,不徵收滯納金。年底前未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從2012年1月1日起,按規定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滯納金。年底前補欠費不收滯納金,2012年補欠費要收滯納金。
⑧ 退休工資如何計算
給出條件不足,無法計算。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工資指數)〕÷2×本人全部繳費年限(工齡)×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注意事項:
1、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3、機關技術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後的退休費分別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工資之和、崗位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基本養老金=〔職務(技術等級)工資 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津貼〕×國家規定的計發比例
一、退休工資的計算公式:
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二、辦理條件
年滿60周歲,未享受退休(退職)以及《市基本養老保障辦法》規定的各類待遇的城鄉居民,符合以下條件,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1、本政策施行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退休(退職)以及《市基本養老保障辦法》規定的各類待遇的城鄉居民,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
2、本政策施行時,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按年繳費養老保險的;
3、本政策施行時,距領取年齡15年以上的,累計繳費年限不少於15年。
⑨ 個人交社保15年,到退休後的養老金計算方法
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視繳費基數而定。達到國家規定的版退休年齡,累權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以上兩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注意:基本養老金每年7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