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關於農村老村支書退休待遇問題
現在國家對農村村幹部的離退待遇還沒有明確規定。基本是各個地方的方針政策。
村幹部現在還不能算是國家幹部。你的問題最好找民政部門反映,可以解決問題!!!
政村的幹部編制,通常我們稱之「村兩委成員」,所謂「兩委」既是「村民委員會」和「支部委員會」,其職務:支部書記、村民主任(既村長)、副書記、副主任、支部委員、村民委員等職務,委員的數量根據行政村管轄人員數量來決定。以上人員是選出來的幹部。除了書記和主任上級政府有給予誤工補貼,其他的都是有村財支付!
每個行政村還配有文書、民兵營長、計生專干、婦代主任、出納等專職幹部。專職幹部通常由村兩委成員兼任。村幹部職務可以相互交叉兼職,由於現在一般村財沒有收入或者低收入,所以工資問題很難解決,所以交叉兼職便成為一種時下比較流行的省工資方式。
前,對村委會和村級黨組織成員是否屬於依法從事公務的人員問題,主要有三種觀點:
一是否定說。這種觀點認為,村委會和村級黨組織成員不屬於依法從事公務的人員。主要理由是:(1)根據有關法律規定, 村委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不是政權組織。村委會和村級黨組織成員的身份是農民,不享受國家財政支付的工資,所履行的職能不屬於刑法中規定的依法從事公務的范疇,對其利用職務之便實施的犯罪不能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有關規定。(2 )從刑法第九十三條的規定看,刑法意義上的「公務」是指國家公務,將農村基層組織工作人員的工作也視為「公務」與立法精神不符。
二是肯定說。這種觀點認為,村委會和村級黨組織成員屬於依法從事公務的人員。其主要理由是:(1 )村委會雖然是農村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但它在管理本村的自治事務的同時,又要協助鄉鎮人民政府開展工作,執行政府指令,組織村民完成國家行政任務,行使一定的行政管理職能。(2)當前, 農村基層組織實際承擔著大量的政府行政工作,這些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在人民群眾心目中,基層組織工作人員代表著黨和政府的形象。實際生活中,一些基層組織工作人員貪污腐化問題十分嚴重,在一些地方幾乎佔到了近年查處的貪污賄賂犯罪案件的一半,如果今後對這些人員不再按貪污賄賂犯罪查處,將嚴重影響廣大人民群眾對反腐敗斗爭的認識及信心。
三是區分說。這種觀點認為,對村委會和村級黨組織成員應部分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有關規定。其主要理由是:(1 )我國憲法在國家機構一章中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一節中對村委會作了規定,這表明村委會雖然不是一級政權組織,但卻是政權組織在基層的延伸,與基層政權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2 )根據憲法和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及黨章的有關規定,村委會辦理本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社會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見、要求和建議,同時,還要協助鄉鎮人民政府開展工作。農村黨支部的主要工作是領導本地區的工作,支持和保證行政組織、經濟組織和群眾自治組織充分行使職權。由此可見,村委會和村級黨組織所從事的工作是由集體公務和國家公務兩部分組成的。(3)當前, 村委會和村級黨組織成員所實際承擔的任務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單純的本村自治事務,如修橋築路,修建碼頭,興修水電,村提留,集資辦廠、辦學,建設村莊,興建醫療等社會福利設施,農資供應等,對此不能視為依法從事公務。這些人員在履行這方面職責的過程中,利用職權侵佔集體財物、挪用集體資金的,應以職務侵佔罪、挪用資金罪論處。二是具有政府行政性質的工作,主要包括: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的管理和發放,希望工程等通過政府或者專門機構發放的社會捐助公益事業款物的管理和分發,代征、代繳稅收、收繳鄉統籌,國家或者國有企事業單位徵用土地補償費的管理和分發,執行國家計劃生育方針和措施,執行國家有關土地和宅基地管理的規定,有關人民代表選舉、戶籍、徵兵的組織、管理工作等,這些工作均具有「公務」性質。這些人員在從事上述公務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挪用公共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分別以貪污罪、挪用公款罪或者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村委會和村級黨組織成員的職務犯罪行為的法律適用問題,直接關繫到農村基層政權和社會的穩定,關繫到農村反腐敗斗爭的成效,對此既要嚴格依法辦事,又要合理反映客觀實際。我們認為,在上述主張中,區分說是比較切實可行的,它既充分考慮了村委會和村級黨組織的特殊性質和職能,又體現了刑法有關國家工作人員規定的精神。實踐中,在理解和把握這一問題時,有幾點是需要明確的:應該肯定,農村基層組織人員不是國家工作人員;對農村基層組織的工作性質應一分為二地看,其中有的工作不屬於依法從事公務,有的工作屬於依法從事公務,區分的關鍵是看其是屬於自治事務還是受委託從事政府行政性質的事務;承認農村基層組織成員所從事的工作部分屬於依法從事公務,並非等於說農村基層組織人員屬於國家工作人員,只是說這些人員在依法從事公務過程中實施職務犯罪行為時,對其以國家工作人員論,適用刑法有關國家工作人員的規定;現實生活中,自治事務與「公務」並不是截然分開的,二者往往交織在一起,在確定具體行為的性質時,應綜合分析、准確認。
❷ 農村村幹部退休後能領多少錢一個月
北京每月2500元,第二年添加500元,往後還會逐年添加。
1、北京村幹部工資:剛開始根本工資是每月2500元,第二年添加500元,往後還會逐年添加。重慶村幹部工資:平均根本工資是每月2500元左右,每年有300元補貼,五險一金不包。江西、湖南、湖北、四川、江蘇、安徽:剛開始工資為每月1780元-2000元之內。同時還有一些補貼等。
2、醫療方面:村幹部可享用定期體檢,費用鄉財政報銷;鄉村村幹部也是從村子裡推舉出來的,也是百姓,我國給予鄉村村幹部定期體檢的福利待遇。讓鄉村村幹部有個好身材,為百姓辦實事,謀開展,讓村民的生存更美妙。
3、退休方面:離退休老幹部只需繳納滿3年以上養老保險,年滿60周歲就能夠領養老金;
4、養老方面:養老保險繳費實驗個人補助和財務補助,以及集團繳費相結合的方式,財務補助和個人補助每年的費用不得低於2800元;
3、退休方面:離退休老幹部只需繳納滿3年以上養老保險,年滿60周歲就能夠領養老金;
注意事項:
村幹部工資待遇
進步村幹部薪酬的辦法;
1、村主任(村長):不低於村文書的70%。
2、村委會其他幹部:不低於村文書的50%。
3、村委文書(村支書):薪酬要高於當地農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
第一、村主任(村長):不低於村文書的70%
第二、村委會其他幹部:不低於村文書的50%
第三、村委文書(村支書):工資要高於當地百姓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
作為鄉村村幹部我國這次調整進步村幹部的養老待遇,美滿退休村幹部的養老保險機制,也是處理了鄉村村幹部的養老問題,村幹部能夠安心為村民效勞。
❸ 在農村,村幹部退休可以領退休金嗎
在農村村幹部退休是不可以領退休金的除非村裡面給村幹部交納養老保險這樣才可以領退休金如果沒有交養老保險是不可以領退休金的
❹ 村幹部退休年齡是多少
根據《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現行退休年齡是,男性60周歲,女幹部55周歲,女工人50周歲。
對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1、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並且累計工齡滿十年的;
2、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累計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
3、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累計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
(4)村支書退休工資是多少擴展閱讀:
退休標准及條件
退休年齡男為60周歲,女為55周歲(含60、55周歲)。辦理養老退休手續標准為:村黨支部書記在村連續任職10年(含10年)以上;
村主任在村連續任職15年(含15年)以上;村會計在村連續任職20年(含20年)以上,退休金按60元/月計算。村黨支部書記在村連續任職15年(含15年)以上;村主任在村連續任職20年(含20年)以上;村會計在村連續任職25年(含25年)以上,退休金按80元/月計算。
村黨支部書記在村連續任職20年(含20年)以上;村主任在村連續任職25年(含25年)以上;村會計在村連續任職30年(含30年)以上,退休金按100元/月計算。
辦理退休手續後,到領退休金年齡,計算工齡年限,每年1元,計入每月退休金,每月退休金即為:工資+工齡。在任主職以前任副職的,每三年合一年主職,以此類推,中間不能有空職年,不連續任職為不符合退職標准,不予給辦理退休。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 - 法定退休年齡
❺ 村兩委成員退休後每月退休金多少
我們國家歷年來,始終沒有對農村幹部有退休政策,也沒有退休金,因為農村幹部,不是國家工作人員,也不屬於企事業單位的職工,不享受退休待遇,鑒於這種情況,有些省市地方政府,給予農村幹部一定的補貼,或者叫「退休金」。
自從國家實行養老保險繳費政策之後,農村幹部也和其他人一樣,按照規定繳納養老保險,到法定年齡時,繳納養老保險最低滿15年以上辦理領取養老金手續,按月領取養老金。
(5)村支書退休工資是多少擴展閱讀:
農村幹部也和其他人一樣,按照規定繳納養老保險,到法定年齡時我們國家歷年來,始終沒有對農村幹部有退休政策,而是各個鄉鎮政府自籌資金發給。
自從國家實行養老保險繳費政策之後,也沒有退休金,因為農村幹部,繳納養老保險最低滿15年以上辦理領取養老金手續,鑒於這種情況,有些省市地方政府,給予農村
這個不是國家財政承擔,不享受退休待遇,按月領取養老金。
❻ 工作二十年農村黨支部書記退休有工資嗎
工資是不會有的。
現在全國對此問題沒有統一的政策。但一些地方制定了相關措施,比如河北,推行了「一定三有」舉措,部分符合條件的農村黨支部書記會有養老保險或離職補貼,這個你可以到鄉鎮去咨詢組織員辦公室,他們能夠給你滿意的答復。
❼ 農村村幹部會不會有退休金的待遇
農村村幹部沒有退休金的待遇。
退休金以前用人單位負擔退休職工生活保障金,回現在已經隨著制答度的改革不存在了。
目前,我國實行的是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和新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
退休後領取養老保險金只要滿足兩個條件就可以: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社保為男60女50,新農保男女都是60)
2、繳費年限達到15年(新農保制度實施是09年,09年達到60周歲的直接領取、45以上的按年繳納至60直接領取、45以下的按繳費年限計算)
所以,農村村幹部是否能領取養老保險金,關鍵是看是否達到繳費年限、是否到達退休年齡,與其是不是擔任村幹部的職務沒有關聯。
❽ 村支書當夠十年就有退休工資嗎
村支書也是按照國家規定,繳納養老保險滿15年以上才可以到年齡退休,村支書不是國家公務員,國家不實行退休制度,至於鄉鎮政府有補助政策,那是另外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