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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退休金繳費基數怎麼算

發布時間:2022-04-10 06:30:30

A. 深圳社保退休金 如何計算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來老金+個人賬戶自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退休時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 = 個人賬戶儲存余額/計發月數。

B. 深圳社保基數怎麼算

社保個人繳費有兩種方法,一是靈活就業社保,按照規定的繳費基數,按一定比例交納,各地規定不同,一般養老保險在18--28%的比例繳費,醫療保險一般按當地上年社會平均工資水平的6--10%繳費。

另一種是第三方公司代繳,繳費標准一般是按照上一年度平均工資的60%到300%來進行調整,2021年下半年深圳社保基數調整情況:

1.醫保一檔(深戶一檔、非深戶一檔)繳費基數下限:6972 上限:34860;

醫保二檔、醫保三檔(非深戶二檔、非深戶三檔)繳費基數:11620;

2.生育繳費基數上限同步調整為34860,下限不變;

3.殘保金繳費基數同步調整為11620。

以最低繳費基數來計算,深圳社保不同檔位的繳納費用有所不同,分別是:

深圳深戶一檔社保最低繳納費用:

C. 深圳社保退休金的計算

2017年深圳養老金計算方法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企業員工社會養老保險條例》以及《深圳經濟特區企業員工社會養老保險條例實施規定》規定:
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員工(含失業人員,下同),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者退職條件;
(二)本市戶籍員工在1992年7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的,繳費年限累計滿10年;本市戶籍員工在1992年8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的,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非本市戶籍員工實際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
2017年深圳養老金計算方法


符合本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條件的員工,可向市社保機構辦理領取養老金的手續,經市社保機構核定後按規定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包括基本養老金、喪葬補助費、供養親屬的一次性撫恤金、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地方補充醫療保險費。
1992年7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且在2006年7月1日以後退休的員工,依規定退休時其月基本養老金的構成是:
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調節金
1992年8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且在2011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的員工,依規定退休時其月基本養老金構成是:
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
1992年8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間參加工作,且在2012年1月1日後退休的員工,退休時其基本養老金構成按照第二十八條規定執行。
1999年1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的員工,依規定退休時的月基本養老金的構成是:
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調節金和過渡性調節金的具體計發辦法如下:
(一)基礎養老金:以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按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按退休時個人賬戶積累額除以國家規定的計發月數計算;
(三)調節金:為300元;
(四)過渡性調節金:2007年退休的為250元/月,其後每晚一年退休的遞減50元;
(五)過渡性養老金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計算辦法由市政府另行規定。
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調節金和過渡性調節金由基本養老保險共濟基金支付。個人賬戶養老金在個人賬戶中支付;個人賬戶支取完畢後,由基本養老保險共濟基金支付。
地方補充養老保險待遇包括過渡性補貼和其他補貼,具體標准由市政府另行規定。
退休人員具有本市承認的1992年7月31日前連續工齡的,按市政府有關規定享受工齡補助,具體辦法由市政府另行規定。
歸僑員工退休時,月基本養老金與地方補充養老待遇之和低於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每月加發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5%的補助費。加發的補助費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
2006年6月30日前已退休的人員,其由社保機構支付的待遇不重新計算,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
2006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為五年過渡期,過渡期內退休的員工,按新辦法計算的養老保險待遇低於按原辦法計算的養老保險待遇的,仍按原辦法計發養老保險待遇。
按新辦法計算的養老保險待遇高於按原辦法計算的待遇,且於2006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間退休的,在原辦法計算待遇的基礎上,分別按新辦法和原辦法計算的待遇差額的一定比例加發待遇。具體比例由市政府另行規定。2011年7月1日以後退休的,按新辦法計發養老保險待遇。
過渡期內,按原辦法計算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時,凡涉及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統一使用2005年度本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1949年9月30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人員,養老保險待遇參照本市機關同類人員養老待遇執行。
按月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其基本醫療保險費及地方補充醫療保險費由基本養老保險共濟基金支付。
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每年7月份調整一次。具體調整比例根據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增長情況予以核定,由市勞動保障部門報市政府批准。
員工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但不滿繳費年限的,可以申請一次性領取個人賬戶積累額和一次性生活費,終結在本市的養老保險關系。
本市戶籍員工的一次性生活費標准為繳費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的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非本市戶籍員工的一次性生活費標准為繳費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的退休時本市月最低工資。

D. 2019年深圳社保繳費基數是多少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社保基數是員工繳納社保費用的一個計算依據之一,繳納社保費用=繳納社保基數×社保繳納比例,計算出來的。
一、社會保險基數簡稱社保基數,是指職工在一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申報個人所得稅的工資、薪金稅項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體數額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而定。
二、繳費基數上限是指,職工工資收入超過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300%以上的部份不計入繳費基數;
三、繳費基數下限是指,職工工資收入低於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的60%為繳費基數。
2016年深圳社保繳費基數7月起調整
養老保險:
上線提高了下線仍為不變
調整後,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上線」提高了。
按照規定,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為:「職工每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繳費基數為其上月工資總額,工資總額超過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超過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
按照2015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753元計算,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上線」為20259元。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下線」是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准,目前沒有變化,仍為2030元。
醫療保險:
一檔繳費基數「下線」調為4052元
醫療保險方面,我市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實行「一制三檔」。其中,一檔以繳費工資的8%繳費,一檔繳費基數的「上線」和「下線」均提高了。按照規定,一檔繳費基數的「上線」為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下線」為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按照2015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753元計算,基本醫療保險一檔繳費基數的「上線」為20259元,「下線」為4052元。
基本醫療保險二檔、三檔,分別以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0.8%、0.55%按月繳費,繳費基數全部調整為6753元。二檔的月繳費約為54元,其中個人繳費約為13.5元。三檔的月繳費約為37元。
生育保險:
繳費基數也隨之調整
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上月職工工資總額0.5%的比例繳納生育保險費,工資總額超過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最高按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最低為本市最低工資標准。也就是說繳費基數「上線」為20259元,「下線」為2030元。
工傷保險:
因工死亡喪葬補助金提高為40518元
工傷保險方面,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數額為職工上月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費費率。繳費基數最高為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即「上線」為20259元。「下線」是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准,為2030元。
在工傷待遇償付方面,職工因工死亡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調整後為40518元;在工傷待遇償付方面,職工因工死亡,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調整後為40518元。
失業保險:
繳費基數沒有變化
失業保險的繳費基數沒有變化,按照規定,失業保險費的繳費標准為:用人單位以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的1%按照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的職工人數按月繳納;職工按照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的0.5%按月繳納。
社保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
1、個人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40%;最高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300%)的8%繳納。
2、單位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將個人養老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此前的政策是個人繳費全部和單位繳費的3%計入個人養老賬戶,單位繳納的19%劃轉為社會統籌,而新政策將單位繳費的3%也劃入社會統籌用來解決養老空賬問題。[2]
醫療保險
單位10%,個人2%;
失業保險
單位1%,個人0.2%;
工傷保險
根據單位被劃分的行業范圍來確定它的工傷費率,在0.5%~2%之間;
生育保險
繳費比例:單位0.8%,個人不交錢。

E. 深圳社保繳費基數怎麼算

深圳社保繳費比例的非深戶是:
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是:
1、養老保險(基本養老)單位承擔10%,個人承擔8%;
2、醫療保險(任選一種)
(1)綜合+地方補充:單位承擔6.5%,個人2%;[2008-3-1新的醫保辦法規定:參加綜合醫療保險的非深戶在職人員可以與深戶在職人員一樣參加生育醫療保險,生育醫療保險0.5%全由單位承擔]
(2)住院+地方補充:1%全由單位承擔;[2008-3-1新的醫保辦法規定:單位0.8%,個人0.2%;2008-4-1起,住院醫療保險增加門診待遇,在選定社康中心發生的門診(含急診)費用可由住院醫保報銷,年度總額最高不得超過800元。]
(3)勞務工醫療:單位承擔8元/月,個人承擔4元/月;
3、失業保險:1%×單位人數×40%(單位承擔)
4、工傷保險:0.5%,1%,1.5%三個檔次(單位承擔)。
5.繳費工資基數:
非深戶員工的養老保險繳費以員工的月工資總額為基數,但不得高於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最低不得低於市最低月工資水平。(2008年7月1日起,特區內最低工資1000,特區外最低工資900。此前為特區內最低工資850,特區外最低工資750)
非深戶員工的住院醫療保險繳費以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深圳市2007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233元)
非深戶員工每月社保交費,如果按最低標準是80多元。
養老保險:個人繳費1000X8%=80,單位繳費1000X10%=100(按2008年特區內最低工資1000來計算,關外是900;個人繳費進入個人專戶,2006年8月起單位繳費全部進入共濟,不進入個人專戶)
醫療保險(按住院險算,其他在這兒不舉例):個人繳費3233X0.2%=6.5,單位繳費3233X0.8%=25.8(按照深圳市2007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233元來計算)
非深戶個人每月社保交費合計86.5元,單位養老醫療合計125.8元(工傷失業沒有計算在內)。
深戶社保繳費比例:

1.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是:
1、養老保險(基本養老+地方補充養老):單位承擔11%,個人承擔8%;
2、醫療保險(綜合醫療+地方補充醫療):單位承擔6.5%,個人2%;
3、生育醫療保險:0.5%全由單位承擔;
4、住房公積金:13%全由單位承擔;
5、失業保險:1%×單位人數×40%(單位承擔);
6、工傷保險:0.5%,1%,1.5%三個檔次(單位承擔)。
2.繳費工資基數:
深戶員工的養老保險、綜合醫療保險繳費以員工的每月工資總額為基數,但不得高於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不得低於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高於或低於者,則分別按300%或60%為基數。(深圳市2007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233元,60%即1940元)。
說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深戶和非深戶比例是一樣的。職工個人不承擔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深戶自由職業者,或沒有單位的,可以個人買社保。每月社保交費500多元。(按照深圳市2007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233元,60%即1940元,來計算)
養老保險:1940X19%=368.6(單位11%即213.4元,個人8%即155.2元,全部由個人來繳納)
醫療保險(包括生育險):1940X9%=174.6合計543.2元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F. 深圳養老金計發基數

法律分析:深圳的養老金計發基數共分為兩部分: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計發基數為9774元,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養老金計發基數為:省同期計發基數,也就是深圳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計發基數按照本省的計發基數計算養老金。
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養老金本著國家、集體、個人共同積累的原則積累、運作。當人們年富力強時,所創造財富的一部分被投資於養老金計劃,以保證老有所養。
中國養老金主要分為兩類: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養老金和企業人員退休養老金。二者實行的不同制度,具體表現為三個不同:
一是統籌的辦法不一樣即企業人員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准繳納,機關事業單位的則由財政統一籌資;
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樣即企業人員由自籌賬戶上支付,而機關事業單位則由財政統一支付;
三是享受的標准不一樣即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標准高於企業退休人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G. 深圳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法律分析:深圳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按照度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89757元算,繳費基數上限提高至22440元,最低為深圳市最低月工資標准2130元。
深圳醫保繳費基數
1.醫保一檔的繳費基數分別為22440元、4488元;
2.醫保二檔、三檔繳費基數為7480元。
生育、工傷繳費基數
生育保險繳費基數最高為22440元,最低為2130元。
工傷保險繳費基數最高為22440元,最低為2130元。
深圳社保繳費比例
養老:單位20%,個人8%。
失業:單位2%,個人1%。
醫療:單位6-4%,個人2-4%。
工傷:單位1%,個人0%。
生育:單位1%,個人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H. 深圳社保繳費基數如何確定

社保基數是員工繳納社保費用的一個計算依據之一,繳納社保費用=繳納社保基數×社保繳納比例,計算出來的。
一、社會保險基數簡稱社保基數,是指職工在一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申報個人所得稅的工資、薪金稅項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體數額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而定。
二、繳費基數上限是指,職工工資收入超過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300%以上的部份不計入繳費基數;
三、繳費基數下限是指,職工工資收入低於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的60%為繳費基數。
2016年深圳社保繳費基數7月起調整
養老保險:
上線提高了下線仍為不變
調整後,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上線」提高了。
按照規定,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為:「職工每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繳費基數為其上月工資總額,工資總額超過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超過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
按照2015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753元計算,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上線」為20259元。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下線」是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准,目前沒有變化,仍為2030元。
醫療保險:
一檔繳費基數「下線」調為4052元
醫療保險方面,我市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實行「一制三檔」。其中,一檔以繳費工資的8%繳費,一檔繳費基數的「上線」和「下線」均提高了。按照規定,一檔繳費基數的「上線」為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下線」為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按照2015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753元計算,基本醫療保險一檔繳費基數的「上線」為20259元,「下線」為4052元。
基本醫療保險二檔、三檔,分別以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0.8%、0.55%按月繳費,繳費基數全部調整為6753元。二檔的月繳費約為54元,其中個人繳費約為13.5元。三檔的月繳費約為37元。
生育保險:
繳費基數也隨之調整
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上月職工工資總額0.5%的比例繳納生育保險費,工資總額超過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最高按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最低為本市最低工資標准。也就是說繳費基數「上線」為20259元,「下線」為2030元。
工傷保險:
因工死亡喪葬補助金提高為40518元
工傷保險方面,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數額為職工上月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費費率。繳費基數最高為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即「上線」為20259元。「下線」是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准,為2030元。
在工傷待遇償付方面,職工因工死亡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調整後為40518元;在工傷待遇償付方面,職工因工死亡,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調整後為40518元。
失業保險:
繳費基數沒有變化
失業保險的繳費基數沒有變化,按照規定,失業保險費的繳費標准為:用人單位以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的1%按照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的職工人數按月繳納;職工按照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的0.5%按月繳納。
社保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
1、個人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40%;最高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300%)的8%繳納。
2、單位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將個人養老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此前的政策是個人繳費全部和單位繳費的3%計入個人養老賬戶,單位繳納的19%劃轉為社會統籌,而新政策將單位繳費的3%也劃入社會統籌用來解決養老空賬問題。[2]
醫療保險
單位10%,個人2%;
失業保險
單位1%,個人0.2%;
工傷保險
根據單位被劃分的行業范圍來確定它的工傷費率,在0.5%~2%之間;
生育保險
繳費比例:單位0.8%,個人不交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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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深圳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

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為職工每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繳費基數為其上月工資內總額,容工資總額超過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超過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2017深圳社保繳費基數1.深圳戶籍人員:養老保險繳納基數: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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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深圳市2020年退休人員養老金為什麼基數不是10646元

1.2020年深圳養老金上調養老金調整方案,本次將有35.16 萬名企業退休人員享受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平均上調金額約198.5元。
2.定額調整深圳養老金定額調整標准為每人每月定額加發60元。
3.掛鉤調整
1、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2.2%加發;
2、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標准增加1元,超過15年部分每滿1年再增加1元。
4.傾斜調整在2019年深圳養老金調整方案中,將分6檔進行傾斜調整。2019年6月30日以後達到一定年齡的退休人員,可享受此次傾斜調整政策。
1、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每人每月增加50元;
2、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3、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每人每月增加150元;
4、滿 85 周歲不滿90周歲,每人每月增加200元;
5、年滿90周歲不滿100周歲,每人每月增加300元;
6、年滿100周歲以上,每人每月增加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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