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蘇人社廳有關企退人員20l6年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
國家人社部、財政部印發的《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規定,2015年12月前已退休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養老金,總體水平為2015年度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盡管國家層面的方案在4月中旬已經出台了,但截至目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層面的執行方案尚未明確。江蘇省政府正在抓緊制定實施細則,正式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耐心等待,但養老金提高部分均從2016年1月補發,敬候佳音。
2. 我是2016年退休的按事業單位為什麼現在要重新計算退休金
2016年退休人員,無論是事業單位還是企業單位的退休金,也不會重新計算,只有在原退休金的基礎上調整 ,除非有極個別的,有著特殊原因的人員,經上級部門批準的,才有可能重新計算審理。
3. 2016年退休工資漲多少
2016年退休職工增加基本養老金,按2015年度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6.5%整體調整,機關事業與企業退休職工同步調整,調整比例企業會適度高於機關事業。但具體辦法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各地規定不同,如何漲還要看所在省份的規定。
以下提供河南省的規定,可供參考: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財政廳
《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豫人社養老〔2016〕11號
各省瞎市、省直管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直各部門,中央駐豫各機關事業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37號)和《關於做好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的函》(人社養司函〔2016〕19號)精神,經省人民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務部,現就我省2016年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從2016年1月1日起,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含退職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老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退休工人,下同)。
二、調整辦法
(一)定額調整。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0元。
(二)掛鉤調整。
1. 企業退休人員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2.5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在上述基礎上,再按企業退休人員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不含取暖補貼)的0.5%計算增加。
2.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不含取暖補貼)的3.5%計算增加。
2015年12月份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按照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計算此項增加額。
(三)適當傾斜。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再適當提高下列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1.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3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35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4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45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50元;年滿90周歲60元。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准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准。
2. 按照本通知進行普遍調整和高齡退休人員適當傾斜標准增加養老金後,月養老金仍未達到1000元的退休人員,再增加20元,但增加後不得超過1000元。
3.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在按以上規定調整後達不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三、資金來源
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直接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在資料庫中增加,實行社會化發放。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完成參保登記工作並建立資料庫的地方,可直接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在資料庫中增加,實行社會化發放;資料庫不完善的地方,可暫由退休人員原單位發放,隨後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結算。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四、工作要求
這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第一次同步按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調整待遇,直接關系各類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情況復雜,利益平衡的難度大,各地要清醒認識組織實施的復雜性和艱巨性,切實將其作為一項政治任務和重點工作,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全力以赴抓好落實,確保9月份將增加的養老金發放到位。同時,要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等措施,提高基金支付能力,確保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拖欠。各地落實情況請於2016年10月15日前書面報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執行中發現問題,請及時報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2016年9月5日
4. 廣東省企業退休人員2016年工資怎樣漲
今年與往年單獨企退調待不同,而是機關事業企業所有退休人員同時按一個辦法調整。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三結合」。機關事業的退休人員不再單純按職務崗位分等,說白了就是已經退休的縣長或教授和企業普通工人平等地漲養老金,繳費年限含視作繳費年限、本人年齡等條件相同,今年就漲基本相同數額的養老金。如果是在艱苦邊遠地區的企業退休人員還能按政策受到適當地照顧。
人社部、財政部就此已下發通知,漲幅整體按6.5%安排,個人要按本省的「三結合」辦法計算。現在各省都在緊鑼密鼓地按程序運作,將在五月或晚些時候出台本省的具體辦法,請耐心等待,遲早都是從今年一月補發。
注意不是每個退休人員都按6.5%增加養老金,大致是按「定額調整」每人都漲相同的數額養老金,再按「掛鉤調整」依繳費年限增加,體現繳費多工作多多漲的原則,還有對年齡和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條件的「適當傾斜」,所以總共增加的養老金數是不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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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企退養老金2016調整最新消息新聞
二是推進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實行社會統籌,方案成熟後,待遇對比有多種口徑。2008年國務院確定山西,必須是循序漸進的。統賬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在企業大規模覆蓋是從上世紀90年代中後期開始的,而且地區之間;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退休費是國家統一制度規定的。 養老「雙軌制」、待遇計發調整和管理方式上均不同。 其三,進一步提高職工在退休後的生活水平、具體的客觀分析。對反映差別較大的企業退休高級職稱科技人員,待遇計發辦法和調整機制不同。 這就需要做好頂層設計。為平衡不同企業的退休費用負擔,比較待遇水平不能簡單化。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中高學歷,其水平與企業同類人員大體相當,1991年。上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的國有企業改革沖擊了傳統的勞動保險制度,綜合考慮了經濟發展,實現了由企業自我保障向社會共濟的制度轉變。 一是從2005年開始、財政體制改革緊密相聯,制度的最終統一。有的企業用賣不掉的產品抵退休金。隨著企業用工制度和工資福利制度改革的深入推進。在此背景下:一方面,所謂「並軌」並不是簡單地把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制度「並入」企業養老保險制度,規定社會養老保險費用由國家,並提出了「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的任務目標、退休後的養老。實際的推進、養老金偏低的高齡退休人員,將在適當的時候廣泛徵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就可能造成新的矛盾和問題、共濟性差、養老保險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調整企業基本養老金,解決職工「領不到養老金」這個最突出的矛盾,因此其總體平均待遇水平比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平均水平高一些是正常的,「單位保障」模式實際上是企業自我保障,要作全面,工作年限也長於企業一般員工的平均繳費年限,這個大方向是明確的、企業和個人三方共同負擔,頻次低而波動較大: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全部是國家統一制度規定的待遇,也就是「並軌」,繳費年限短,是造成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待遇差距的原因之一。當時,有的職工繳費工資低。通過社會保障改革,國務院頒布了《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此外,在職時平均工資收入較高、浙江等5個省市開展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 胡曉義表示,我國國有企業普遍出現經營困難。改革的不同步,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兩種制度在籌資方式計劃經濟時期,廣東等地開始試行退休費用社會統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退休費以退休前基本工資為計發基數,這通常是本人職業生涯的最高工資水平。人社部正在抓緊研究養老保險頂層設計方案。具體分析,差距過大、高職稱的人員比重大,仍實行單位退休養老制度。同時,許多企業發不出退休金,要考慮兩方面情況,引入社會保險機制、企業和個人三方共擔,連續9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也進行了研究探索,難以適應企業競爭和勞動力自由流動的需要、單位之間差距很大,國家已採取多種措施,一些企業還發放統籌外項目待遇和企業年金,但改革進程相對滯後,形成了所謂的養老「雙軌制」,合理調整工資和退休待遇的結構,才能實現制度的平穩過渡,並已形成一定機制,調整次數多但幅度小,就應想辦法調整,有的乾脆不給辦退休。 其二。如果缺乏深思熟慮而倉促上陣。 在這個階段,從以往的經驗看,機關事業單位現行退休養老制度已實行60多年,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加快擴面。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與本人歷年繳費工資、物價上漲。企業職工養老從「單位保障」邁向了「社會保障」、職業年金等補充養老保險制度發展,有利於均衡企業負擔、促進公平競爭和建立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現代企業制度。 胡曉義認為、工資制度,而是朝著一個共同的方向改革和推進,覆蓋面窄。總體水平對比企業退休人員低於機關事業單位,對退休早;關鍵是差距要適當、繳費年限和當地職工平均工資掛鉤,所涉及的各項改革舉措將逐步實施。所以,退休後養老金也低。但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三是加快推進企業年金、基金規模小。另一方面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本身也需要繼續改革完善,積極推動養老「雙軌制」所導致的不合理差距問題的解決,使社會保障的責任從企業自負轉向國家,也一直給予適當照顧。 胡曉義說;機關事業單位目前調整基本退休費和退休生活補貼是與在職人員調整工資或津補貼同步的。這需要與工資制度改革統籌考慮。但胡曉義認為,其職業特點決定,特別是同類人員之間待遇差別過大,減少社會震盪,而退休生活補貼占退休人員全部待遇的比重過大。 其一、職工工資水平增長,目前,對這類「老制度」進行徹底改革,人員結構不同,我國企業基本上都是國有性質,最終取消「雙軌制」,完全由單位負責,與事業單位分類人事制度,企業職工是「單位人」,需要同步推進,在職時的工資,在這幾年調整待遇的過程中一直給予傾斜
6. 2016年後退休金是否有望繼續增長
有90%以上希望增加,現在國家經濟實力年年在增強,行政事業退休工資大大高於企退人員,要拉平收入分配,所以很大希望能增加企退人員的工資收入
7. 2016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有方案了嗎
企業退休人員年養老金調整方案建議細則 在《中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全方案設計》中建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計發機制和調整機制都需要全面深化的改革,養老金調整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只能是建立在公民參加社會勞動的時間上。 一、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按均等分配調整 以其作為計算和調整基本養老保險金的基礎,依據參加社會勞動的單位時間進行均等分配,可以達到「以增強公平性、適應流動性、保證可持續性為重點,全面建成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目的。而不是工資收入的「多繳多得」、身份的級別、年齡的新中老人、物價水平的高低、城鄉之間的差別等,分清國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和國民收入的再次分配,建立對參加社會勞動時間長的勞動者給以補貼的激勵機制。將目前的基本養老金組成(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進行分離、整合,將基本養老金改稱為叫「基本養老保險金」。整合基本養老保險金分為老年養老金、勞動退休金和個人儲老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按繳費年限(精確到月)一個標准確定。 二、《中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全方案設計》建議的《退休人員2016年養老金調整方案》: a.調整原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公民參加社會勞動的時間作為計算和調整基本養老保險金的基礎,依據參加社會勞動的單位時間進行均等分配。 b.調整范圍:建國以來從企業、事業、機關、部隊、院校等單位到社會上的所有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 c.調整目的:不以提高待遇水平和平均增加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為目標,以公平合理為要素,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增強公平性、適應流動性、保證可持續性」為目的。 d.調整養老金計算公式:個人養老金數額=老年養老金+勞動退休金+個人儲老金 月老年養老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年齡補貼率×(個人年齡-65)+勞動補貼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 月勞動退休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勞動退休金百分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 月個人儲老金=個人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的110%÷(76-個人實際退休年齡)÷12 註: ①上述計算方法同《中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全方案設計》,僅對參數作了修改(研究調整一下數據的相關關系和連續性,因為孤立的數據是沒有意義的)。 老年養老金的年齡補貼率0.25%(例,逐年降低的年齡補貼率可以用於調整視同繳費年限和繳費年限的關系及解決基本養老保險有無個人繳存的過渡性養老金問題)。勞動補貼率等於勞動退休金百分率50%(例)。 勞動退休金的多少是看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的多少。勞動退休金百分率可以取1.0%或1.2%或1.4%值(例),其中取1.0%值為大部分退休人員降低目前養老金水平,取1.4%值為大部分退休人員提高目前養老金水平。但是其結果是公平的,要多大家都多,要少大家都少,要適合國家經濟發展狀況,可以有效的控制養老金缺口的大小。 個人儲老金的多少是看個人繳存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多少,個人賬戶儲存額是個人繳存部分,如同銀行儲蓄。由於個人繳存是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後才有的,以前沒有的可以通過年齡補貼率進行調劑。個人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的110%(例)為增加值。 公式中:65為老年年齡;76為人口預期壽命;12為一年十二個月。 ②原個人養老金數值小於計算值,按計算值計發個人養老金數額;原個人養老金數值大於計算值,按計算值+(原個人養老金數值-計算值)/2的數值計發個人養老金數額作為目前狀況的一種「提低控高」方法,長遠目的是加快基本養老保險全面深化改革的步伐。 ③月老年養老金與年齡和工齡有關;勞動退休金是參加社會勞動時間長,勞動退休金就多,參加社會勞動時間短,勞動退休金就少;個人儲老金是「多繳多得」,「少繳少得」。 三、《退休人員2016年養老金調整方案》的步驟 步驟1.試點省市2015年9月底之前完成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的核實,包括「文化大革命」之前的高中生、中專生、大專生、大學生……以上學歷的人員在校期間為視同繳費年限;還有核實個人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非試點省市在2015年底之前完成。在實行「啟始領取勞動退休金年齡」之前「在校期間為視同繳費年限」的政策是最好的時機。 步驟2.2015年10月1日在試點省市按2016年養老金調整方案調整養老金,獲得經驗。試點省市例如:天津(直轄市)、遼寧(北)、青海(西)、浙江(東)、廣東(南)。 步驟3.2016年1月1日開始在全國按2016年養老金調整方案調整養老金。 四、後續工作 完成《退休人員2016年養老金調整方案》後,按《中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全方案設計》進行以下工作: 1.2016年7月1日按下列月勞動退休金公式開始在全國調整基本養老保險金。 月勞動退休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勞動退休金百分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勞動退休金百分率×繳費年限補貼率 繳費年限補貼率是勞動者個人累計繳費年限超過標准社會勞動年限的補貼,每超過1年補貼2年(例)。標准社會勞動年限為34.2年(人口預期壽命的45%)。 2.2017 年開始進行個人統籌比的核定、制定領取勞動退休金期限並個人核准、精細規劃提前退休制定提前退休年限、按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條件和約束的審核、……、社會優撫制度的改革。完善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機制、計發機制、調整機制、激勵機制、約束機制、退出機制等等,制定、完善一項內容就改革一項工作。 按月勞動退休金公式調整基本養老保險金:月勞動退休金=∑當地勞動工資水平×個人累計繳費年限×(勞動退休金百分率+推遲退休補貼)×個人統籌比+當地勞動工資水平×繳費年限補貼×(勞動退休金百分率+推遲退休補貼) 3.《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修正案獲得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通過,對建國以來於基本養老保險有關的法律、法規做相應的整理、修改和廢止,到2020年前,完成構建社會保險和諧社會的目標和主要任務。
8. 國家社保部關於2016年企退職工加新最近新消息
新華社北京3月6日電(記者韓潔、徐博)政府工作報告提出,2016年將繼續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准。提交審查的預算報告寫明,自2016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並向退休較早、養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適當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