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外地工作交社保滿十五年後領取退休金是按外地工作地的標准還是戶口所在地的標准呢
人社部規[2016]5號《關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若干問題的通知》規定,對四種不同情況做了不同的規定,原文摘抄見下:
「一、關於視同繳費年限計算地問題。參保人員待遇領取地按照《暫行辦法》第六條和第十二條執行,即:
1、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2、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3、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4、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㈡ 外地人交社保15年能領到退休工資嗎
如果繳納時長在大連是最長的、現在還在持續繳納,這是沒有問題的,不過建議你在大連社保局退休管理處詳細詢問相應的手續和流暢,會更清晰。
㈢ 外地戶口交社保15年滿後在哪兒領取退休工資
摘要 1、外地戶口,十五年交滿以後就可以轉移到戶口所在地到了退休年齡,就可以領工資了。
㈣ 保險在外地交滿15年,轉回本地,退休金按哪個地方發放。結束
如果是在外地的同一地方交滿15年,則在按照外地發放。
具體依據是人社部印發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若干問題的通知》人社部規〔2016〕5號,原文如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國辦發〔2009〕66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實施以來,跨省流動就業人員的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工作總體運行平穩,較好地保障了參保人員的養老保險權益。
但在實施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新情況和新問題,導致部分參保人員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存在困難。
為進一步做好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關於視同繳費年限計算地問題。
參保人員待遇領取地按照《暫行辦法》第六條和第十二條執行,即,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繳費年限,除另有特殊規定外,均包括視同繳費年限。
一地(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的累計繳費年限包括在本地的實際繳費年限和計算在本地的視同繳費年限。
其中,曾經在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工作的視同繳費年限,計算為當時工作地的視同繳費年限;
在多地有視同繳費年限的,分別計算為各地的視同繳費年限。
㈤ 外地人在北京交了社保,15年後能領養老金嗎
外地人在北京交了社保,十五年以後是可以在北京辦理退休手續領養老金的。
㈥ 外地戶口在深圳交社保交滿15年 可以有退休金么
繳滿15年,退休後就可以拿退休金了,但是如果還沒有退休建議繼續繳納,因為你交的越多拿的越多。看你個人,你不交也可以的。已經滿15年在退休後就可以拿退休金了的。
㈦ 可以異地領取退休金嗎
退休金可以異地領取,多地為社保待遇資格認證提供了更為人性化的便捷方式。但是領取基本養老金必須符合以下兩個條件: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二是累積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㈧ 你好,異地工作連續繳費社保十五年能在異地辦理退休享受異地退休標准待遇嗎謝謝
異地工作連繳社會養老金15年如果你沒到退休年齡,這十五年可以隨你工作調到異地繼續在異地繼續交養老保險金,如你在原地已到退休年齡,只有在原地享受退休待遇,其它城市你是享受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