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1號退休當月有工資嗎
退休工資是否當月可領
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後,你的法定退休年齡的次月發放退休工資,所以不是當月可領。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一)符合第一條第(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百分之七十五發給;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
(二)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 應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三條
患二、三期矽肺病離職休養的工人,如果本人自願,也可以退休。退休費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並享受原單位矽肺病人在離職休養期間的待遇。 患二、三期矽肺病離職休養的幹部,也可以按照本條的辦法執行。
第四條
獲得全國勞動英雄、 勞動模範稱號, 在退休時仍然保持其榮譽的工人;省、市、自治區革命委員會認為在革命和建設中有特殊貢獻的工人;部隊軍以上單位授予戰斗英雄稱號的轉業、復員軍人,在退休時仍保持其榮譽的,其退休費可以酌情高於本辦法所定標準的百分五至百分之十五,但提高標准後的退休費,不得超過本人原標准工資。
第五條
不具備退休條件,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 動能力的工人,應該退職。退職後,按月發給相當於本人標准工資百分之四十的生活費,低於二十元的,按二十元發給。
第六條
退休工人易地安家的,一般由原工作單位一次發給一百五十元的安家補助費,從大中城市到農村安家的,發給三百元。 退職工人易地安家的,可以發給相當於本人兩個月標准工資的安家補助費。
第七條
工人退休、退職的時侯,本人及其供養的直系親屬前往居住地點途中所需的車船費、旅館費、行李搬運費和伙食補助費,都按照現行的規定辦理。
第八條
退休、退職工人本人,可以繼續享受公費醫療待遇。
第九條
工人的退休費、退職生活費,企業單位,由企業行政支付;黨政機關、群眾團體和事業單位,由退休、退職工人居住地方的縣級民政部門另列預算支付。
第十條
工人退休、 退職後, 家庭生活確實困難的,或多子女上山下鄉、子女就業少的,原則上可以招收其一名符合招工條件的子女參加工作。招收的子女,可以是按政策規定留城的知識青年,可以是上山下鄉知識青年,也可以是城鎮應屆中學畢業生。
我國農業生產水平還比較低,糧食還沒有過關,對增加城鎮和其他吃商品糧的人口,必須嚴加控制。因此,家居農村的退休、退職工人,應盡量回到農村安置,本人戶口遷回農村的,也可以招收他們在農村的一名符合招工條件的子女參加工作;退休、退職工人回農村後,其口糧由所在生產隊供應。
招收退休、退職工人的子女,應當由當地勞動部門統一安排。招收子女的具體辦法,由省、市、自治區根據上述原則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自行規定。
第十一條
工人退休、退職後,不要繼續留在全民所有制單位。他們到城鎮街道、農村社隊後,街道組織和社隊要加強對他們的管理教育,關心他們的生活,注意發揮他們的積極作用。街道、社隊集體所有制單位如果需要退休、退職工人從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可以付給一定的報酬, 但連同本人退休費或退職生活費在內, 不能超過本人在職時的標准工資。 對於單身在外地工作的工人,退休、退職後要求遷到家屬所在地居住的,遷入地區應當准予落戶。
第十二條
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切實加強對工人退休、退職工作的領導。對應該退休、退職的工人,要做好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動員他們退休、退職。退休、退職工作要分期分批進行。要嚴格掌握退休、退職條件和招工條件,防止因招收退休、退職工人子女而任意擴大退休、退職范圍和降低招工質量。
第十三條
集體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人的退休、退職,由省、市、自治區革命委員會參照本辦法,結合本地區集體所有制單位的實際情況, 自行制定具體辦法, 其各項待遇,不得高於本辦法所定的標准。
第十四條
過去有關工人退休、退職的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按本辦法執行。已按有關規定辦理了退休的工人,其退休費標准低於本辦法所定標準的,自本辦法下達之月起,改按本辦法規定的標准發給,但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連續工齡不滿二十年的,只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改變退休費標准後的差額部分一律不予補發。已按有關規定辦理了退職的工人,其待遇一律不再變動。
Ⅱ 勞動法退休當月工資發放規定
退休當月的工資由單位全額發放,當月不管是幾號退休,單位都必須發給當月退休的員工100%足額工資,如果單位扣壓工資,可以立即向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Ⅲ 退休工資是當月發,還是次月發
Ⅳ 退休養老金,是當月發還是次月發呢
退休工資,是當月發還是次月發?養老金是我們依法繳納養老保險以後,按照社保法的規定依法享受的待遇。只要繳納養老保險滿15年,達到法定的待遇領取年齡,就可以依法享受養老金待遇。對於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人員,要享受養老金待遇,首先要符合法定的退休條件,辦理退休手續以後,在辦理完退休手續後第二個發放養老金;對於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在繳納養老保險滿15年,年滿60周歲的當月辦理養老待遇的領取手續,辦完手續後的第二個月開始發放養老金待遇。
事實上也是,養老金是絕大多數退休人員唯一的經濟來源。政府只有確保養老金的按時足額發放,他們才能安心養老,頤養天年。
Ⅳ 退休工資是當月發還是次月發
退休工資是次月發放的,在辦理完退休手續後,第二個月起 才會開始正常發放退休金。也就是說,你出生日的下個月,就是你領取退休金的起始日,以後每月發的退休金都是當月的,直到死亡。個人賬戶退休工資=個人賬戶儲存額除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在新的養老保險制度未建立之前,每月按以下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九條
工人的退休費、退職生活費,企業單位,由企業行政支付;黨政機關、群眾團體和事業單位,由退休、退職工人居住地方的縣級民政部門另列預算支付。
Ⅵ 退休工資每月15號發工資算當月的嗎
退休人員養老金發放日是每月15日的,就是當月的養老金。
Ⅶ 退休工資是當月發,還是次月發
退休工資(即退休金)的發放時間應該是明確的:
如果退休的當事人在退休時已在單位領取當月工資的,「退休工資」次月發;如果退休的當事人在退休時未在單位領取當月工資的,「退休工資」當月發。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Ⅷ 十月份生日退休當月有工資嗎
十月份生日退休當月有工資。
工資是指僱主或者法定用人單位以貨幣形式對員工的勞動所支付的報酬。
在支付工資的那一天,稱為工資日,按照每個公司跟雇員所簽定的合同不一樣。當月工資一般次月發,有3號、5號、7號、10號、15號等。工資受法律保障,過期15日不支薪稱為欠薪,雇員可以追討僱主。
工資可以分為底薪、傭金、績效及額外津貼等部分,底薪,是每月每期固定的金額。傭金,是售貨員、推銷員、地產經紀、旅行社導游等,按其個別員工的營業額,多勞多得的。績效,是公司員工在勞動中生產的產量額。津貼,包括高溫津貼、中夜班津貼、交通津貼、房租津貼、電話補貼、餐費補貼等。
基本工資指企業在全面測評職工潛在形態勞動的基礎上,結合職工所在崗位或所任職務,在勞動前為職工預先確定報酬標准,供勞動後實際支付工資時做依據的包括工資等級、工資標准、定級升級、工資調整、支付形式等一系列制度規定的綜合。總結實踐的經驗,基本工資制度一般有崗位技能工資制、基數等級工資制、崗位工資制、崗位等級工資制、職務等級工資制、多元結構工資制和薪點工資制等幾種。因工種、崗位制宜,選擇適合其勞動特點的基本工資制度,是企業貫徹按勞分配原則和具體組織工資分配的起點和基礎。基本工資制度中規定的工資標准,只是對職工提供的定額勞動所支付的報酬。在實際支付工資時,必須在考核職工實際提供的勞動量後,運用不同的支付形式予以浮動地兌現。當職工在定額勞動之上提供了超額勞動時,除工資之外,還應另外支付超額勞動的報酬即獎金,當其完不成定額勞動時,則要扣減相應部分的工資。
退休,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勞動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工作崗位。2011年1月起,中國對個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補貼收入,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政府有關方面不斷釋放出延齡退休的政策意向,民意調查顯示,過半受訪者反對延長退休年齡,多數主張按規定年齡退休。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十條 工人退休、退職後,家庭生活確實困難的,或多子女上山下鄉、子女就業少的,原則上可以招收其一名符合招工條件的子女參加工作。招收的子女,可以是按政策規定留城的知識青年,可以是上山下鄉知識青年,也可以是城鎮應屆中學畢業生。
我國農業生產水平還比較低,糧食還沒有過關,對增加城鎮和其他吃商品糧的人口,必須嚴加控制。因此,家居農村的退休、退職工人,應盡量回到農村安置,本人戶口遷回農村的,也可以招收他們在農村的一名符合招工條件的子女參加工作;退休、退職工人回農村後,其口糧由所在生產隊供應。
招收退休、退職工人的子女,應當由當地勞動部門統一安排。招收子女的具體辦法,由省、市、自治區根據上述原則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自行規定。
Ⅸ 辦理退休當月有工資嗎
法律分析:具體情況具體分析。這個月你工作所在的這個單位你有沒有提供勞動。付出勞動了單位就應該給你發工資,沒有上班單位不發工資給你也是可以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六條 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宏觀調控。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Ⅹ 退休當月工資全額發放嗎
法律分析:退休當月的工資由單位全額發放,當月不管是幾號退休,單位都必須發給當月退休的員工100%足額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