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務員退休金如何計算
公務員的退休金是給自己參加工作的年限,工齡以及退休時候的職務職級是有直接關系的。當然,如果你在工作期間得到了什麼優秀表彰或者受到了什麼處分,這些都有一定的關系。具體計算方式比較復雜,但是總體而言就是你參加的工作時間越長,你退休時候的職務職級越高,以及你獲得的相關表彰越多,你退休時候領取的養老金也就越多。
❷ 公務員退休工資新規定及計算方法分別是什麼
公務員退休工資的計算方法是基礎養老金等於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加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除以2乘以繳費年限乘以1%。公務員退休工資是按本人退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❸ 公務員退休工資是怎麼算的
公務員退休養老金領取計算方法是,
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年齡不到法定退休年齡,其個人賬戶累計存儲額的計發月數要比正常退休的多。
病退人員的基礎養老金計算公式,(上年省市職工平均工資*20%+95年底前推算存儲額本息/120+調節金)*(1-提前年限*2%)
正常退休的基礎養老金計算公式全國是一樣的,但病退各省、市、區有一定區別,要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咨詢,以當地政策為准。
❹ 公務員退休時工資如何算
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和人社部、財政部的規定,當前,事業單位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1%。
其中,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實際平均繳費指數×實際繳費年限)÷繳費年限。
2、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對於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中人」,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設立10年過渡期,過渡期內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低限高。即:新辦法(含職業年金待遇)計發待遇低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按老辦法待遇標准發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員(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員(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發放20%,依此類推,到過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員(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0%。過渡期結束後退休的人員執行新辦法。
(1)新辦法
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具體辦法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
以廣東省為例:
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過渡系數(1.2%)。
(2)老辦法
計發標准=(A×M+B+C)×∏(1+Gn-1)
A:2014年9月工作人員本人的基本工資標准;
B:2014年9月工作人員本人的職務職級(技術職稱)等對應的退休補貼標准;
C:按照國辦發〔2015〕3號文件規定相應增加的退休費標准;
M:工作人員退休時工作年限對應的老辦法計發比例;
Gn-1:參考第n-1年在崗職工工資增長等因素確定的工資增長率,n∈〔2015,N〕,且G2014=0;
N:過渡期內退休人員的退休年度,N∈〔2015,2024〕。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其退休年度視同為2015年。
❺ 公務員退休後的工資怎麼算啊
無法告訴你具體的數字,公務員國家有統一的標准,並且地方財政也會給一點。
具體來說,看你的職位,比如處級核定工資。
如果處級的工資是5000元,你幹了30年後,正常退休或者提前退休,享受的待遇為5000的9折。
如果你超過30年,每多干一年多給1%,比如幹了32年就是92折。
如果你有獨生子女證,多給5個點,幹了上述的32年,你就有97折。
❻ 公務員中間人退休基本退休金怎麼計算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度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個人累計繳費年限×l%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單位繳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個人繳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
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個人工資超過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於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6)2013年公務員退休工資如何計算擴展閱讀:
計算過渡性養老金
①先計算1994年1月至1998年6月底本人實際繳費總額
1994年1月至1998年6月底本人實際繳費總額
=498×2%×6+523×2%×12+957×3%×12+1256×3%×12+1646×4%×12
基本養老金
基本養老金
=1772.04
②計算截至2006年6月30日時視同繳費賬戶儲存額
截至2006年6月30日時視同繳費賬戶儲存額
=截至2006年6月30日時視同繳費賬戶補記總額+截至2006年6月30日時視同繳費賬戶補齊總額
=[1993年所在統籌區職工月平均工資×8%×12×1993年底以前視同繳費年限×(1+10%)12.5]+[(1994年1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本人繳費工資之和×8%-1994年1月至1998年6月底本人實際繳費總額)]×(1+4%)8
=(1685.30×27.0)+(55572×8%-1772.04)×1.37
=49166.09
❼ 公務員退休後工資怎麼算
法律分析:1、退休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退休生活費休前工資x80%,三年一調。2、公務員退休養老金領取計算方法是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個人賬戶養老金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年齡不到法定退休年齡,其個人賬戶累計存儲額的計發月數要比正常退休的多。3、病退人員的基礎養老金計算公式,(上年省市職工平均工資*20%+95年底前推算存儲額本息/120+調節金)*(1-提前年限*2%),正常退休的基礎養老金計算公式全國是一樣的,但病退各省、市、區有一定區別,要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咨詢,以當地政策為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❽ 公務員退休工資怎麼算
公務員退休養老金領取計算方法是,
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回養老金=(參保人員退答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年齡不到法定退休年齡,其個人賬戶累計存儲額的計發月數要比正常退休的多。
病退人員的基礎養老金計算公式,(上年省市職工平均工資*20%+95年底前推算存儲額本息/120+調節金)*(1-提前年限*2%)
正常退休的基礎養老金計算公式全國是一樣的,但病退各省、市、區有一定區別,要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咨詢,以當地政策為准。
❾ 2013年退休工資如何計算
退休金計算方法及公式:
1、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3、以上兩項a+b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4、基本養老金每年七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領養老金須符合以下條件:
1.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十五年的;
2.1998年6月30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二零一三年六月三十日前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十年的;
3.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二零一三年七月一日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十五年的;
4.1998年6月30日前應參加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一九九八年七月一日以後辦理參保補繳手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十五年的。
❿ 公務員退休工資計算方法
法律分析: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七十九條 公務員實行國家統一規定的工資制度。公務員工資制度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體現工作職責、工作能力、工作實績、資歷等因素,保持不同領導職務、職級、級別之間的合理工資差距。國家建立公務員工資的正常增長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