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教師退休教師有13個月工資發嗎
退休了是保險公司給你發工資,怎麼會給你13個月的工資,我們山東這邊在職老師的也沒13個月工資。
② 有人說退休教師每年能拿18個月的退休工資,這是真的嗎
最近幾年我國不斷在進步教師的福利待遇,比方在深圳教師的工資待遇有可能比公務員還要高,普普統統一個中小學教師年薪都能夠到達20萬以上。
但這些補助從整體來說其實是十分少的,把一切的補助加起來,我覺得都不一定抵得上一個月的退休金了。
③ 退休後有13月的工資嗎
退休後沒有13月工資。13月工資即十三薪,表示單位為其雇員多發放一個月的工資即第十三個月工資,也稱為年底雙薪。退休後勞動合同終止,應當申領退休金沒有13月工資的發放,只有事業單位當年退休職工可以享受本年度第13月工資。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④ 七月底退休的教師能領著13個月工資嗎
不能,養老金從退休開始算的,七月底退休,說明7月還在交社保,這個月沒有養老金領。
⑤ 2021年前退休人員還給第十三個月的工資嗎
退休人員都是沒有退休,退休的第13個月工資的,你是什麼職業?什麼單位呢?怎麼還會有這么好的待遇?退休人員只是按月發給12個月的工資,發給第三個13個月工資的,主人要是只一些比較好的工作單位,比如說公園擁有公務員,教師什麼的,公務員教室什麼的,退休人員即使你是公務員,教師也不會再給你食堂員工資了,好吧?
⑥ 教師退休當年能享受第十三個月工資嗎
應該不能了吧,13個月工資其實就是在職教師的年終獎勵,退休了也就沒有了。
⑦ 教師第十三個月工資發放是如何規定的
教師第十三個月工資問題,按照國家政策規定,事業編制人員實行績效工資後,原年終一次性獎金(即第十三個月工資)取消,不再另行發放。
教師第十三個月工資實際是屬於事業單位的獎金,屬於年終獎勵,不是普通工資,凡是屬於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正式編制的工作人員都有這個獎金的,教師的第十三個月工資可能由於實施了績效工資收到了影響,金額減少了。
教師法第七十八條規定: 任何機關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自行更改教師工資、福利、保險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教師的工資、福利、保險待遇,任何機關不得扣減或者拖欠教師的工資。
(7)退休教師給13個月工資嗎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於或者高於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並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晉級增薪制度,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2、中小學教師和職業學校教師享受教齡津貼和其他津貼,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3、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教師以及具有中專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到少數民族地區和邊遠貧困地區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應當予以補貼。
4、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對城市教師住房的建設、租賃、出售實行優先、優惠。縣、鄉兩級人民政府應當為農村中小學教師解決住房提供方便。
5、教師的醫療同當地國家公務員享受同等的待遇,定期對教師進行身體健康檢查,並因地制宜安排教師進行休養,醫療機構應當對當地教師的醫療提供方便。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教師工資制度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教師勞動報酬
⑧ 今年1.29號教師退休能全13月的工資嗎
摘要 2021年退休當年的十三薪是有的。
⑨ 退休教師的工資每年是不是按13個月發放
如何保障教師的績效工資
國務院常務會議近日審議並原則通過《關於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的指導意見》,決定從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國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確保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同時對義務教育學校離退休人員發放生活補貼。並要求按照管理以縣為主、經費省級統籌、中央適當支持的原則,確保實施績效工資所需資金落實到位。(《新京報》12月22日)
有不少同事從電視上看到新聞後非常歡呼的在辦公室談論,紛紛表示教師工資要上漲了,得趕快准備考公辦學校的教師編制。然而,我不否定實施績效工資後能提高教師的收入,但是我擔心的是如何保障績效工資的真正落實和發放,真的能確保績效工資落實到位嗎?
就目前而言,我國不少落後地區的教師的正常工資的發放仍然存在出現拖欠、發不全、剋扣的現象,比如筆者工作的所在縣的教師的職稱工資就發不全,低等級的職稱工資乾脆就不發,教師的第13個月工資全部沒有,根本原因是縣級財政實力弱,支付不了教師工資,而且就現在的財政支付工資情況也是寅吃卯糧。
在過去正常工資都無法保障發放的前提下,實施績效工資,如何讓廣大中西部落後地區教師放心,而且績效工資是按照管理以縣為主、經費省級統籌、中央適當支持的原則承擔發放。如果中央政府真的要徹底解決教師收入低的問題,當前根本措施不是實施績效工資,而是切實保障過去應發而沒發的工資,將過去拖欠的工資帶上利息補全。即使實施績效工資,也必須改變我國一直以來的教師工資承擔體制,否則只能是空頭支票。績效工資雖然說是省級統籌,但是比例如何分配,沒有規定,如果省級財政統籌績效工資,但是規定縣財政比例佔50%以上的話,這項措施只能說無法實施。
因此筆者建議,中央政府應該對我國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工資的承擔體制實施徹底改革,改革過去由財政實力最弱的縣財政承擔為主的體制,改為以中央財政和省級財政承擔為主,所佔比例應該不低於50%,市財政和縣財政承擔教師工資比例應不高於50%的教師工資承擔體制,只有改變過去縣財政出大頭的體制才能保證教師各項工資的徹底發放落實,否則只能讓落後地區教師空歡喜一場。
⑩ 退休教師去世後,補發13個月工資還是20個月工
補發20個月,是基本工資,大約是平時工資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