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買斷工齡以後養老金問題
沒有本質的區別,只復是制跟單位的勞動關系有變化。
對於買斷工齡的,需要視當地社保政策對以前的工齡是否作視同繳費年數計算。
2.無論是實際繳費年數還是視同繳費年數,都要達到最低繳費門檻才能領取養老金,一般是15年,有個別地區針對老國企職工是10年,有極個別地區是20年以上的。
3.如果經濟允許的話,最好補繳這幾年欠繳的錢,也是為了將來多領取點。
4.至於繳費年數是多少,是否達標,可以憑社保帳號和身份證到社保局查詢。
❷ 買斷工齡和正常退休的職工退休金有什麼不同
買斷工齡需自己辦理退休手續,而正常在職退休由單位人事橾辦,下崗買斷多數為剛滿15最低享受待遇標准退休。
❸ 買斷工齡對退休有什麼影響
買斷工齡後你每月要去交社保,這樣交到退休時退休金沒有什麼影響,如果不交社保,那從現在到退休這個時段內就沒有社保退休工齡,那要影響退休金了
❹ 買斷工齡以後還有退休工資嗎
法律分析:1.對於買斷工齡的,需要視當地社保政策對以前的工齡是否作視同繳費年數計算。
2.無論是實際繳費年數還是視同繳費年數,都要達到最低繳費門檻才能領取養老金,一般是15年,有個別地區針對老國企職工是10年,有極個別地區是20年以上的。
3.如果經濟允許的話,最好補繳這幾年欠繳的錢,也是為了將來多領取點。
4.至於繳費年數是多少,是否達標,可以憑社保帳號和身份證到社保局查詢。
退休工資如何計算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累計滿10年或15年及其以上者,基本養老金按以下辦法計發: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退休金計算方法: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十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本人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本人退休年齡相對應的計發月數。有獨生子女證的,增加養老金總額的5%。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參加工作的,另有過渡性養老金。
退休領取社會保險養老金的2個條件:
1.參保人的實際繳費年限在10年(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參加工作的)或15年(1998年10月1日及以後參加工作的)以上;
2.參保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達到退休年齡而繳費年限不足的,繼續繳費直至繳足方可退休)。
影響養老金多少的3個因素:
1.退休時上年度省平工資(省平工資每年都在增加,養老金也就逐年水漲船高。所以,退休時間越晚,養老金越多);
2.本人繳費年限(包括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為繳費年限。繳費年限越長,養老金越多);
3.個人賬戶儲存額(繳費金額越多,養老金越多)。
注意:各地規定會不同,應以參保地的政策為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❺ 買斷工齡和正常退休的職工退休金有什麼不同
一、買斷工齡和正常退休的職工退休金沒有不同,都是按照企業退休養老金的標准發放。
退休金是跟實際交納年限有關。養老保險最低交納年限為180個月即15年時間,可以多交,到時就可以多領取。同時,養老保險可以累計計算交納年限,即斷斷續續交納是允許的。從事高風險工種,失去勞動能力等特殊情況可以申請提前退休並領取養老金待遇。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六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第七十二條:"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如果企業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員工即使不能迅速重新就業,也能依法享受失業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障待遇,而不存在買斷工齡和正常退休的職工退休金不同的問題。
(5)買斷工齡後退休金有影響嗎擴展閱讀
買斷工齡養老金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後合並的,由合並後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行使合同權利,履行合同義務。
當事人訂立合同後分立的,除債權人和債務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
依此類推買斷工齡的職工養老金問題,原勞動合同應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合並或分立後繼續其權利義務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繼續履行,用人單位變更名稱的,應變更用人單位的名稱。
❻ 買斷工齡後,到退休的養老金待遇會影響嗎
不會有影響 ----- 只要買斷工齡後接續上養老保險關系,並且每年按規定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就不會影響到退休後的養老金待遇。
❼ 買斷工齡後退休工資怎麼算
「買斷工齡」時下有兩種解釋: 一種是實質的買斷,即企業買斷職工工齡後,職工以前的工作年限和養老保險年限隨之失去,職工即使到了退休年齡,也無法辦理退休手續,並享受退休金; 一種是不規范的稱呼,其實質是企業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並根據國家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這種所謂的買斷並未造成勞動者工齡的喪失,其以前的繳費年限繼續有效。 對於前一種買斷,這是法律明確禁止的,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作出相應處理。如果仍有企業在通過這一方式「買斷工齡」的形式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說明這個企業沒有依法為其員工繳納醫療保險、失業保險、養老保險,員工可以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行政主管部門也應當依法對企業進行制止和制裁。對於後一種買斷,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我想您所談的情況應當屬於後者。
「買斷工齡」是民間通俗的說法,不是准確的法律詞彙,「買斷工齡」其實是有法律依據的,也有統一的標准。其依據和標准就是勞部發〔1994〕481號文件《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就是給「買斷工齡」提供的法律依據,其補償標准也就是「買斷工齡」的標准。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八條規定:「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十條規定:「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十一條規定:「本辦法中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
從這幾規定中我們可以知道:因企業的原因要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應該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如果未按此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還要「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此處所說的「一個月工資」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
❽ 買斷工齡退休後還有工資嗎
買斷工齡是國有企業、集體企業改制的需要,國家法律和政策對改制企業職工的安置、保障等問題均有明確規定,其中改制企業為職工辦理勞動保險是硬性規定。因此,買斷工齡職工的退休工資有勞動保障部門統籌統發,是有保障的。
❾ 企業買斷工齡後退休工資和在職工人退休工資有區別嗎
沒有本質的區別,只是跟單位的勞動關系有變化。對於買斷工齡的,需要視當地社保政策對以前的工齡是否作視同繳費年數計算。無論是實際繳費年數還是視同繳費年數,都要達到最低繳費門檻才能領取養老金,一般是15年,有個別地區針對老國企職工是10年,有極個別地區是20年以上的。
而且在企業買斷了單位還需要支付一筆補償金給職工,所以這塊基本沒什麼大的影響,多少還會有些好處。所以根據上面的情況和現行的退休政策影響不大。
養老金跟退休前1年當地社平工資、交費基數和交費時間有關,並且跟基數和時間成正比關系,多繳多得。買斷了,然後自己交1年,這樣交費時間沒有中斷,不會影響養老金的,就算這最後1年不交了,少了1年交費時間,對於養老金的影響也是少一點點而已,不會有嚴重減少的的。
(9)買斷工齡後退休金有影響嗎擴展閱讀:
養老金計算方法
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計發基礎是退休前的職務工資加級別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計發基礎是退休前崗位工資加薪級工資;機關技術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後的退休費計發基礎是退休前崗位工資加技術等級工資。
計發比例則按照工作年限的不同而有所區別,工作年限越長的人退休金替代率越高。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由此可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最低退休金替代率都有80-90%。
企業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基礎是社會平均工資,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新人」為例,其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公式如下所示:
養老金=(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個人賬戶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