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簽退休協議,單位不交社保違法嗎
1,簽退休協議不是規定的程序。
2,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勞動合同自然到期。一般單位停止交納社保了。
供參考
2. 退休之前4年公司未給我買社保,但與我簽協議書繼續留用,待我不再幹了可向公司索賠經濟補償嗎
有證據,可以索賠
3. 我公司有好多的一線員工退休或是自願不買社保的,我公司需跟他們簽勞動合同嗎
1.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自動終止,用人單位如果願意繼續留用的,應當與勞動者簽訂聘用合同(而不是勞動合同,因為退休的勞動者已經不具備簽訂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不需要再為勞動者繳納社保。
2.勞動者沒有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在勞動合同期內,勞動者主動提出或者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經勞動者同意單位不再繳納社保(即使是單位以金錢來補償)是無效的,因為繳納社保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不隨雙方的意願而免除。
4. 單位都是退休人員 是否可以不用繳納社保 具體有什麼規定嗎 謝謝 急急!!!謝謝謝謝
單位都是退休人員,可以不用繳納社保的 。以被保險人的工資收入為准,規定一定的百分率,從而計收保險費。採用比例制,原來社會保險的主要目的。
是為了補償被保險人遭遇風險事故期間所喪失的收入,以維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須參照其平時賴以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為衡量給付的標准,另一方面又作為保費計算的根據。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半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5. 公司有一批沒退休又不想交社保的員工,請問要和他們簽什麼協議或合同,兼職協議可以嗎
參照KFC外資方法,入職時讓他們提供參保證明(蓋社保章),和他們簽訂兼職合同或協議。工作時間寫的模糊些,說按小時計酬。
因為社保不能同時交2份的,同一個城市都不不支持錄入電腦。交了2份也白搭,到時候退休算時也給你一份的退休金。和員工說明白,對於有單位的,問他們要參保證明。
對於不想參保的農民工,那要麼乾脆不簽協議,直接帳外支付工資。最好讓他們簽一份不要參保承諾(說有老家的農保、參加了農保、不想參加社保)說明。
有了參保證明以後有糾紛,他們告不到你。同時財務也好做加班工資等名正言順列入費用。
若員工也不錯的,那不妨稍稍給他們多點錢及遠少於公司要正常錄用參保需支出的費用,不是皆大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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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老闆讓我簽退休前5個月不給交養老保險的協議書,他是不願承擔獨生子女費,這協議書法律認可嗎
不該認可,國家法律有規定。看什麼情況,你答應老闆什麼沒或者老闆承諾給你什麼沒有,如老闆要鑽法律的空間,建議你去咨詢一下律師,估計這協議法律上不認可。
7. 我是50歲了是不是公司簽了協議書公司就有錢可以不幫我交社保了
不管你幾十歲,公司給你簽立合同就要給你交社保,這是法律規定的。除非你與公司有協議,由你自己交社保,公司給你補償或報銷一部分錢,這樣公司可以不用給你交社保。
8. 退休公司不給交社保怎麼辦理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社保是一項非常非常重要的人生保障,辭職後一定要及時轉移社保和續繳社保,切記要嚴絲合縫,因為不僅僅與你的退休金相接,有的城市辦戶口和買房子都會受到牽連。最重要的就是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其他的保險執行當地政策就可以了。
【一】
當與新東家簽訂聘用協議時,一定要辦理辭職手續的,新單位才會給你簽訂正式的合同。一個人雙跨兩個用工合同,現實中雖然有,但是你的社保是唯一的。
9. 不購買社保公積金協議
經常會遇到這樣的咨詢問題,公司里的一部分員工提出要求,稱家裡經濟困難、小孩讀書開銷大等,希望公司不要給他們買社保,而把買社保的錢直接發給他們,而他們自願寫承諾書,承諾因自身原因不購買社保,保證以後不會因社保的問題找公司的麻煩,因未買社保的責任由員工自行承擔,與公司無關。大部分公司認為自己已經支付了這筆費用不會有什麼問題,便同意了他們的請求。但現實中,如果社保局發現公司未給這批員工買社保,一般會責令公司限期補繳這批員工的社保費用,並且隨著《社會保險法》的施行,用人單位將承擔著更大的懲罰責任。針對這樣的情形,公司便會想問,員工自己的承諾難道沒有法律效力嗎?是員工自己要求不買,不是公司不願給員工買,員工不配合買社保,公司又能怎麼辦,以及公司以前發給勞動者的那筆社保費用又該如何處理?現實類似這樣的案例很多,如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繳納社保的費用作為員工的福利直接作為工資的一部分予以發放,他們實際上涉及一個共同的問題,就是社會保險是否可以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協商約定的問題。我們知道意思自治、平等協商是合同法的一大基本原則,但這種自治必須是在法律允許的范圍之內。不管是簽到勞動合同還是書面承諾書,雙方雖然在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但是由於協議中有關社會保險的內容違反了國家現行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從而導致雙方合同中約定的條款無效。我國《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從法律的規定我們可以看出,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保險,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即使勞動者主動提出要求也不能免除用人單位為職工參加社會保險的法定義務。勞動者雖主動要求用人單位不為其參加社會保險,並作出書面承諾,但會有最終會被認定為無效的風險,《民法通則》也明確規定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行為無效。故公司把相應費用直接支付給勞動者本人而並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將給公司帶來不利的法律後果。另《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也即意味著公司仍應依法補繳社會保險費。針對公司以前發給勞動者的那筆社保費用如何處理的問題,《民法通則》規定沒有合法依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因此,公司在履行法定義務後可依法要求勞動者退還已實際支付的相應費用。也可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因無效合同所獲取的利益應當予以返還。另外,我們還應看到繳納社會保險不光是用人單位的責任,勞動者也是責任的主體。我們知道,權利是可以放棄的,法律不會干涉,即是說勞動者的權利,勞動者可以放棄,但是對於義務,就必須履行,無權放棄。因此,即使勞動者不想參加社會保險也是不允許的。社保的誤解是導致員工不願購買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們經常碰到員工問單位這樣一句話:你們單位要不要扣保險?很多人都用扣字來形容保險,是因為每月發工資的時候,他們直觀地感覺到,他們的工資中被扣除了保險費用。所以個人覺得作為一名HR,應該跟員工宣傳保險,住房公積金以及其他的一些福利制度。保險費用不是公司扣掉你了,只是把這部分錢從你的工資賬戶轉移到了社保賬戶,一樣多的錢,只是放在了你名下的兩個戶頭里。如果繳滿了15年,以後你就可以享受養老金;繳不滿也沒關系,退休以後可以領出來的。讓他們明白繳納社會保險是國家賦予勞動者的一種福利,我想大多數勞動者在理解之後是不會拒絕繳納社會保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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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公司有一批沒退休又不想交社保的員工,請問要和他們簽什麼協議或合同好啊簽兼職協議可以嗎
簽訂勞動合同。讓這批員工自己書寫一份承諾:聲明不需要單位辦理社會保險,並承諾不會以此為理由投訴公司和追究公司的一些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