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職工因工作需要繼續留用協議怎麼寫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已不適用《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法規。因此,勞動者因工作需要留用,應當與用人單位就工作崗位、勞動報酬、因工負傷的處理等協商一致後,同用人單位簽訂《勞務協議》,在協議中就相關問題做出明確約定,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⑵ 國有企業領導人到退休年齡是否可以留用原職
應該不可以,您可以咨詢你們的人事會不會返聘
⑶ 到法定退休年齡但公司繼續留用合法嗎
合法,但前提是:一是你本人同意,二是你需要先辦理完退休手續。
⑷ 到退休年齡但繳費不滿十五年,可以繼續留用嗎是勞動法那一條例規定的
職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勞動合同自然終止,不再是單位的職工,應該辦理退休,繳費不足15年的,自己繳費到15年之後辦理退休,至於單位留用,要看單位的意見,即使留用,也不是勞動關系,但是不承擔任何社會保險繳費。也不享受工傷待遇。
⑸ 到法定退休年齡但公司還希望繼續留用,要走什麼手續
到法定退休年齡,應該及時辦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退休費,至於返聘,單位可以和這個退休職工簽訂勞務合同或者聘任合同,約定雙方的責任和義務,按照合同履行,
⑹ 職工到退休年齡單位能繼續留用嗎
1、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之後,那麼員工和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終回止。
2、如果員工和單答位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返聘協議,員工可以繼續在單位上班,但是員工不再受勞動法律的保護。不能繳納社保,只能購買商業保險。
3、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⑺ 退休年齡到了,養老保險還差5年,根據勞動法是否可以繼續留用
摘要 用人單位提出解除與勞動者簽訂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否應該支付補償或賠償,分以下3種情況: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沒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沒有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不存在違規造成損失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的本人工資;2、用人單位通過合法手段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該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本人工資,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並且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勞動者的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3、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這需要用人單位舉證並且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
⑻ 退休年齡到了,養老保險還差5年,根據勞動法是否可以繼續留用
這要看用人單位的用人制度如何,原則上不是到了退休年齡就不能工作,所以只要雙方願意繼續續約,是可以繼續留用的。
⑼ 到法定退休年齡還能繼續留在單位任用嗎
1、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之後,那麼員工和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終止。
2、如版果員工和單位權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返聘協議,員工可以繼續在單位上班,但是員工不再受勞動法律的保護。不能繳納社保,只能購買商業保險。
3、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⑽ 到了法定退休年齡還能繼續工作嗎
到退休年齡之後的工作分兩種
社保繳費年限夠了,可以辦理退休,繼續在單位上班的話算退休留用,工資是雙方協商的
繳費年限不夠,辦不了退休,繼續在單位上班還按正常的待遇,可以一直上到繳費年限夠了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