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請問退休金還沒有認證,法院能劃扣嗎
最高人民法院下發的《關於在審理和執行民事、經濟糾紛案件時不得查封、凍結和內扣劃社會容保險基金的通知》中規定:「社會保險基金專項用於保障企業退休職工、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屬專項資金,不得挪作他用。人民法院在審理和執行民事、經濟糾紛案件時,不得查封、凍結或扣劃社會保障基金;不得用社會保險基金償還社會保險機構及其下屬企業的債務。」
② 法院強制執行,直接把被執行人的退休金從社保局劃扣合法嗎
不合法,這樣影響退休人員的生活,哪個不屬於執行的范圍,在社保局劃走沒有法律依據。人社局與最高法院聯合下過文件。
2002年2月4日發布的《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對扣發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抵償債務問題的復函》規定:「基本養老金是保障離退休人員的『養命錢』,離退休人員能否按時足額領取養老金直接關繫到離退休人員的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
基本養老金在發放給離退休人員之前,仍屬於養老保險基金,任何單位不得查封、凍結和劃扣。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審理和執行民事、經濟糾紛案件時不得查封、凍結和扣劃社會保險基金的通知》(法〔2000〕19號)對此也做出了相應規定。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作為法定授權的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管理和運營機構,承擔著將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給離退休人員的職能,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直接扣發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抵償法院判決的債務。
(2)臨沂人社局退休金劃扣案例擴展閱讀:
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
1991年,《國務院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1991]33號)規定:隨著經濟的發展,逐步建立起基本養老保險與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相結合的制度。
1997年,《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中更進一步明確:各級人民政府要把社會保險事業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計劃,貫徹基本養老保險只能保障退休人員基本生活的原則。
為使離退休人員的生活隨著經濟與社會發展不斷得到改善,體現按勞分配原則和地區發展水平及企業經濟效益的差異,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在國家政策指導下大力發展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同時發揮商業保險的補充作用。
③ 人社局要求退休人員抱著日歷拍照片,否則扣除工資,這是不是對人格的傷害
人社局要求退休人員抱著日歷拍照片,否則扣除工資,我覺得這種情況很正常,因為這是認證
④ 養老金被執行劃扣後,每年增加的退休金也被劃扣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關於執行程序中能否扣劃離退休人員離退休金清償其債務問題的答復》精神,在債務人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和收入償還債務的情況下,人民法院有權要求債務人的退休金發放機構協助扣劃退休金,但每月應參照所在地區的有關標准,為債務人留出必要的生活費用。
現實當中,確實也遇到過執行養老金的,但是只是扣劃養老金的一部分,不可能全部扣走。
⑤ 退休人員犯了錯誤降工資一級是按什麼標准來扣
受警告處分以上就降一級工資,紀委有權給處分,財政部門或社保部門執行調整工資
⑥ 人社局給我辦理退休晚兩年.這兩年我一直上班問.給我補發養老金後這兩年的工資是否扣回
具體政策還沒出,所以都在觀望。根據個人看法應該是提前退休待遇好些。版原因有以下幾點:提前權退休級別可以提升半級(多數地方這樣操作),可以享受高半級的退休金。機關養老保險將與職業年金共同組成退休待遇,養老保險最終與企業同進同出,年金用來彌補與原來退休後的福利差距,年金只有退休後才能領取,那時候得貶值成什麼樣了。老人老法,新人新法的改革推進方式,基本就沒有出現過老人吃虧新人沾光的時候。
⑦ 被執行人退休養老金被法院執行扣劃其中增補工資部分可以扣劃還是給被執行人
因為被執行人的退休養老金被法院執行扣劃了,所以只要是屬於養老金內容的錢都會被扣劃的,增補的是屬於養老金會被扣劃。
⑧ 退休工資是每月執行劃扣一次還是每年劃扣一次
強制 執行退休工資是每月劃扣一次;
司法機關執行部門給勞動保障部門協商,讓其每月劃扣該人的部分退休工資,以保證弱者的權利。
⑨ 最高法院對執行中扣劃退休金留用必須生活費用是指什麼
人民法院在執行時應當為離退休人員留出必要的生活費用。生活費用標准可參照當地的有關標准確定。保留生活費用為當地的最低工資標准並參考其撫養和扶養的無勞動能力或無收入人員的數量。
1、《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執行程序中能否扣劃離退休人員離休金退休金清償其債務問題的答復》
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津高法[2001]28號《關於勞動保障部門應依法協助人民法院扣劃被執行人工資收入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
為公平保護債權人和離退休債務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民法通則》和《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在離退休人員的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收入不足償還其債務的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離退休金發放單位或者社會保障機構協助扣劃其離休金或退休金,用以償還該離退休人員的債務。上述單位或者機構應當予以協助。
人民法院在執行時應當為離退休人員留出必要的生活費用。生活費用標准可參照當地的有關標准確定。
二○○二年一月三十日
2、《民事訴訟法》(2012年)第二百四十三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人民法院在執行時應當為離退休人員留出必要的生活費用。生活費用標准可參照當地的有關標准確定。保留生活費用為當地的最低工資標准並參考其撫養和扶養的無勞動能力或無收入人員的數量。
基本養老金是保障離退休人員的「養命錢」,離退休人員能否按時足額領取養老金直接關繫到離退休人員的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
(9)臨沂人社局退休金劃扣案例擴展閱讀:
社會保障機構作為養老金發放機構,有義務協助人民法院凍結、扣劃被執行人應得的養老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規定:「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36條也規定:「被執行人在有關單位的收入尚未支取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向該單位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由其協助扣留或提取」。
⑩ 社保退休金已劃帳給銀行,過了幾天才到個人帳戶,其間利息歸誰
顯然這期間的利息都歸銀行所有了,但是,銀行幫忙把社保退休金發放到每個人的賬戶也需要一定的操作手續費用,剛剛抵消掉這九天期間的退休金儲蓄期間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