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老人去世了,養老金還可以領幾個月嗎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從老人去世的下一個月起就停發養老保險了,如果隱瞞死亡時間,繼續領取養老保險,多領的工資會被要求退回。嚴重的話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八條
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2. 老人死亡後還能領幾個月的工資
一般月初發工資,只限當月。提供火化證或死亡證明到單位領取即可
3. 人死後退休金還能拿幾個月
人死以後退休金只要領了補償的費用以後就不能再拿我退休金了,因為人死了以後可以領一筆安葬費,領了之後就會退出領取養老金。
4. 退休職工死亡後可以領幾個月工資
好像是可以多領一個月工資
5. 農村老人去世後,養老金還能領多長時間
農村老人去世後養老金就不可以領取了。
也就是說參保人死亡,其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由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領取。繼承人只能領取賬戶中的資金余額如果繼續領取而沒有上報死亡,就會形成騙取養老金的行為,要負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及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等社會保險服務機構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也就是說,如果老人去世,就應該及時去戶籍地派出所上報死亡,然後由繼承人一次性領取老人賬戶中的養老金資金。此後老人養老金將不會再發放,如果沒有申報,老人養老金是一直會發放的,那麼這個時候就不能再領取了,再領取就屬於詐騙,要負有刑事責任。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5)65歲死了退休工資還能領幾個月擴展閱讀:
養老金的下發是固定的模式,但是如果在老人去世後,故意不銷戶,還惡意領取養老金,那麼一旦發現,是一種惡意騙保的行為,是可以追究刑事責任的,並且有權將多領的養老金退回,但是國家會給予相應的喪葬費,也算是對死者的慰藉,因此,在老人去世後,大家一定要及時的銷戶。
一般來說,社保部門在計發退休月數的時候。會將多發的退休工資予以追回,扣減在應發的撫恤金、個人賬戶余額和喪葬費待遇上。
參考資料:女子在父親去世後冒領養老金 兩年報銷50多萬元_新聞_廈門網
6. 現在養老保險如果在65歲後死亡要領多少個月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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