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休金雙軌制的制度形成
計劃經濟時期,中國企業基本上都是國有性質,企業職工是「單位人」,在職時的工資、退專休後的養老,完全由屬單位負責。
1991年,國務院頒布了《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規定社會養老保險費用由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共同負擔,實行社會統籌。企業職工養老從「單位保障」邁向了「社會保障」。
在這個階段,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也進行了研究探索,但改革進程相對滯後,仍實行單位退休養老制度。改革的不同步,兩種制度在籌資方式、待遇計發調整和管理方式上均不同,形成了所謂的養老「雙軌制」。
2. 退休雙軌制改革後企業退休金怎麼發放
在已知的退休雙軌制並軌方案中,都沒有提及企業的退休金發放方式也要改革。個人認為,企業養老金的發放不會有所變化。
3. 人大代表呼籲結束社保雙軌制盡快結束不公平制度
人社部副部長胡曉義日前表示,無論是養老還是醫療,很多事業單位包括機關的社會保險制度改革正在穩步推進,隨著社保標準的提高和改革的不斷推進,「雙軌制」終將合並統一。同時,將建立完善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12月20日《新京報》)。
養老金「雙軌制」久受詬病,公眾終於盼來權威部門「合並統一」的表態。
當下社會不公之一在於養老不公,而養老不公主要體現在「雙軌制」。養老金「雙軌制」是計劃經濟時代向市場經濟轉型期的特殊產物。如果說這個特殊產物在多年前存在還能說得過去的話,在我們認為現在已經是市場經濟國家的今天,「雙軌制」就沒有任何存在的理由。「雙軌制」的存在,不僅影響到養老公平,而且也影響到政府公信力,給公眾的印象是公權力「自肥」。
不管是因為人大代表、專家學者、新聞媒體一致呼籲,還是有關部門早有改革之意,總之,人社部這次公開表態養老金「雙軌制」終將合並統一,消息振奮人心。但何時、如何讓養老金「雙合一」?人社部並沒有明確承諾。在筆者看來,「雙軌制」合並統一,前提是早日出台改革方案,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
可以預言,打破養老金「雙軌制」是最為艱難的一項改革,艱難程度一點不亞於收入分配改革。據說,收入分配改革方案過去難以出台的一個重要原因是遇到某些既得利益者的反對。同樣,打破「雙軌制」也會遇到既得利益者反對,因為很多公務員已經習慣了享受這種福利,自然不願意改變現狀。
據悉,事業單位就曾抵制養老保險改革。2009年1月28日,《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正式下發,在5個試點省市進行改革試點。然而,該方案下發一年有餘,媒體披露五個試點省市幾無進展。有人認為是制度設計不合理,有人認為改革方向不對,還有人認為方案出台時機、程序不合理。
除了改革方案本身有些問題外,事業單位抵制養老金改革也在意料之中。顯然,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先行改革的成敗得失,今後在改革公務員養老保險制度時,必須從中吸取教訓和經驗。這樣才能減少改革阻力。更重要的是,要堅定養老金「雙合一」的改革決心。如習近平總書記所言,改革需破利益固化藩籬。
日前,人社部專家金維剛表示,要積極探索和推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雙軌制」所導致的待遇差距過大問題已經到了必須要高度重視和採取必要措施解決的時候了。這一觀點代表了很多公眾的心聲。現在的問題在於,有關方面何時把這項改革轉化為實際行動,以時間表和路線圖展示改革決心。
盡管早在2009年就有專家透露,公務員養老金制度改革方案正在討論。但事實證明,這項改革截至目前還沒有讓公眾看到實質性動作。而且,在《社會保障「十二五」規劃綱要》中只提到「在試點的基礎上,積極穩妥地推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但如何推進公務員養老保險改革卻沒有明確。這讓人有些憂慮。
如果養老金「雙合一」改革不能在「十二五」期間有實質性動作,所謂「終將合並統一」恐怕是一個遙遠的夢,養老金「雙軌制」造成的社會裂痕會越來越大。因此,筆者期待養老金「雙合一」改革「快馬加鞭」,早日落到實際行動中。坦率地說,所謂「雙合一」,就是公務員養老待遇要向企業職工看齊,因為企業職工養老待遇向公務員看齊需要巨大的財政投入,可能性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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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養老金雙軌制是怎麼出台的
計劃經濟時期,我國企業基本上都是國有性質,企業職工是「單位人」,在職
退休金雙軌制時的工資、退休後的養老,完全由單位負責。1991年,國務院頒布了《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規定社會養老保險費用由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共同負擔,實行社會統籌。企業職工養老從「單位保障」邁向了「社會保障」。在這個階段,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也進行了研究探索,但改革進程相對滯後,仍實行單位退休養老制度。改革的不同步,兩種制度在籌資方式、待遇計發調整和管理方式上均不同,形成了所謂的養老「雙軌制」。
5. 退休金雙軌制是怎樣的,對退休金有影響嗎
退休金雙軌制是指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企業繳費養老金遠低於不繳費的行政事業單位。行政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也已經於2014年10月起改革,雙軌制正被打破。
國務院
《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國發〔2015〕2號
三、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單位繳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個人繳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個人工資超過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於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個人賬戶儲存額只用於工作人員養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國家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免徵利息稅。參保人員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四、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本決定實施後參加工作、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本人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詳見附件)。
本決定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具體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指導實施。
本決定實施後達到退休年齡但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人員,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處理和基本養老金計發比照《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13號)執行。
本決定實施前已經退休的人員,繼續按照國家規定的原待遇標准發放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離休費,並調整相關待遇。
6. 退休金雙軌制什麼時候能廢除/
退休雙軌制不太可能廢除。理由是:
一、雙軌制不公正不公平不合理,人們不是現在才知道,而是在它實施的第一天就知道了,並且多少年來企業退休人員早已飽嘗了它的辛酸苦辣。此外,還有超前知道的呢,那就是研究和醞釀雙軌制的人,他們是最先知道雙軌制不公正不公平不合理的人。既然這樣,為什麼還要制定和實施?原因是有的人執意堅持」少數人就是要多多佔有社會財富"這樣一種理念,而讓他們放棄這種理念則極其困難。簡言之,就是因為雙軌制不公正不公平不合理,所以才不太可能廢除。
二、雙軌制是進入改革年代出現的,過去聽都沒聽說過。因此,既得利益者說雙軌制是改革的成果。這話太大,很嚇人,誰敢廢除啊?
三、現在,人民代表和政協委員的狀況發生了變化,有的富得流油了,據傳有的還拿了外國綠卡,這樣的代表和委員還會為企業退休人員——為中國的企業退休人員說話么?
四、這些年企業退休人員工資是漲了,但遠趕不上物價漲的勤和快,還有幅度,也不如物價漲幅大。最近的幾次為企業退休人員漲工資,轉業軍人和有高級職稱的人,漲得是多了一些,但這表明的只是要把他們從屎坑尿窩中拽出去,而不是要廢除廢除雙軌制,甚至說不定還有可能是為了鞏固雙軌制所採取的措施呢。
五、過去一直喊的雙軌制要「逐步解決」』,實際是」逐個解決」,即死一個就解決了一個,一個一個的死沒了,就逐步的都解決了。迄今為止,年老體弱的企業退休人員病死的老死的已經很多了,現在每天還在死,但徹底死光死凈,恐怕還得二十多年。如果繼續堅持「逐步解決」,那就至少在二十多年之後雙軌制的問題才能不復存在,而現在企業已退休的人員是誰也等不到、盼不到那一天。
盡管如此,作為一個年近古稀的老人,末了還是想表明一個意願,即:現在,終於聽到了壯士要斷腕的消息,希望能盡快出手
,力爭在2013年內徹底廢除萬惡的雙軌制!
7. 請問養老金雙軌制何時能廢除
從2014年起所有現在在職的人都到退休年齡,辦理了退休手續後,養老金雙軌制就可以廢除了。
8. 什麼是退休金雙軌制
退休金雙軌制」是計劃經濟時代向市場經濟轉型期的特殊產物。所謂「雙軌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質的人員採取不同的退休養老金制度。
具體說來,我國城鎮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及「退休養老金雙軌制」的形成主要有三個階段。
一是傳統型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階段(1951-1978年);
二是對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的探索階段(1978-1991年);
三是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的實踐階段(1991年至2014年)。2015年1月14日,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決定從2014年10月1日起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
這標志存在了近20年的養老金「雙軌制」的終結,近4000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將和企業職工一樣繳納養老金。
退休金雙軌制的形成:
「雙軌」的形成,則是歷史和現實共同作用的產物。
上世紀90年代,企業和機關單位的養老制,還是執行均為退休前75%的「單軌」。
隨著國企改革步伐的加快,養老制度的改革也相應劃出了「國企—集體企業—民企—事業單位—政府機關」的路線圖。備受爭議的雙軌制,正是這一路線圖實施過程中的產物。
而另一方面,養老保險長期分屬不同部門負責,導致政出多門,缺乏統一性,難言溝通銜接。還一個重要原因,是因為政府機關工作人員,不僅是養老制度制定者,也是受益者,這種雙重身份的利益沖突,在某種程度上也形成了改革的阻力。
9. 退休金雙軌制
「雙軌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質的人員採取不同的退休養老金制度。 我國現行的是「退休金雙軌制」,主要有兩套並行的養老金體系,一套是政府部門、事業單位的退休制度,由財政統一支付的養老金;另一套是社會企業單位的「繳費型」統籌制度,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准繳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10. 退休工資雙軌制什麼時候能解決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