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企業年金由什麼部門管理
【法律分析】
企業年金,是指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依據國家政策和本企業經濟狀況,經過必要的民主決策程序建立的,享受國家稅優支持的養老保障計劃。
企業年金是對國家基本養老保險的重要補充,是我國正在完善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體系(由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三個部分組成)的「第二支柱」。在實行現代社會保險制度的國家中,企業年金已經成為一種較為普遍實行的企業補充養老金計劃,又稱為「企業退休金計劃「或「職業養老金計劃「,並且成為所在國養老保險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法律依據】
《企業年金辦法》
第二十八條 企業年金基金應當與委託人、受託人、賬戶管理人、投資管理人、託管人和其他為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服務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自有資產或者其他資產分開管理,不得挪作其他用途。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應當執行國家有關規定。
第二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對本辦法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本辦法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予以警告,責令改正。
第三十條 因訂立或者履行企業年金方案發生爭議的,按照國家有關集體合同的規定執行。因履行企業年金基金管理合同發生爭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
⑵ 企業年金退休是一次性領取嗎
企業年金,在職工退休時可以一次性領取,也可以按月、或者按季、按年支付。根據《企業年金試行辦法》第十二條職工在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可以從本人企業年金個人帳戶中一次或定期領取企業年金。職工未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的,不得從個人帳戶中提前提取資金。出境定居人員的企業年金個人帳戶資金,可根據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企業年金是指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依據國家政策和本企業經濟狀況,經過必要的民主決策程序建立的享受國家稅優支持的養老保障計劃。
企業年金是對國家基本養老保險的重要補充,是我國正在完善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體系(由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三個部分組成)的「第二支柱」。
在實行現代社會保險制度的國家中,企業年金已經成為一種較為普遍實行的企業補充養老金計劃,又稱為"企業退休金計劃"或"職業養老金計劃",並且成為所在國養老保險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參考資料
企業年金試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引用時間2018-1-20]
⑶ 已經退休的人員還能享受企業年金嗎
凡是建立了企業年金制度的企業,退休職工可以享受企業年。
對於單位的企業年金方案規定退休後企業年金按月領取的話,那退休後就可以領取。但是企業在建立年金計劃初期一般會同時出台配套的「企業年金補貼」政策,這個政策是為了保障「老人(在單位建立企業年金計劃前退休的人員)」、「中人(在單位建立企業年金計劃後退休但繳費不足10年的人員)」待遇和「新人(在單位建立企業年金計劃後退休且繳費滿10年的人員)」待遇之間的平衡。比如說年輕人(屬於新人)到退休時可能年金繳費交了30年,那退休時分10年領取年金。這個年金補貼是企業在建立年金計劃第一年繳費時「企業繳費部分」的月平均數,是個固定數,一次核定,不再更改。
⑷ 公司年金是什麼
企業年金是一種補充性養老金制度,是指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願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
企業年金是對國家基本養老保險的重要補充,是我國正在完善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體系(由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三個部分組成)的「第二支柱」。在實行現代社會保險制度的國家中,企業年金已經成為一種較為普遍實行的企業補充養老金計劃,又稱為「企業退休金計劃」或「職業養老金計劃」,並且成為所在國養老保險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企業年金由企業出資或企業和職工按約定的比例共同出資籌集,計入職工個人賬戶,實行全額積累。企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收益並入企業年金,根據職工企業年金個人賬戶本金按比例計入個人賬戶。職工參加企業年金方案的條件:
(一)與本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並試用期滿;
(二)依法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履行繳費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⑸ 請問退休了還要交企業年金嗎謝謝了
企業年金是自願 交的。
企業年金是指企業及其 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 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願建 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是對國家基本養老保險的重要補充,是我國正在完善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體系(由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三個部分組成)的「第二支柱」。
在實行現代社會保險制度的國家中,企業年金已經成為一種較為普遍實行的企業補充養老金計劃,又稱為"企業退休金計劃"或"職業養老金計劃",並且成為所在國養老保險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5)企業年金是由企業退休金計劃養老擴展閱讀:
企業年金的功能:
分配功能
企業年金既具有國民收入初次分配性質,也具有國民收入再分配性質。因此,企業年金形式的補充養老金計劃又被視為對職工的一種延遲支付的工資收入分配。
激勵功能
企業年金計劃根據企業的盈利和職工的績效為職工年金個人帳戶供款,對於企業吸引高素質人才,穩定職工隊伍,保障職工利益,最大限度地調動職工的勞動積極性和創造力,提高職工為企業服務的自豪感和責任感,從而增強企業的凝聚力和市場競爭力,獲取最大經濟效益,又是一種積極而有效的手段。
保障功能
建立企業年金可以在相當程度上提高職工退休後的養老金待遇水平,解決由於基本養老金替代率逐年下降而造成的職工退休前後的較大收入差距,彌補基本養老金保障水平的不足,滿足退休人員享受較高生活質量的客觀需求,發揮其補充和保障的作用。
⑹ 企業年金和養老金是一回事嗎
不是一回事。
企業年金與養老金的區別:
1、基本養老保險是政府通過立法方式強制實施的,並由政府有關機構進行統一管理和運作。而企業年金是由企業和職工自主決定建立的,政府一般對企業年金不直接承擔責任,政府對企業年金的作用主要體現在立法、稅收和監管等方面。
_2、基本養老保險是為了保障廣大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保障標准和保障水平相對較低;而企業年金是為了提高職工 退休後的生活水平,彌補基本養老保險替代率的不足。
_3、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方式、繳費標准和繳費水平由政府統一規定,並強制實施;而企業年金的繳費 方式和繳費標准則由企業和職工自行決定,自願建立。
_4、基本養老保險採用現收現付加部分積累的方式,通過代際贍養提供養老保障;而企業年金採取個人 賬戶完全積累方式,實行個人保障。
_5、基本養老保險由政府社保機構統一管理運作;而企業年金則是採用市場化方式,委託給專業機構進行管理和運作。
_6、支付保證,由於基本養老保險由政府通過立法強制實施,因此財政對基本養老金的最終支付給予擔保;而企業年金由企業和職工自願建立,因此企業和職工要自行承 擔企業年金基金運作的風險。
首先,企業年金是企業行為,也就是單位給員工的一項福利待遇之一;
而養老保險是國家行為,只要交足規定年限,保證終身領取。
其次,年金肯定不能考慮將來的通賬,貶值等情況,一般以本金加利息計算。
這是年金自身決定的。
第三,單位必須參保養老保險才可以。
你不用擔心,可以使用法律來保護自己,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跟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並購買保險,因此購買社保是必須的,屬於強制保險。是這樣的,養老保險最低交納年限為180個月即15年時間,可以多交,到時就可以多領取。同時,養老保險可以累計計算交納年限,即斷斷續續交納是允許的。
達到退休年齡就可以申請享受養老金待遇。
⑺ 企業年金是什麼
企業年金是一種補充性養老金制度,是指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主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企業年金是對國家基本養老保險的重要補充,是我國正在完善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體系(由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三個部分組成)的「第二支柱」。在實行現代社會保險制度的國家中,企業年金已經成為一種較為普遍實行的企業補充養老金計劃,又稱為「企業退休金計劃」或「職業養老金計劃」,並且成為所在國養老保險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企業年金辦法》 第二十四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領取企業年金:
(一)職工在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時,可以從本人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領取企業年金,也可以將本人企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全部或者部分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產品,依據保險合同領取待遇並享受相應的繼承權(二)出國(境)定居人員的企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可以根據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給本人(三)職工或者退休人員死亡後,其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⑻ 企業年金由誰交納
按照人社部2011年11號令規定:企業年金由企業和職工共同繳納,企業繳費上限為上年度工資總額的1/12,企業繳費和個人繳費合計不能大於上年度個人工資總額的1/6。
具體繳費比例是企業根據自身經濟情況確定的,具體應在企業年金方案中體現。
企業年金都有銀行為個人開始專戶,隨時可以上網查詢。具體有沒有存摺,還要看您單位和銀行協商的情況了。
大額補充醫保,也是企業繳費。支付是產生醫療費用後,到保險公司理賠。離職無法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