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有職稱退休人員與普通退休人員漲工資一樣嗎
有職稱退休人員與普通退休人員漲工資不會一樣的。至少以後給退休人員漲工資政府會充分考慮這個問題的。尤其是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政策會有所傾斜。即使是取消雙軌制後,也會如此。政府會考慮每個人的貢獻嗎。
Ⅱ 今年是否給退休工人漲工資,具體細則是什麼
退休工人抄漲工資,具體細則:
1:2005年以襲來,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已經連續十年上調。
2:2015年3月,國家人社部已經公布了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大致的方案,平均漲幅10%。但是目前許多省市還沒有公布具體實施方案,只能耐心等待。
3:今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肯定是要上漲的。大家關於工齡(准確的提法應該是繳費年限)如何調整非常關心,如何調整和調整的標准還不好說。往年是按照每年3元調整,今年北京市是每年3.5元。
Ⅲ 退休工人每年漲工資當年退休的漲嗎
Ⅳ 老師該不該漲工資
不僅是教師,還有農民工,我們所有的人都應該漲工資,我們應該有正常的工資增長機制。一般來說,我們的教師都屬於中等收入者。而普通教師都說自己的工資低,但是社會上卻普遍認為教師的工資高呢?
首先,我們的教師都是事業編制人員,即使是我們招的聘用制教師,也是參照事業編制進行發工資和管理的。事業編制的職工再怎麼樣,工資也比普通的工人體力勞動者要高許多,各項保障也很全,五險二金、各種勞動保障待遇,尤其是教師的寒暑假,都是很令人羨慕的。因此,教師的不是待遇最差、工資最低最低的群體。
文件指出,要完善中小學教師的待遇保障機制。第一是落實國家規定,切實提高教師的待遇。確保教師的待遇平均水平,不低於當地公務員的平均水平。這個問題不是首次提,但是有些地方還是遲遲沒有到位,這次國家的用詞是確保,說明這個要求一定要落實到位。
第二就是有效體現教師的工作量和工作績效,讓績效工資分配向班主任和特殊教師傾斜。預計將通過增加績效工資時,拿出學校的一部分整體績效工資,設立班主任和特殊教師績效工資補貼等方式增加他們的待遇,同時又保證其他教師的待遇不降低,實現改革的平穩過渡。
未來我們國家也深化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消除現有制度的弊端,將我們的教師建設成為一個人人尊敬的職業。
Ⅳ 2017退休工人漲工資嗎
2017年我國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水平仍有望上漲,但目前漲幅尚未確定,需要根據財政支付能力、
物價水平
等影響因素綜合計算後做出條子方案,耐心等待。
Ⅵ 2020年退休工人漲工資嗎
一定會漲的,放心吧,一般是五個點
Ⅶ 今年退休工人還漲工資嗎
全國32個省區市已全部完成了今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專平的工作,北京每月人平均屬養老金水平達到3050元排在首位。
32個省市區上調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具體辦法各不相同,一般採取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兩種方式。
具體方案請咨詢當地社會保險所或查看一下鏈接:http://www.wifi03.com/news/yljtzb/3778.html 裡面有32個省企業退休金調整方案
Ⅷ 退休工人漲工資
近日人社部公布了《在京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本單位上年度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本人上年度繳費工資的8%。 勞模退休不再提高退休金 根據《辦法》規定,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費比例為參加養老保險工作人員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的20%,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基數的8%,由單位代扣。 此外,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本人繳費工資基數的8%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只能用於養老,不得提前支取,免徵利息稅。 記者了解,北京市機關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中的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規范後的津貼補貼、年終一次性獎金。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中的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績效工資。 在《中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全方案設計》中建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計發機制和調整機制都需要全面深化的改革,養老金調整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只能是建立在公民參加社會勞動的時間上。 例如,2014年黑龍江省養老保險基金總支出為939億元,而當期的收入為834億元,當期的養老金缺口為105億元,累積結余只剩270億元。遼寧、吉林、海南、廣西、江西等地也基本處於當期收支相抵的狀況。 從財政補助情況來看,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補助規模逐年上升。2014年,中央財政補助3027億元,占企業養老保險基金總收入的13%,比上年增加491億元,增長19.3%,比 2009年增加1807億元,年平均增長19.9%,在近幾年來占整個企業養老保險基金總收入的比重為12%到13%。2014年,地方財政補助為282 億元,地方財政投入在10億元以上的有重慶、上海、遼寧、天津、江蘇、湖北、湖南7個省份。 去年,黑龍江省出台社會職工養老保險缺口分攤的政策,文件都發到地方了,但很難執行下去,因為一些基層地市財政捉襟見肘。 黑龍江某市財政系統人士說:「原來我們市的社保收支缺口省里全額承擔,但隨著養老保險體系建設,省里負擔的壓力越來越大,要把壓力傳導到地市,規定支出缺口部分的30%省里拿,70%是地市拿。按照這個比例測算,發現我們市去年應該拿出25億元財政支出彌補社保缺口,但我們市可用的財力不到30億元。我們所有人得不吃不喝才夠拿。」 此外,目前正在進行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並軌)也給地方財政造成巨大壓力。 2015年1月3日,國務院下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記者初步統計,截至目前,已經有25個省份公布了相關實施方案,而浙江省也已於10月宣布實施此項改革。 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表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主要是靠財政支撐,改革首先涉及公務員,這一群體完全由財政供養,「不管是單位繳費,還是個人繳費,都要納入財政,個人通過工資制度的配套改革,相應把繳費的因素納入到工資結構裡面,提高工資適當由財政承擔。由於各個地方的差異性比較大,特別是很多地方屬於吃飯財政,所以有些地方財政壓力肯定很大。」 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不僅遠遠跑贏了CPI,也跑贏了GDP。與城鎮居民平均收入、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工資相比,基本養老金約10%的增速已略高於前者,與後者接近。 人社部曾表示,我國將逐步建立覆蓋機關、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和城鄉居民的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物價變動、職工工資增長、收入水平提高等情況,並兼顧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承受能力、財政負擔能力等因素,統籌考慮各類人員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按均等分配調整 以其作為計算和調整基本養老保險金的基礎,依據參加社會勞動的單位時間進行均等分配,可以達到「以增強公平性、適應流動性、保證可持續性為重點,全面建成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目的。而不是工資收入的「多繳多得」、身份的級別、年齡的新中老人、物價水平的高低、城鄉之間的差別等,分清國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和國民收入的再次分配,建立對參加社會勞動時間長的勞動者給以補貼的激勵機制。將目前的基本養老金組成(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進行分離、整合,將基本養老金改稱為叫「基本養老保險金」。整合基本養老保險金分為老年養老金、勞動退休金和個人儲老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按繳費年限(精確到月)一個標准確定。
Ⅸ 今年退休工人漲工資嗎
退休工人工資調整相關標准如下:
一、2014年12月31日前,經批准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含機關、財政全額供款和差額供款事業單位中執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費計發辦法和調整政策的勞動合同制工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三、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低於統籌范圍內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員(不包括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軍隊轉業幹部、原工商業者),在按繳費年限調整養老金的基礎上,再按下述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繳費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員調整後的基本養老金不超過2773元/月。
四、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條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退休人員再按下列絕對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月養老金低於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養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於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養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於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養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五、經國家或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並在退休前被單位聘用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按相應管理許可權批準的高級政工師及勞動部門批準的高級技師,在按本通知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退休前享受教授級同等待遇的高級工程師,經國家或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為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上述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773元/月的,補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職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
六、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人發[2002]82號文件精神,切實解決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問題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3]29號)精神,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按本通知第二條、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773元/月的,補足到2773元/月。
七、按照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戰部、財政部、民政部《關於進一步解決原工商業者生活困難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2]9號)精神,原工商業者按本通知第二條、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773元/月的,補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職的原工商業者)。
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按原勞動人事部《關於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勞人險[1983]3號)規定,享受原標准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4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