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為什麼要停發傷殘津貼,只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應該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負擔:企業按本企業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北京是19%,其他城市可能不同),職工個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的一定比例繳納。
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和國有企業下崗職工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20%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全部由自己負擔。
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般則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一般來說,職工繳費工資如果高於所在省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300%的,以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300%作為繳費基數;職工繳費工資低於工資所在省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40%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40%作為繳費基數。
❷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後怎麼辦理手續
根據樓主的描述,工廠停發你父親的傷殘津貼是合法的。這是我在凱文工傷賠償咨詢中心看到的相關解釋: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規定: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於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未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工廠是合法停發傷殘津貼,改為發放養老保險金。不明白的可以在線免費咨詢凱文工傷賠償咨詢中心的律師。
❸ 工傷期間到了退休年齡如何辦理
確定的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的平均月繳費工資。社會保險機構在徵收各項社會保險費和發放多種社會保險待遇時,都是以繳費工資作為計算依據的。對單位而言,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以單位的工資總額為基數;對職工個人而言,則是指由社會保險費征繳部門核定的本人工資為基數。
法律分析
工傷死亡的賠償標準是沒有年齡區分的。賠償方式相同。工傷職工經過勞動能力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工傷職工經過勞動能力鑒定為五至六級的職工,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改發基本養老金。一至四級工傷職工以及5至六級由企業發給傷殘津貼的工傷職工,傷殘津貼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調整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退休之後領取養老金的,隨其它退休職工一並調整養老金,但按養老金調整辦法計算調整額低於按工傷保險傷殘津貼調整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❹ 工傷醫療期未過但達法定退休年齡怎麼辦
員工在醫療期內達到退休年齡,那麼員工應該在達到醫療期之後在和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但是員工享受養老保險待遇不受影響。
❺ 已到法定退休年齡得工傷怎麼賠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後,如果達到退休的年齡後發生工傷的,工傷保險條例怎麼處理是沒有規定的,但如果未辦理退休手續的,可按工傷進行處理。
《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修改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通知》
五、五級至十級工傷職工工傷待遇處理辦法。五級、六級工傷職工,經本人書面要求,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含輔助器具費,下同),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已經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工傷職工距按月享受基本養老金年齡不足 5 年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全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每滿一周年遞減 20% ;工傷職工辦理退休手續且按月享受基本養老金的,不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❻ 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的人 主張工傷待遇 如何賠償問題
1)用人單位使用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未辦理退休、未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者,應當適內用《容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工傷認定。
2)對於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受工傷後的賠償問題,其一,經認定由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主體責任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不適用《社會保險法》和《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用人單位可參照《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實行一次性賠償;其二,勞動者因超過法定退休年齡與用人單位不具有勞動合同關系,對於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訴訟請求,法院一般會不予支持;其三,關於賠償的項目,根據法律規定以及法院的判例,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工傷職工,不計發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其他賠償項目可以得到法院支持。
❼ 工傷職工到退休年齡退休工資怎樣計算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准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7)工傷後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擴展閱讀:
退休前因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在辦理退休手續後,未再從事職業病危害作業的退休人員,自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一年內可以申請工傷認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經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符合領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條件的,按「就高」的原則,以本人退休前12個月平均繳費工資或者確診職業病前12個月的月平均養老金為基數計發待遇。
國家給工傷職工的承諾是就高不就低:當退休金的金額高於傷殘津貼的金額時,就領取退休金的金額;當退休金的金額低於傷殘津貼的金額時,就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實際上還是領取的傷殘津貼金額。
❽ 工傷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是否獲得工傷一次性傷殘就業
工傷職工達到傷殘的,自己主動辭職或者勞動合同到期,終止合同的,可以領取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達到退休年齡不發給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達到退休年齡應該辦理退休,不涉及到再次就業的問題。所以也就不發給就業補助。
❾ 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工傷認定還能進行嗎
能認定為工傷。
因為工傷認定只要符合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做與工作有關的內事情發生的事故容受到的傷害就可以認定為工傷,與年齡無關,但是沒有傷殘等級鑒定的話就不容易要到賠償金。
而且,超過退休年齡的人,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很少最低只有1個月。
傷殘鑒定的話很可能達不到定級標准,你可以走民事訴訟,要求公司賠償。
工傷認定是有時限性的,公司在事故發生後一個月內申請並認定,醫療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超過一個月個人在一年之內申請工傷並認定,醫療費由公司承擔。超過一年沒有申請工傷認定的,勞動局將不再受理,也就不會有傷殘等級鑒定,更加沒有工傷賠償。
❿ 到了退休年齡還可以享受工傷待遇嗎
若是未辦理退休手續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繼續在原用人單位工作期間發生工傷的,由用人單位依法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若是用人單位招用退休人員的,如果已按項目參保方式繳納工傷保險的,可以享受工傷待遇。
若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則不可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人社部發〔2016〕29號)
二、達到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未辦理退休手續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繼續在原用人單位工作期間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用人單位依法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用人單位招用已經達到、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或已經領取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在用工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如招用單位已按項目參保等方式為其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應適用《工傷保險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