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休人員返聘可以享受社保補貼嗎
社保本來應該是公司代扣的,計算在薪酬內。退休後返聘應該要重新簽訂勞務合同。沒有簽那麼應該按之前的合同支付薪水。另外社保不是補貼,是強制性的要求。你公司的意思是這個錢是包括在薪酬內,要你退,看你之前的勞動合同里是否寫明了。沒有寫的話就沒有退錢的依據了。
2. 返聘退休人員病假工資還有嗎
有啊,退休返聘跟正常工作的區別是他們拿雙份的(一份退休金一份薪),其他照舊
3. 返聘後退休工資還照領嗎
單位返聘後工資2000然後退休工資2000 是不是一個月可以拿4000啊?是這樣嗎?返聘工資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可是又達不到繳納的金額數據。
4. 國家對於返聘退休員工有什麼相關規定
一、因為退休員工不屬於勞動部門管理,所以不能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二項規定,勞動者開始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即辦理退休),勞動合同終止。因此勞動者退休後被用人單位返聘,雙方形成的關系,不是勞動關系,不受〈勞動合同法〉調整。雙方的權利、義務由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二、返聘人員適用的法律法規:1.《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保待遇等權利和義務。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7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5. 已退休並已領取養老金的職工再被返聘能享經濟補償金嗎
已經退休,領取了養老金,再次參加工作,不屬於勞動關系,解除合同,不能領取經濟補償。
6. 返聘退休人員辭退有補償嗎
法律分析:許多人會以為被返聘回去的已退休人員應當與一般勞動者一樣,享有在辭退時的經濟補償金。其實對於退休人員來講,除非是在合同中與用人單位約定了相應的條款,否則是不能請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15條的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從該條款的內容來看,我國法律僅規定了勞動者勞動年齡的下限,沒有規定勞動者年齡的上限。目前我國現行退休制度規定勞動者的退休年齡為男60周歲,女職工50周歲,女幹部55歲,依此規定法定退休年齡應視為勞動者勞動年齡的上限。勞動年齡的法定性表明勞動者勞動年齡根據法律的規定,而不受勞動者自身實際勞動能力影響。因此勞動者勞動年齡的法定年限屆滿之日,也是勞動者勞動年齡的終止之時。但我國的法律對離退休人員再就業未作禁止性規定,因此離退休人員再就業並不違反法律規定。但勞動部辦公廳(勞辦發[1997]88號)《對的復函》中明確規定,離退休人員聘用協議的解除不能依據《勞動法》第28條的規定,即不發給經濟補償金。所以用人單位聘用已超過勞動年齡及已退休的人員在解除聘用關系時,不支付勞動法所規定的經濟補償金。
7. 新勞動法對退休返聘人員離職後有賠償嗎
退休返聘人員不屬於勞動關系,算是勞務關系,看勞務合同怎麼約定的,有沒有違約條款,這里不適合勞動法。不能按勞動合同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8. 大學教授退休後,被學校返聘,會有退休金和工資兩個收入嗎
大學教授退休後,被學校返聘,會有退休金和工資兩個收入。老師一直都是人們靈魂的塑造者,很多人也把老師比喻成燃燒的蠟燭,弘揚教師們燃燒自己、照亮別人的精神,很多已經退休的教師被學校返聘,那麼問題來了,大學教授退休後,被學校返聘,會有退休金和工資兩個收入嗎?
我們首先來看下關於再就業協議中工資的解釋,再就業工資是指,甲方根據其職稱和級別向實行正常工作制度的人員,支付每月XX元的再就業工資,對未執行正常工作制度的員工,由部門對其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並結合考核按規定標准進行分配。業績工資是指,根據乙方工作量和崗位貢獻,然後經學院審計部審核後由科內支付。
退休後的大學教授,被學校返聘,會有退休金和工資兩個收入。再就業工資,可以根據簽訂協議的具體規定來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