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是否包含五年
應該是包括的,比如某人正常退休應該是55歲,他在35歲的那一年(假設是6月1日)參加工作,那麼在他50歲(6月1日)的那一天 他才工作了滿15年,這時離正常法定退休還有5年 ,而在這之前用人單位是不能隨便與此人解除勞動關系的。
Ⅱ 距離退休年齡不足5年可以終止勞動合同嗎
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勞動合同法》回規定,職工連續工作答滿15年以上的,距離退休不足5年的,不能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第四十一條 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Ⅲ 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因公司改革後落崗怎麼辦
摘要 如果在本單位已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勞動合同法》規定,職工連續工作滿15年以上的,距離退休不足5年的,不能解除合同。
Ⅳ 你好什麼叫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不得解除這是什麼意思啊
您好:勞動合同法規定,在一個公司連續工作滿15年,距離退休年齡不足5年(也就是男員工已經超過55歲,女員工超過45歲,女幹部超過50歲),就不能解除合同了。這是對勞動者的保護。
Ⅳ 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怎麼理解
你好,這就是說在一家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並且還有不到5年就面臨退休的情況。
根據《勞動版合同法》第四權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這種情形並非是法律規定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而是不能以《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和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也就是說只要你不犯錯,單位不能無過失解除或裁員。
Ⅵ 在本單位位連續工作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能解除勞動合同嗎
1、公司的這種意見不違法。這種情況應當屬於待崗,並不屬於解除合同。
2、《勞動合同法》規定,職工連續工作滿15年以上的,距離退休不足5年的,不能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第四十一條 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Ⅶ 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什麼意思
法定退休年齡為男60周歲,女50周歲,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也就是說男性已超過55周歲,女性已超過45周歲。
Ⅷ 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丶被迫辭職丶如何補償
勞動法規定,在一家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內15年,單位不可以終止勞動合容同。
你要注意一下你是否滿足以上的條件,如果不滿足建議你不要個人辭職,最好等著單位提出終止合同,這樣你可以領取失業金,失業金領完,差不多就可以領取養老金了,當然,前提是滿足領取失業金和養老金的條件。
Ⅸ 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怎麼理解
法律分析:勞動合同法規定,在一個公司連續工作滿15年,距離退休年齡不足5年(也就是男員工已經超過55歲,女員工超過45歲,女幹部超過50歲),就不能解除合同了。這是對勞動者的保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