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務員退休後留用的工資及待遇怎樣發
公務員最重要的工資主要取決於職務和工齡決定,只要工作年滿30年的,按85%的比例計發。同時退休工資也和自己的退休前職務和級別有關,現在改革後,和企業並軌,除了穩定之外,再無優勢可言。
② 我是教師,已於今年3月24日(檔案上搞錯為5月1日)滿60歲。退休後還要上班嗎若學校留用工資該怎麼算
退休後不用上班。若學校留用,雙方協商留用工資問題,原則上不得低於原來的總收入。
③ 企業留用退休工人的工資處理
按照規定,退休工人的工資不繳納個人所得稅。但是,退休人員再次工作,其無論是在本企業繼續留用還是為外單位工作,所取得的報酬均不屬於免徵稅款范疇,而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繳稅。
④ 企業員工退休後留用工資怎麼算,是不是與退休工資捆綁一起算
那肯定不是企業員工退休後留用工資怎麼算?那要看你這個企業怎麼給你的員工算工資?並不是不可能跟他的退休工資紅榜一起算的,他留用的工資跟企業嗯,跟你的退休工資是不能一起結算的那另外兌付給你劉用你的工資?
⑤ 爺爺在事業單位工作,退休了被單位留用,請問工資應該怎麼發
爺爺應該拿正常的退休工資,如果單位留用,雙方可以協商,單位給予適當的補助。通專常單位是補差屬額的。譬如說爺爺退休前的工資是3000,退休後的工資是2500,那麼單位在補發500元。如果爺爺覺得太辛苦,也可以不留用,這是爺爺的自由,單位是不能夠勉強的。
⑥ 勞動法中對於退休仍留用的職工的工資是按兼職算,還是按原來的工資算
處的這種情況,首先如果你退休了,那麼公司還利用你這種情況,應該叫聘用的工資可高可低,這在於你與甲方的協商了。
⑦ 退休年齡已到單位留用,是辦退休手續拿返聘工資合算,還是繼續交金拿工資合算
如果單位允許,當然是拿工資並且有單位繳納稅合算,但是你既然到了退休年齡也只能辦理退休手續這一種選擇,因為退休年齡是國家法律規定,退休以後再工作就不受勞動法的保護,哪怕你退休後單位返聘,有什麼工作待遇也需要工作合同條款一一約定,合同沒有約定的,單位是不需要負責,因為你和單位不再是單位職工的勞動關系。
⑧ 退休後單位留用,是否能索要工資
你退休之後,單位留用你,你既可以拿到退休工資,還可以拿到單位重新聘用你的工資。
⑨ 企業退休人員留用的話,工資應該放入哪個科目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兼職和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如何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382號)規定,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因此,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應該減除費用3500元後,按照「工資、薪金所得」計算個人所得稅.由於其所得2000元未超過3500元,因此無需繳納個稅。
應當注意的是: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離退休人員再任職界定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6〕526號)就「退休人員再任職」的界定問題進行了明確。該文件規定,退休人員再任職,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才能依據「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一是受僱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協議),存在長期或連續的僱用與被僱用關系;二是受僱人員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時,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資收入;三是受僱人員與單位其他正式職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訓及其他待遇;四是受僱人員的職務晉升、職稱評定等工作由用人單位負責組織。
如果未能同時滿足上述四個條件的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不屬於工資、薪金所得,根據國稅函〔2005〕382號文件規定,個人兼職取得的收入應按照「勞務報酬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