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拿養老退休金上交社保的所在地,還是戶籍所在地
辦理退休養老金的時候,往往是以你所繳納社保所在地為准,並不是以戶籍所在地為准。
② 社保繳納地是選工作所在地還是戶口所在地
1、如果是企業職工,則社保繳納地只與公司注冊地有關,與個人工作所在地和戶口所在地無關,因為企業有的注冊地址和辦公地址不同。
2、如果是個人繳納,則選擇戶口所在地繳納。因為個人繳納社保需要提供戶口本、身份證復印件、一寸照片去戶口本所在地的社保局辦理繳費手續。
3、社保繳費基數
社保的繳費基數,是指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半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4、繳費比例
繳費比例,即社會保險費的征繳費率。我國《社會保險法》對社會保險的征繳費率並未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按照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險相關政策的規定,對不同的社會保險險種,我們實行不同的征繳比例。
中國城鎮社會保險制度的沿革
1951年2月,政務院公布了《勞動保護條例》,標志著新中國的社會保險體系的建立,其保障對象是企業職工,保險項目包括疾病、負傷、生育、醫療、退休、死亡和待業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退休辦法遵循的是1952年12月公布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退休處理暫行辦法》。
從20世紀50年代初到1966年期間,社會保障制度有基金、有管理、有監督,基金的收集、管理和監督是分立的,在人口老齡結構輕且經濟發展較快的情況下,這一制度運行良好。
1966年後,社會保險制度轉變成企業保險制度。從保險理論的角度看,這一改變是一種退步,因為它違背了保險大數法則的前提。
企業保險制度之所以能夠運行,原因有二:一方面此時企業人口結構年輕化,退休人口不多,養老負擔不重,醫療負擔也不重,直到1978年,仍有30個在職人員來養一個退休人員;
另一方面,在各行業、各企業內部,贍養率雖然也是不同的,但是當時國有企業幾乎是一統天下,而國有企業的最後「老闆」都是國家,企業的盈虧、企業負擔的輕重無關企業的痛癢,所以人們對企業保險制度並無太敏感的反映。
1984年,中國的社會保障制度進入到改革階段。中國社會保險制度改革首先是從項目開始的,當以企業為單位的公費醫療制度日益成為企業的負擔時,20世紀90年代初,開始了對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嘗試。
經過20年的努力,中國建立起了以城鎮職工為保障對象的社會保險制度體系。主要項目有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制度相結合的養老社會保險(以下簡稱統賬制度)、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制度相結合的醫療社會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③ 退休後社保的工資是在戶口所在地領還是在最後繳社保的當地領
沒有轉回戶口地的話,在外地工作交社保滿十五年後領取退休金應該版按外地工作地權標准。
是外地戶口,在外地繳納滿足15年社保後,是享受退休後可以拿養老金的,但是繳納滿15年,還沒有達到退休年齡,還必須繼續繳納,一直到55歲或60周歲為止。沒有把社保轉回去的話,就只能在外地享受,轉回戶口地的話,就在戶口地享受。
④ 異地繳納社保養老金領取是在戶口所在地還是繳
1、你的社保繳交地與戶口所在地如果不是一個地方,就稱為異地繳納,異地繳納具體數額和方式遵照當地社保政策,可能會涉及到繳交基數、比例等等,也就是說,每個地方繳納社保政策都不盡相同;
2、你退休時領取社保應是在戶口所在地領取,領取標準是根據戶口所在地的領取政策確定的,尤其是與當地社平工資有很大關系,社評工資越高,領到手的往往也越多,當然我指的是社保統籌部分,個人賬戶有多少就是多少;
3、無論在哪裡繳納養老保險,無論退休時你生活在哪裡,都要到你戶口所在地領取社保待遇,如果戶口所在地較為貧窮,社平工資低,你的社保統籌部分可能就比較為富裕的地區領的少,所以很多人都搶著將戶口轉移到較為發達的城市。明白了吧?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⑤ 個人繳納社保以後退休是按戶口在哪裡退休到哪裡嗎
對於個人繳納的社保,現在退休後當然是按照你的戶口在哪裡,這個工資就會在哪裡開的。
⑥ 養老保險退休後是怎麼發放的,是按戶口所在地的標准還是按繳納養老保險所在城市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第六條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一)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四)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⑦ 異地繳納養老保險滿15年,退休後是按戶口所在地的標准,還是養老保險繳納地的標准,領取退休金
在外地工作交社保滿十五年後領取退休金是按外地工作地的標准。
根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第六條第二款規定: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7)社保退休按繳納地還是戶籍所在地擴展閱讀:
條件待遇
領取條件
1、本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辦理了退休手續;
2、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履行繳費義務;
3、個人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
(註:養老保險若出現繳費中斷現象,可延續繳費或者一次性繳費至15年,均可享受養老保險的相關待遇)
享受的待遇
A、按月領取按規定計發的基本養老金,直至死亡。
B 、享受基本養老金的正常調整待遇。
C、對企業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服務。
D 、死亡待遇:
(1)喪葬費:按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資的3個月計發(此為退休人員,離休人員為5000元);
(2)一次性撫恤費:按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資的10個月計發(此為退休人員,離休人員為本人工資的20個月);
(3)符合供養條件的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按月發放,直至供養直系親屬死亡。
(註:死亡待遇各省規定各不相同,詳細待遇情況請咨詢當地社保局為准)
⑧ 退休金是按戶籍所在地來算的還是按交社保費地來算
是按照繳納設備地來算的,如果是多地繳納是分段計算的,如果還是不明白,可以去當地社保局咨詢窗口,具體在了解
⑨ 退休金是在戶口所在地還是養老保險繳納地領
不同的情況,領取地不一樣。
01 保險在戶籍地繳納,退休後在戶籍地領取
舉例:您戶口在上海,社保也在上海繳納,那麼到退休年齡時,就在上海辦理退休。
02 非戶籍地辦退休,需在當地繳納至少10年社保
不
舉例:您戶口是上海,在北京工作,社保也在北京繳納,那麼只要在北京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並且符合辦理退休的必要條件,就可以在北京領取退休金。
03 非戶籍地繳費不夠10年,到上一個繳滿年限的城市領取
舉例:您戶籍在上海,臨退休時工作在北京,但是北京繳費不足10年,如果您在天津繳費滿10年,就可以在天津辦理退休。
04 多地社保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歸集到戶籍地領取養老金
舉例:您戶口在天津,但是社保在北京、上海、深圳繳費都不滿足10年期限,那麼您只能將社保統一轉移到戶口所在地天津辦理退休手續。
05 多地繳費都超過10年,在最後一個社保繳滿10年的城市領取
舉例:您戶口在上海,但是在天津、深圳、北京先後都有繳夠超過10年的記錄,就可以在最後繳費夠10年的城市北京辦理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