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老賴不還錢 配偶的退休費能扣嗎
您好!老賴不還錢,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提起民事訴訟。老賴配偶的養老金不可以扣。謝謝閱讀!
B. 法院強制執行,直接把被執行人的退休金從社保局劃扣合法嗎
不合法,這樣影響退休人員的生活,哪個不屬於執行的范圍,在社保局劃走沒有法律依據。人社局與最高法院聯合下過文件。
2002年2月4日發布的《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對扣發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抵償債務問題的復函》規定:「基本養老金是保障離退休人員的『養命錢』,離退休人員能否按時足額領取養老金直接關繫到離退休人員的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
基本養老金在發放給離退休人員之前,仍屬於養老保險基金,任何單位不得查封、凍結和劃扣。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審理和執行民事、經濟糾紛案件時不得查封、凍結和扣劃社會保險基金的通知》(法〔2000〕19號)對此也做出了相應規定。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作為法定授權的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管理和運營機構,承擔著將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給離退休人員的職能,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直接扣發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抵償法院判決的債務。
(2)扣退休金還算老賴嗎擴展閱讀:
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
1991年,《國務院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1991]33號)規定:隨著經濟的發展,逐步建立起基本養老保險與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相結合的制度。
1997年,《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中更進一步明確:各級人民政府要把社會保險事業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計劃,貫徹基本養老保險只能保障退休人員基本生活的原則。
為使離退休人員的生活隨著經濟與社會發展不斷得到改善,體現按勞分配原則和地區發展水平及企業經濟效益的差異,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在國家政策指導下大力發展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同時發揮商業保險的補充作用。
C. ,法院把退休金動結了,,扣了一年的退休金,是失信人,問一年後還有退休金嗎
法院把失信人的退休金凍結了,如果一年以後還清了所欠的款項,那麼,退休老人的退休金還會正常發放,如果沒有還清欠款,還會繼續扣發退休金。
D. 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的退休工資能否扣留
如果法院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工資包括退休工資也在強制執行的范圍內,但應當給其預留必要的生活費用。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四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採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執行程序中能否扣劃離退休人員離休金退休金清償其債務問題的答復》(法研[2002]13號,2002年1月30日)規定:「為公平保護債權人和離退休債務人的合法權益,在離退休人員的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收入不足償還其債務的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離退休金發放單位或者社會保障機構協助扣劃其離休金或退休金,用以償還該離退休人員的債務。上述單位或者機構應當予以協助。人民法院在執行時應當為離退休人員留出必要的生活費用。生活費用標准可參照當地的有關標准確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法釋〔1998〕15號,1998年7月8日)第36條規定:「被執行人在有關單位的收入尚未支取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向該單位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由其協助扣留或提取。」
E. 我一個朋友是老賴現在他退休了,退休金是不是要扣除,如果是3000塊一個月,應該
有多少工資,你就要求法院執行多少,直到還清債務為止。
F. 退休金也要被扣除去還債嗎
如果屬於公司欠款而公司又不存在虛假出資等情形的話,是不會強令用個人財產內償還公司債務的容,公司經營不善可以申請破產。
如果是個人借貸,法院在進入執行程序以後,什麼時候債務人有財產都是可以執行的,但會保留債務人生活必須的條件。
G. 欠錢沒有還,法院執行時能從我退休金中扣除嗎
法院可以凍結你的退休金賬戶,並從中劃撥用於償還欠款,直到還清為止。但每月應該給你保留必須的生活費用,不能把每月的全部退休金都扣除。
H. 老賴欠錢不還 能執行他的退休金嗎
那你得藉助法院強制執行每月凍結部分欠債人養老金來還債,但是我國國情是,只要欠了公家的錢連房子都能強制拍賣了,欠了個人的錢基本只是督促,手段不咋強硬。望採納
I. 因給別人擔保,法院還查扣我的退休金,還將我列為失信人這樣做對嗎
對的,既然你做了擔保人,你就有連帶償還的責任,在你償還完債務之前,對方有權強制執行你的財產,當然也包括你的退休金。不過執行退休金應該保留最低限度的生活需要,一般每月留個1000左右給你就行了,其他的都可以執行。如果你在規定的期限內無法償還,還可以將你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直至債務償還完畢。
J. 法院強制執行後,被執行人是以被扣每月退休金還賬最後換的數額是原數額嗎
最終扣退休金償還的數額一定不是原來借的數額,因為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回、訴訟費、執行費、答不及時履行法院判決根據民事訴訟法252條規定支付的遲延履行滯納金。
最終數額可能會是80-90萬元。
這個數額由法院的執行法官計算。無需提醒,法官都會主動計算的。如果計算錯誤,法官要承擔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