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0年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標准百分之五是根據什麼確定的
根據去年退休人的平均月工資來計算。
2. 社保養老金交20年退休金能領多少
社保交滿20年退休時可以領退休金的數額要根據在崗時的月平均工資等計算,具體的數內額通過以下方式計算:
1、因為容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和綜合性補貼組成;
而基礎養老金=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20%。
2、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算方法是: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總額÷120,而個人賬戶養老金是按繳費工資的11%劃入;
3、過渡性養老金=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的平均繳費指數×日前的工齡×1.3%。
退休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總額,本人的平均繳費指數都要等退休當年才確定,所以現在不能測算出退休時能拿多少養老金的;
4、可以確定的是,選擇的繳費檔次越高,繳費年限越長,退休後領取的養老金就越高。
3. 19年5個月提前正常退休與20年,退休金能有多大差距
工齡(繳費年限)19年5個月與繳費年限20年差距是0.58年,退休養老金待遇要低一些,差距不會太大。由於你的繳費情況等資料我都不掌握,什麼時間退休也是未知數,當地的歷年職工平均工資也無法知道,不能為你計算準確的養老金月領取額及差額,所以,只能告訴你計算方法啦。各地情況有差異,但基本原則相同,從2006年1月起執行。因比較專業,你的慢慢學,才會計算。以下是計算方法,你自己算吧!
一、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退休後均按本意見計發基本養老金。
二、 「統賬結合」後參加工作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統賬結合」前參加工作,本意見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和過渡性調節金。
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分別按下列辦法計算:
(一)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三)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四)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按上述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時,統賬結合時間、繳費年限、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過渡性調節金計發比例,按《關於改革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有關問題的解釋》(見附件)執行。
三、為了保持待遇水平平穩過渡,設立3年過渡期。在過渡期內按照新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低於原辦法的,差額部分予以補齊。高於原辦法的,2006年退休的發給高出部分的30%; 2007年退休的發給高出部分的70%;2008年退休的發給高出部分的90%。2009年以後退休的,基本養老金按新辦法計算。過渡期滿後按新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仍低於原辦法的,差額部分予以補齊。
附:
關於改革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有關問題的解釋
一、統賬結合時間
統賬結合是指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統賬結合時間,2005年12月31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按照繳費工資基數11%或12%計入個人賬戶的時間算起;2006年1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從建立個人賬戶的時間算起。
二、繳費年限
繳費年限是指依據有關規定實行個人繳費至職工退休時,單位和個人實際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年限。實行個人繳費制度之前,按國家和自治區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可視同繳費年限。計發辦法中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繳費年限不足整年的,按月數除以12換算,保留兩位小數。
三、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計算基礎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使用的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以統計部門公布的盟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准。參加自治區統籌的原養老保險行業統籌企業、電力企業,以統計部門公布的自治區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准,其他企業要逐步過渡到自治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四、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005年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二)新辦法中的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以實行個人繳費制度至職工退休前的繳費工資、繳費年限和盟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依據(1998年以前以職工平均工資為依據),按下列公式計算:
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上式中,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按下列公式計算:
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職工退休當年、前一年,二年......n-1年的年繳費工資基數,年繳費工資基數等於每個月的繳費工資基數之和。
------ 職工退休前一年,前二年......前n年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實行個人繳費制度至職工退休前的繳費年限。不足整年的,按繳費月數除以12換算。
五、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按本人退休年齡所對應的下表所列標准執行。非整數年齡按月數除以12換算後四捨五入。
退休年齡/ 計發月數
40/ 233
50/ 195
60/ 139
41/ 230
51/ 190
61/ 132
42/ 226
52/ 185
62/ 125
43/ 223
53/ 180
63/ 117
44/ 220
54/ 175
64/ 109
45/ 216
55/ 170
65/ 101
46/ 212
56/ 164
66/ 93
47/ 208
57/ 158
67/ 84
48/ 204
58/ 152
68/ 75
49/ 199
59/ 145
69/ 65
70/ 56
4. 今年退休金調整的的標準是多少
國家還沒有公布調整通知,通知之後由各省市自己決定調整數額,每個省市是不一樣的。
5. 今年退休金上調標准
太著急了,剛剛透露今年仍然調整退休金,就著急問標准了。早著來,調整比例還沒確定,全國兩會還沒召開,國務院、人社部還沒下文布置,怎麼著也得5、6月份以後。
6. 20年2月退休由於19年基數沒下按18年基數領的退休金,19年基數下來還有調整嗎
你今年2月份辦理退休是19年基數沒統計出來,套18年基數計發退休金,19年基數出來後會補發的。
7. 退休養老金調整標准
法律分析:1、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1元。
2、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繳費年限,下同)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月增加1.8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2.7元;本人繳費年限25年以上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4.5元。按繳費年限月增加額不足27元的,按27元增加。
3、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按本次調整前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2%增加。計算額見分進角。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一、調整范圍。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全國總體調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各省以全國總體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三、調整辦法。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
四、資金來源。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對中西部地區、老工業基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中央財政予以適當補助。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五、組織實施。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加強宣傳解讀,正確引導輿論,確保調整工作平穩進行。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於2021年4月30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備案。要嚴格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備案同意的實施方案執行,把各項調整政策落實到位。要切實採取措施加強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資金安排,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新的拖欠。未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不得自行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不得通過設立最低養老金標准等方式變相提高待遇水平。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存在違規一次性補繳或違規辦理提前退休的地區,將予以批評問責,並相應扣減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和中央調劑金。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調整方案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制定並組織實施。
8. 2022年退休金上調政策
2022年退休金上調政策:
1、時間的劃分;
2、繳費年限的規定;
3、低於平均水平的;
4、原有基礎上增加;
5、有職稱的;
6、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按本通知第二條、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773元每月的,補足到2773元每月;
7、原工商業者按本通知第二條、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773元每月的,補足到2773元每月,不含退職的原工商業者;
8、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
2014年12月31日前,經批准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含機關、財政全額供款和差額供款事業單位中執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費計發辦法和調整政策的勞動合同制工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低於統籌范圍內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2513元每月的退休人員,不包括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軍隊轉業幹部、原工商業者,在按繳費年限調整養老金的基礎上,再按下述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繳費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員調整後的基本養老金不超過2773元每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9. 20年退休人員漲不長工資 2020年退休金還上不上調
其實如果說退休人員的工資也是根據在上班的人員的工資一直是在調整的如果說上班的人員的工資有漲幅的話那麼你的退休工資也是有漲幅的這個是毋庸置疑的至於二零二零年退休金還不還會上調這個事情還是要根據國家的政策來決定的不是說是個人說了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