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規定女幹部退休年齡是55,女幹部如何定義
對幹部隊伍中女性幹部的通稱,是幹部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
1、幹部:
(1)、國家機關、軍隊、人民團體中的公職人員。
(2)、擔任一定的領導工作或管理工作的人員。
2、女性幹部有特殊情況的可以申請50歲退休。
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1)、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的;
(2)、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3)、因工緻殘,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1)關於女性幹部55歲退休年齡擴展閱讀:
以下情況可提前退休:
1、特殊工種退休。
從事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10年,或者從事井下、高溫工作累計滿9年,或者從事其它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8年的工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特殊工種的范圍,嚴格按照本行業經原勞動部認可的特殊工種名錄執行,不得參照其他行業的特殊工種執行。
2、破產企業提前退休。
市屬國有工業企業破產後,截止法院宣告企業破產之日,男職工年滿55周歲,女幹部年滿50周歲,女工人年滿45周歲,可以申請辦理提前退休。
2. 女性退休年齡是50歲還是55歲
您好!關於女性退休年齡這一問題,一般來說,連續工齡滿10年
女性年滿五十周歲就可以申請退休。一直以來,女性無論在生活中還是工作中都處於相對比較弱勢的地位,所以為了維護女性的合法權益,國家相關法律明確規定了女性的退休年齡。根據《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
即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並且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
[法律依據]:
一、女幹部
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女年滿五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的;
(二)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緻殘,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二、女工人
全民所有制企事業單位、機關群眾團體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由醫院證明,並經過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3. 女性退休年齡55歲退休是哪年下的文件
從2011年1月起,女職工統一55歲退休。
相關法律規定:011年1月起,中國對個內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補容貼收入,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
政府有關方面不斷釋放出延齡退休的政策意向,民意調查顯示,過半受訪者反對延長退休年齡,多數主張按規定年齡退休。
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 女幹部退休年齡55歲,請問女幹部的含義
對幹部隊伍中女性幹部的通稱,是幹部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
幹部:
1、國家機關、軍隊、人民團體中的公職人員。
2、擔任一定的領導工作或管理工作的人員。
3、「幹部」一詞來自於日語,意思是「骨幹部分」,此概念在民國時期引入中國。
(4)關於女性幹部55歲退休年齡擴展閱讀:
1.黨派社團工作機構的本部或總部。
孫中山《革命原起》:「遂開乾亨行於香港,為幹部,設農學會於羊城,為機關。」
鄒魯《中國同盟會》:「散會前,眾議會員盟書於幹部未成立前,暫托總理保管。」
2.擔任一定領導工作或管理工作的人員。亦泛指國家機關、軍隊、人民團體中的公職人員(士兵、勤雜人員除外)。
孫中山《古應芬紀錄之大元帥東征日記跋》:「然皆以轉戰經年,未得苟息,其幹部死亡過半,不耐於作戰,理有固然。」
毛澤東《在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會議上的講話》:「幹部與群眾的正確關系是,沒有幹部也不行,但是,事情是廣大群眾做的,幹部起一種領導作用,不要誇大幹部的這種作用。」
趙樹理《三里灣》十七:「這一家男女都在外邊當幹部,通年不回家,只有一個六十多歲的媽媽留在家裡。」
5. 男女領導幹部規定退休年齡是多少
男60歲,女55歲。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1999年3月9日發布了《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8號),通知指出:
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從事井下、高溫、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齡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5)關於女性幹部55歲退休年齡擴展閱讀:
處級女幹部延至60周歲退休
包括事業單位高級職稱女性專業技術人員;年滿55歲也可申請自願退休
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15年3月聯合下發通知明確,縣處級女幹部(包括正、副處級)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年滿六十周歲退休。
通知指出,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中的正、副處級及相應職務層次的女幹部,事業單位中擔任黨務、行政管理工作的相當於正、副處級的女幹部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年滿六十周歲退休。
據悉,此前縣處級女性幹部和女性高級專家與男性同齡退休也有相關政策規定,但在全國各地方執行情況不統一。此次通知對此作出了明確規定。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通知也並非「一刀切」,其中指出,上述女幹部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如本人申請,可以在年滿五十五周歲時自願退休。
對於已經辦理退休手續的縣處級女幹部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不適用通知,不予追溯。據悉,此通知已於今年3月1日起執行。
6. 女幹部退休年齡是多少
去年女性的退休年齡是50周歲,主要看單位的情況,如果單位繼續聘用的話,專可以再干屬5年,55歲必須強制退休了。根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規定,女性連續工齡滿十年,年滿50周歲或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年滿45周歲或經勞動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年滿45周歲的應該退休,女性因工緻殘,經勞動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該退休。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7. 高級職稱女幹部退休年齡最新規定為60歲,不能選擇55歲退休嗎
可以的。
退休年齡的規定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7)關於女性幹部55歲退休年齡擴展閱讀:
退休待遇
公務人員的退休金,大都以工作年限和基本工資為計算基礎,一般還規定最高工作年限。具體計算方法有:
①按年平均值計算,在一定的退休金基數上,對超過規定領取退休金年限的工作年數,每年增發平均數的退休金。如日本規定工作滿20年,發給基數為 40%的退休金,超過20年的,每年增加1.5%,最多不超過 70%,即最高工作年限為40年。
②按年遞增值計算,將工作年限分為若干年段,退休金按年段逐段遞增,以鼓勵公務人員長期留任,如美國規定,工作第一個五年。
每年退休金按一生中連續三年的最高年工資平均數的1.5%計算,工作第二個五年,每年按 1.75%計算,工作10年以上的年數,每年按2%計算。但最高不得超過基本工資的80%,即最高工作年限為42年。
③按年遞減值計算,滿最低工作年數,發一基數的退休金,超過最低年限,每一年段的增發數逐段遞減,避免因年齡老化而影響效率。如聯邦德國規定,工作滿10年,發給 35%的退休金,工齡為11~25年,每年增發2%,從第26年開始,每年增發1%,退休金不得超過 75%,即最高年限為35年。
8. 現在女性退休年齡是多少歲,50還是55歲
實際上我們國家的最早退休年齡源自於1951年的《勞動保險條例》,當時規定女性工人和職員年滿50歲,男性年滿60歲就可以退職養老。
1957年國務院出台了《關於工人、職員退休處理的暫行規定》,這才由「退職養老」定性為「退休」。女性的退休年齡重新做了劃分,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職員年滿55周歲,同時滿足相應的工齡條件,可以退休。這是國家最初實現50歲和55歲的劃分。這一《暫行規定》並不僅僅適用於企業,也包括機關事業單位中的工人、職員。1969年,勞動保險基金停止計提,轉為用人單位支付養老費的模式,但是退休年齡一直沒有變化。
女性50歲退休還是55歲退休,依據是什麼?單位決定退休年齡嗎?
1978年,改革開放以後我國出台了《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明確了女性工人的退休年齡是50周歲,女性幹部的退休年齡是55周歲。這一個退休年齡一直延續到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