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的退休工資能要求補發嗎
能不能補發,要看您的退休審批表上的審批時間是從何年何月何日進行的審批專,如果是2009年屬4月期間才審批的,只能從那個月份起領取退休工資。
如果審批時間是在2008年4月期間,你就去找勞動局退休審批處要求補發
建議:還是要看您的退休審批表
B. 今年5月份退休,退休金有補發嗎
摘要 今年5月份退休,基本工資是從四月一日開始調整的話,對於個人有什麼影響呢?當然最直接的影響就是4月、5月份的工資會增加一部分,然後補發差額。即使退休後,這份差額也會補發到個人。
C. 這樣該如何補發退休工資差額
如果5月份當時就完成了退休審批,那麼是從6月份就開始有養老金的,在退休人員內的養老金領取卡容中
如果是5月份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是10月份才完成審批,那麼就要看是什麼原因導致的:
1、退休審批資料殘缺或不符合要求,後期補充後才完成審批,那麼是單位和個人的責任,社保不予補發的
2、如果是政策性的,例如退一補一,在10月份完成費用補繳後退休,也不存在補發
3、如果是社保數據方面原因導致參保人延遲退休,那麼是按照其退休待遇標准補發
D. 退休工資突然少發了怎麼辦
退休工資,通常都只有漲工資的,一般不會少發。樓主可以帶上社保卡,身份證,到社保局去詢問原因。
E. 退休金啥時候補發
法律分析:具體應結合當地保險政策而定。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各地退休金的具體發放時間,因此可以詢問當地政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F. 退休金補發是什麼原則
退休人員養老金補發原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公民參加社會勞動的時間作為計算和調整基本養老保險金的基礎,依據參加社會勞動的單位時間進行均等分配。1、繳費年限長的退休職工養老金補發對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增加1年即增加相應額度養老金。2、艱苦邊遠地區退休職工養老金補發養老金調整政策中,對艱苦邊遠地區縣市退休並領取養老金的人員,每月補發10元。3、高齡退休職工養老金補發各地對已經高齡的退休職工增加發放額度。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第二十六條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包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轉移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上解上級支出、其他支出。養老保險待遇支出包括按規定支付給參保城鄉居民的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以及喪葬補助金。基礎養老金指按規定計發標准,由各級財政為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參保城鄉居民全額予以補助的養老金待遇。個人賬戶養老金指參保城鄉居民達到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時,按照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支付給參保城鄉居民的養老金待遇,以及個人賬戶一次性支出。個人賬戶一次性支出指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由於死亡、出國(境)定居以及在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重復繳費等情況下退還其本人個人賬戶存儲額的支出。喪葬補助金指在建立喪葬補助金制度的地區,參保人死亡後,政府給予遺屬用於喪葬的補助費用。轉移支出指跨統籌地區或跨制度流動轉出的個人賬戶資金額等。
G. 退休金補發水平和補發辦法
法律分析:沒有關於退休金補發水平和辦法的規定,只有調整水平和調整辦法的規定。
1、調整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8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確定。
2、調整辦法: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基本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鉤調整要體現「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兼顧公平與激勵,合理確定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三部分比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