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關於臨時工的退休補償
雖然沒有來簽訂合同,但屬於自事實勞動關系。勞動者主動提出辭職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當然,如果系用人單位違約在先、導致勞動者被迫辭職的,用人單位不僅不可免除給付經濟補償金(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的義務,同時還負有相應賠償義務。
『貳』 臨時工到退休年齡有補償嗎
法律分析: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勞動合同終止,結清工資即可,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是,用人單位沒有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可以要求補繳。不能補繳的,可以要求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叄』 單位的臨時工到退休年齡了工資怎麼算
現在沒有法定意義上的臨時工,只要繳納養老保險,最低滿15年,到法定年齡就可以辦理退休,領取退休養老金,不繳納養老保險,或者不足15年的,就不能辦理退休,計算退休金,按照繳費年限,繳費基數,個人賬戶以及社會平均工資計算。
『肆』 臨時工法定退休年齡被辭退有經濟補償嗎
到了法定退休年齡,單位是有權利終止雙方的勞動關系,此時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
『伍』 到退休年齡的臨時工被辭退可以要求經濟補償嗎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勞動合同終止,結清工資即可,無需支付經濟回補償金。但是,用答人單位沒有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可以要求補繳。不能補繳的,可以要求補償。
國務院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一條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法釋〔2010〕12號
第一條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陸』 在事業單位工作二十多年已經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臨時工應獲什麼補償
『柒』 已到達退休年齡的臨時工 經濟補償
補償什麼,早就過了申請勞動仲裁的期限了
『捌』 事業單位臨時工到了退休年齡繼續工作,後因單位業務終止,需要給付補償金嗎
你本來就是臨時工在加上已經退休了,我想肯定沒有補償金的吧
『玖』 我是32年的臨時工,現在已到退休年齡,請問國家有什麼政策,怎麼補償
按公司規定補償!
『拾』 在事業單位做臨時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50周歲),單位以此為由辭退,問:法律規定有沒有經濟補償。
到達退休年齡,解除勞動關系,無經濟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