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事業單位女幹部退休年齡
到目前為止,我國的法定退休年齡仍然是男性為六十周歲,女職工為五十周歲,女幹部和靈活就業人員為五十五周歲。
⑵ 事業編女幹部遲職變自由人退休年齡是多少
目前,機關事業單位的女性幹部編制職工,退休年齡為55周歲;工人編制女職工,退休年齡為50周歲。
女性幹部具有高級職稱和正副處級幹部,退休年齡為60周歲。
⑶ 規定女幹部退休年齡是55,女幹部如何定義
對幹部隊伍中女性幹部的通稱,是幹部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
1、幹部:
(1)、國家機關、軍隊、人民團體中的公職人員。
(2)、擔任一定的領導工作或管理工作的人員。
2、女性幹部有特殊情況的可以申請50歲退休。
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1)、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的;
(2)、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3)、因工緻殘,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3)原幹部編制女性退休年齡擴展閱讀:
以下情況可提前退休:
1、特殊工種退休。
從事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10年,或者從事井下、高溫工作累計滿9年,或者從事其它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8年的工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特殊工種的范圍,嚴格按照本行業經原勞動部認可的特殊工種名錄執行,不得參照其他行業的特殊工種執行。
2、破產企業提前退休。
市屬國有工業企業破產後,截止法院宣告企業破產之日,男職工年滿55周歲,女幹部年滿50周歲,女工人年滿45周歲,可以申請辦理提前退休。
⑷ 民營企業的女職工是幹部編制退休年齡是多少
法定退休年齡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原則批准,現在仍然有效的《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
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職工在管理崗位的累計工作時間大於在生產崗位的累計工作時間即為長期在管理崗位工作,退休年齡應為55周歲;反之,即為長期在生產崗位工作,退休年齡為50周歲。企業職工退養或待崗、下崗期間,不計算在崗工作時間。
《勞動合同法》第42條規定,「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用人單位不得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41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而勞動合同法第40條、41條是用人單位除勞動者存在嚴重過錯外常見的裁減人員的法定情形。
(4)原幹部編制女性退休年齡擴展閱讀:
根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該退休。
根據有關規定,因病或非因工傷殘申請提前退休的職工,首先要到地市級勞動保障部門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醫療診斷。
其次是將取得的醫療診斷證明送所在地的地市級勞動鑒定委員會進行審核,作出是否屬於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結論。最後職工持鑒定結論和其他相關材料,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辦理提前退休手續。
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標准,在2002年4月5日之前,按《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GB/T16180—1996)執行,省級勞動保障部門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作出補充規定。
自2002年4月5日之後,按《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標准(試行)》(勞社部發[2002]8號)執行。
⑸ 事業單位女處級幹部退休年齡是多少
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於2015年2月發布通知,為充分發揮女領導幹部和女性專業技術人員的作用,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事業單位中的正、副處級女幹部、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將年滿六十周歲退休。該通知自今年3月1日起執行。
通知全文如下:
組通字〔2015〕14號
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關於機關事業單位縣處級女幹部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退休年齡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組織部、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局),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各人民團體幹部人事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部分高等學校黨委:
為充分發揮女領導幹部和女性專業技術人員的作用,經研究並報中央領導同志同意,現就機關事業單位縣處級女幹部和具有高級職稱(含正、副高級,下同)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退休年齡問題通知如下。
一、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中的正、副縣處級及相應職務層次的女幹部,事業單位中擔任黨務、行政管理工作的相當於正、副處級的女幹部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年滿六十周歲退休。
二、上述女幹部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如本人申請,可以在年滿五十五周歲時自願退休。
三、年滿六十周歲的少數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因工作需要延長退休年齡的,仍按照《國務院關於高級專家離休退休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國發〔1983〕141號)、《人事部關於高級專家退(離)休有關問題的通知》(人退發〔1990〕5號)有關規定執行。
四、凡已辦理退休手續的縣處級女幹部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不適用本通知,不予追溯。
五、縣處級女幹部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退休年齡政策,社會關注度高,政策性強,涉及幹部人才的切身利益,各地各部門要加強領導,認真研究和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確保政策平穩落實。
六、本通知自2015年3月1日起執行,由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解釋。
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2015年2月16日
所以,從2015年3月1日起,事業單位中擔任黨務、行政管理工作的相當於正、副處級的女幹部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年滿六十周歲退休。上述女幹部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如本人申請,也可以在年滿五十五周歲時自願退休。
⑹ 幹部編制女職工辭職後退休年齡為多少歲
原為幹部身份的女職工,辭職之後,按什麼年齡退休,要看辭職之後的具體情況:
一、沒有繼內續繳納基本養老保容險費的,按幹部身份退休;
二、以個體或者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繼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繳費年限達到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的可以按個體、靈活就業人員雙方退休年限的,按個體、靈活就業人員雙方辦理退休。
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靈活就業人員身份退休年齡規定不同,有的是年滿50歲,有的是年滿55歲。
⑺ 事業單位女聘用幹部退休年齡如何界定
⑻ 女幹部退休年齡是多少
女幹部退休年齡是55歲。
職工退休年齡是指法律所規定的職工在一定的年齡之後不應當繼續從事工作,而應該辭職的年齡。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幹部、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職工年滿50周歲。對於從事井下、高溫等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職工,規定退休年齡是男職工年滿55周歲,女職工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規定退休年齡為男職工年滿50周歲,女職工年滿45周歲。
退休手續辦理的流程:
1、當職工已經符合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時,可以向社保部門進行申報。到當地的社保部門提交企業職工退休申請表和社保繳費基本情況確認表以及本人的身份證和證件照;
2、社保局工作人員對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核,受理成功會通知職工的單位提供檔案;
3、經工作人員進行確認後,退休員工就可以帶上退休證進行確認。
在退休勞動者的原用人單位在未為勞動者繳納社保的情況下,退休勞動者無法獲得上述費用。但是根據相關規定:勞動者退休後,與尚未參加社會保險統籌的原用人單位因追索養老金、醫療費、工傷保險待遇和其他社會保險費而發生的糾紛。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因此發生了該種情況,退休勞動者的遺屬可以通過訴訟方式向用人單位要求養老金損失、喪葬補助和撫恤金以及退休後的醫療費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⑼ 幹部身份的女性退休年齡是多少
女幹部55周歲,女職工50周歲。正副處級女幹部退休年齡延至60歲 3月1日起實施
⑽ 女性幹部退休年齡是多少
女性幹部退休年齡為55周歲,一直未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