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休人員查出癌症,還能向民政部門申請補助嗎
一般來說,癌症病人民政局是沒有補助的,但如果患者屬於以下八個范圍,可以申請補助。享受大病醫療救助的范圍為:①城鄉低保對象;②城市「三無人員」;③農村「五保」對象;④城鄉孤兒;⑤在鄉重點優撫對象;⑥城鄉重度殘疾人;⑦民政部門建檔的其它特殊困難人員;⑧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
如果患者經醫保保險保險後,自付部分仍然較大,可從以下幾個方面申請救助:一是向戶籍地人民政府申請臨時救助;二是在戶籍地人民政府民政辦公室申領填表申請社會救助基金救助;三是向當地慈善會申請慈善救助。
㈡ 請問:退休職工因患晚期癌症是否可以申請困難補助
可以申請大病救助,具體可以咨詢你的主治醫師。化療的同時建議採用中葯扶正調理治療。效果更好。
㈢ 退休人員如果得癌症了有互助補助一萬塊錢嗎
害羞人家如果得了癌症,有輔助不幫助一萬塊錢嗎?我覺得這種的話,要看公司的實力,一般沒有。
㈣ .職工患癌症期到了退休年紀享受什麼時候待遇
相關資料供參考: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勞部發[1994]479號)第2條規定:「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根據該文件規定,朱某在公司工作時間為8年,醫療期為9個月。自2011年4月至當年12月底,朱某已經實際享受了9個月的醫療期。除此之外,朱某還可以繼續享受醫療期嗎?勞動部《關於貫徹〈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的通知》(勞部發[1995]236號)第2條規定:「根據目前的實際情況,對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癱瘓等)的職工,在24個月內尚不能痊癒的,經企業和勞動主管部門批准,可以適當延長醫療期。」不過,《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這里並沒有規定醫療期可以延長。此外,嚴格從文字含義理解,「適當延長醫療期」要「經企業和勞動主管部門批准」,企業如果不批准,醫療期也就不能延長。勞動法律要傾向於保護勞動者利益,但不是沒有限制的。如果勞動者因病不能工作,用人單位願意無限期支付病假工資、不解除勞動合同,值得贊揚,但不能將此設定為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否則企業將難以承受,最終將對絕大多數勞動者利益產生不利影響。
另外,《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7條規定,企業職工非因工緻殘和經醫生或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治療的疾病,醫療期滿,應當由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進行勞動能力的鑒定。被鑒定為1至4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解除勞動關系,並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享受退休、退職待遇。《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6條規定: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同時還應發給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因此,對於患癌症的職工來說,醫療期滿後應先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後,再依法主張權利。而單位也不能直接解除其勞動合同
㈤ 癌症病人可以提前拿退休金嗎
法律分析:癌症病人可以提前拿到退休金。提前病退,是有要求的,首先必須是城鎮工人,要到社保部門領取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完全喪失勞動本領判定表,經過指定的醫院診斷,簽字蓋章,然後到勞動本領判定委員會審核判定,達到完全喪失勞動本領,到社保局解決審批,並且年紀男在50,女在45歲,交費滿15年以上,能夠解決病退,男不夠50,女不夠45歲的,應該解決離任。
法律依據:《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標准(試行)》 惡性腫瘤(含血液腫瘤)經綜合治療、放療、化療無效或術後復發的,屬於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癌症職工,達不到法定退休年齡,可以退出勞動崗位,按月領取病殘津貼。
㈥ 生癌症的社保局有補貼嗎
社保局負責的是繳納社保的人員的退休金發放,與得病補貼沒有關親。如果你辦理了重大疾病保險,可以到你所辦理重大疾病保險公司辦理補貼
㈦ 單位對以退休患上癌症患者有哪些補助啊
不知道你是哪裡人,每個地方的醫保報銷額度都是不同的。退休後如果得大病住院的話回在北京有份答保叫大病統籌可以全報,不知道你單位有沒有給上過。如果沒有這份保,就用醫保本能報銷95%,自費15%。現在雖然在更改報銷程序,但是在沒更改前都是先拿全額去看病然後拿醫院的病歷本和發票去報銷。
㈧ 得了癌症,已交滿14年社保可以提前申請拿養老金嗎國家對於癌症病人還有那些政策的
繳滿15年達到退休年齡是可以領取的。
參保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內:
1998年容7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6月30日前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7月1日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應參加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1998年7月1日以後辦理參保補繳手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按月領取: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 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注意:基本養老金每年7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㈨ 癌症病人正常時間退休,退休工資是否打折
癌症病人正常時間退休,基本養老金不會打折。
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是按照繳費年限、繳費工資計算的,癌症病人按照正常勞動者退休年齡退休,繳費年限並未受到影響,影響退休費的只有繳費工資,可能因為病休這段時間偏低略有影響。退休後基本養老金不會因為癌症打折,因繳費工資影響也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