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補繳社保,以前的工齡能算嗎
補繳社保,以前的工齡算的。
社保交滿15年後可以不再交費。如果有單位,即使繳滿15年,回但職工還未答退休的,企業還得繼續繳費,直至退休;個人繳納社保的話,可停繳,也可繼續繳納,根據當地政策,肯定也是繼續繳納好,養老保險是遵循「多繳多得」的原則,繳費基數越高、年限越長,退休時領取養老金也越多。
還需要注意以下問題:
社保需要要等到退休年齡到了以後辦理了退休才能領養老金;
如果沒到退休年齡 在停交保費到退休這期間,不能享受醫療待遇。在辦理了退休開始,可以享受醫療待遇。這之間可以用農合醫療或者城鄉醫療來代替;
社保的政策當地不一樣,建議你到社保部門直接咨詢,養老保險可咨詢當地熱線:12333;回答的最有權威。
個人辦理社保的,應當首先到社保機構個人繳費窗口領取並填寫《某某市社會保險個人繳費申報表》和《委託銀行代收社會保險費合同書》,具體有以下幾點:個人社保參加險種: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
❷ 補交了社保,單位上不算工齡工資,請問退休以後社保算不算工齡,謝謝
現在的社保,最低繳費是不能低於15年,你現在的單位如果是正規的單位只能是按你實際上班的時間給你算工資,如果上到退休連同你補繳的夠15年就可以辦理退休也就是算工齡了,如果超過15年,多交多得。
❸ 補交的社保算不算工齡
摘要 您好,補交的社保在計算社保繳費年限的時候是可以算在內的。但是對於其他情況下計算工齡,以實際工作年限為准。
❹ 補繳養老保險以後,補繳的工齡算嗎
員工工齡和是否繳納養老保險沒有關系,只要員工工作時間段都是可以計算為工齡的。而養老保險待遇是按照繳納養老保險的年限計算,補交了之後補交的年限依然是可以進行累積的。
依據《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4)民辦可以算工齡退休要補交社保款嗎擴展閱讀:
工齡的分類:
工齡可分為一般工齡和本企業工齡。一般工齡是指職工從事生產、工作的總的工作時間。在計算一般工齡時,應包括本企業工齡。
本企業工齡(連續工齡是指職工在一個工作單位連續工作的時間。以前,連續工齡又稱為「本企業工齡」。
1987年以後它的范圍不限於在一個單位工作的時間,而是包括職工在各個單位按規定應計入的全部工作時間。是指工人、職員在本企業內連續工作的時間。一般工齡包括連續工齡,能計算為連續工齡的,同時就能計算為一般工齡;但一般工齡不一定就是連續工齡。
❺ 個人補繳社保可以納入計算工齡嗎
個人補繳社保可以納入計算工齡,自己繳納的社保,退休時也是算工齡的。無論是在企業,還是以自由職業者的身份繳納的養老保險,退休時,都是計算工齡的。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等於工齡。
❻ 補交的社保算不算工齡
理論上來說你繳的社保和工齡是掛鉤的,工齡越長社保繳的越多,相對退休金就越高。
❼ 補交社保不算工齡工資是什麼意思
摘要 您好,社保繳費年限就算工齡,如果中間斷交必須補繳,否則影響退休時計算繳費年限,另外,中間斷繳,還影響個人賬戶金額的減少,都會影響退休費的多少因此,無論是你自交社保,還是單位交的社保,都統一計入到你的個人賬戶,而且無論是你個人繳納社保還是單位繳納,都可以連續計算繳費年限,即我們常說的工齡!所以單位給你交的社保年限計算工齡,你不用擔心!
❽ 工齡計算,一定要補繳社保嗎這是什麼規定!
很正常啊,
現在也沒有工齡這一說了,用的詞叫繳費年限.也就是繳費養老保險費的年限.
你可以不補,自然就沒有這個年限了.
❾ 自己補繳社保 能算工齡嗎
繳費的年復限就是可以看成是工作的制期限,可以視為工齡。《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醫療報銷: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起付標准按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10%左右確定。個人在一個年度內第二次以及以後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起付標准按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5%左右確定。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在一個年度內支付職工和退休人員的醫療費用累計最高支付限額按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4倍左右確定。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醫療費用設定結算期。結算期按職工和退休人員住院治療的時間,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透析、腎移植後服抗排異葯門診治療的時間設定。
❿ 個人補繳社保可以納入計算工齡嗎
工齡是指職工以工資收入為生活的全部或主要來源的工作時間。工齡的長短標志著職工參加工作時間的長短,也反映了職工對社會和企業的貢獻大小和知識、經驗、技術熟練程度的高低。
工齡分類
工齡
工齡可分為一般工齡和本企業工齡。一般工齡是指職工從事生產、工作的總的工作時間。在計算一般工齡時,應包括本企業工齡。
本企業工齡(連續工齡是指職工在一個工作單位連續工作的時間。以前,連續工齡又稱為「本企業工齡」。1987年以後它的范圍不限於在一個單位工作的時間,而是包括職工在各個單位按規定應計入的全部工作時間。[1])是指工人、職員在本企業內連續工作的時間。一般工齡包括連續工齡,能計算為連續工齡的,同時就能計算為一般工齡;但一般工齡不一定就是連續工齡。
連續工齡和本企業工齡在含義上有一些差別,即連續工齡不僅包括本企業連續工作的時間,而且包括前後兩個工作單位可以合並計算的工作時間。若沒有可以合並的情況,連續工齡就是本企業工齡。國務院1978年6月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規定將「本企業工齡」改叫為「連續工齡」。
機關、事業單位為有別於企業用的"工作年限",實際上連續工齡和工作年限的含義和作用是相同的。
計算方法
連續計演算法
也叫工齡連續計算。例如,某職工從甲單位調到乙單位工作,其在甲、乙兩個單位的工作時間應不間斷地計算為連續工齡。如果職工被錯誤處理,後經復查、平反,其受錯誤處理的時間可與錯誤處理前連續計算工齡的時間和平反後的工作時間相加,連續計算為連續工齡。
合並計算
也叫合並計算連續工齡。是指職工的工作經歷中,一般非本人主觀原因間斷了一段時間,把這段間斷的時間扣除,間斷前後兩段工作時間合並計算。如精簡退職的工人和職員,退職前和重新參加工作後的連續工作時間可合並計算。
工齡折演算法
從事特殊工種和特殊工作環境工作的工人,連續工齡可進行折算。如井下礦工或固定在華氏32度以下的低溫工作場所或在華氏100度以上的高溫工作場所工作的職工,計算其連續工齡時,每在此種場所工作一年,可作一年零三個月計算。在提煉或製造鉛、汞、砒、磷、酸的工業中以及化學、兵工等工業中,直接從事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職工,在計算其連續工齡時,每從事此種工作一年,作一
工齡
年零六個月計算。
在計算一般工齡時,應包括本企業工齡在內,但計算連續工齡時不應包括一般工齡(一般來說,因個人原因間斷工作的,其間斷前的工作時間只能計算為一般工齡)。現今確定職工保險福利待遇和是否具備退休條件時,一般只用連續工齡。所以一般工齡當今已經失去意義。實行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制度以後,以實際繳費年限作為退休和計發養老保險待遇的依據,之前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工作年限或連續工齡計算應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的規定計算,即「滿」一個周年才能算一年。
計算原則
職工發生以下情況,其前後工齡連續計算:
1.凡經企業管理機關、企業行政方面調動工作、安排下崗者,調動、下崗(與企業保持勞動關系)前後的工齡應連續計算;
2.經企業管理機關、企業行政方面調派國內外學習者,其學習期間以及調派前後的工齡應連續計算;
3.因企業停工歇業或者破產,職工經企業管理機關調派到其他企業工作者,調派前後的工齡應連續計算;
4.企業經轉讓、改組或者合並,原有職工仍留企業工作者,其轉讓、改組或者合並前後的工齡應連續計算;
5.職工在疾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醫療期間,在6個月以內者,連續計算為本企業工齡;超過6個月病癒後,仍回原企業工作者,除超過6個月的期間不算工齡以外,其前後工齡應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
6.因工負傷或者職業病停止工作醫療期間,應全部計算為連續工齡;
7.轉入企業工作前的專門從事革命工作的工作年限和革命軍人的軍齡,均作連續工齡計算;
8.學徒在本企業學習期間,應作本企業工齡計算,臨時工、試用人員轉為正式職工時,其本企業工齡,應自最後一次進入該企業工作之日算起。
9.原分配在國營農場,墾殖場當職工的知識青年及其在"文化大革命"期間由國家統一組織下鄉插隊的城鎮知識青年,在他們按政策離開農村、墾殖場或農村回城鎮參加工作以後,其在農場、墾殖場或農村參加勞動的時間,可以與參加工作後的時間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
10.歸國華僑職工,從進入本企業工作之日起計算連續工齡。歸僑職工在國外從事革命工作,確因工作需要調回國內或受迫害回國的,如有可靠證明,報經中僑委審核屬實者,其在國外參加革命的工作時間,可計算為連續工齡。
計算情況
職工在下列情況從事工作的時間,不作工齡計算:
凡判刑被剝奪政治權利者,其剝奪政治權利期間;不計算工齡。
工齡買斷
「買斷工齡」現象主要出現在國有和集體企業。「買斷工齡」前面是個「買」字,即員工將連續工齡一次性賣給企業,企業以年工齡計價,不論男女老少,一次性支付連續工齡的費用,解除雙方勞動關系,勞資雙方自此再無干係。由於其他企業建立時間較短,與員工一般簽訂的是短期勞動合同,合同期一到,只要一方無續簽之意,勞動關系就自然結束,企業一般不會也不可能支付工齡的買斷費用。
「買斷工齡」一詞在國家規范的文件中從來未出現過,「買斷工齡」的說法既不規范也是不準確的。所謂「買斷工齡」的做法,充其量是一種企業支付高額經濟補償,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職工與企業解除了合同,結束勞動關系,只是與原企業作了了斷,它對職工未來就業不產生絲毫影響。職工離開了原來企業後有兩種可能,一是進入失業狀態,停止繳納國家規定的各種社保繳費,但原工齡仍然保留;二是被新單位錄用,進了新單位,該職工的工齡同樣保留,國家規定的各種社保繳費由新單位承擔,一分都不能少。無論失業還是新企業工作到退休,均按連續工齡和社保年限享受國家規定的退休待遇。因此,職工的工齡是根本買不斷的。至於「買斷工齡」的價格,完全由企業根據自身的承受能力決定,國家並無限定。
「買斷工齡」的做法,從積極意義上看,只能理解為企業減員增效。企業在體制改革、產業結構調整中,要提高核心競爭力,將非核心的工種、部門剝離出去,開拓新的產業;將過多的冗員分流出去,從事企業外協服務或第三產業,是無可厚非的事情,也是現代企業發展的趨勢。但是,已經「買斷工齡」和正在「買斷工齡」的企業有幾個是屬於此類?當然,也有些「買斷工齡」的企業的確很困難,虧損一年比一年多。負有連帶責任的「婆婆」覺得長痛不如短痛,只好出錢「買斷工齡」,關閉企業,把職工推向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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