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1973年參戰的老兵有退休金嗎
1973年在哪裡打仗抄?
我沒文襲化,見識少,你當年在哪個部隊?是什麼兵種?與哪個國家或民族或宗教打仗?仗打贏了還是打輸了?
另外,全國只要是企事業單位的人員,退休後都有法定的退休金;而不少農村也實行退休金制度,凡年滿60歲的都按月領取退休金。不知為何你說的「1973年參戰老兵有退休金嗎?」是什麼用意?
所以,你的提問不知怎麼回答才不跑題,怎樣才能文很對題。
Ⅱ 參戰老兵退休後有什待遇嗎
參戰老兵退休後的待遇,除了領取養老金以外,只有退役軍人榮譽的待遇(目前我國對於參戰軍人對在農村的和城鎮無工作單位且家庭生活困難的參戰退役人員,發給定額的生活補助);榮譽待遇有:部分省市和城市發給《優待證》,享受規定的各種優待;全國退役軍人家庭懸掛「光榮之家」牌匾;對於立有軍功的部分退役軍人(含參戰軍人)組織
一、我國河北省《河北省退役軍人公共服務優待辦法(試行)》網頁鏈接,對於轄區內退役軍人(含退休的退役軍人)發放《退役軍人優待證》,享受規定的各種優待。
Ⅲ 參戰老兵,退休之後享受退休金,是否還有享受優撫待遇
參戰老兵退休時國家對這部分人在享受待遇方面都有明確規定,該享受的都給以享受。如果是有殘疾證還可享受國家給予的優撫待遇,這個待遇可拿殘疾證去當地優撫軍人辦去辦理有關事宜。
Ⅳ 參戰老兵,退休之後享受退休金,是否還有享受優
應該享受參戰補貼!
Ⅳ 現在快退休的越戰老兵,三等功,國家有政策嗎
與你一條戰壕的老軍人(71年的兵、因戰五級殘疾軍人)回答你的提問:如果你就是在職、快退休的越戰老兵,三等功,國家沒有任何政策予以補貼、補助的,包括參戰軍人補貼。至於三等功、二等功的,就是退休後的養老金也是沒有增加的。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78]104號)第四條規定:獲得全國勞動英雄、勞動模範稱號,在退休時仍然保持其榮譽的工人;省、市、自治區革命委員會認為在革命和建設中有特殊貢獻的工人;部隊軍以上單位授予戰斗英雄稱號的轉業、復員軍人,在退休時人保持其榮譽的,其退休費可以酌情高於本辦法所定標準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但提高標准後的退休費,不得超過本人原標准工資。
沒有參戰補貼的依據是2017年9月20日《民政部財政部關於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對在農村的和城鎮無工作單位且家庭生活困難的參戰退役人員提高生活補助標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達到每人每月550元。
Ⅵ 越戰老兵待遇政策出台了
對越戰退伍老兵是屬於參戰人員的,只要認定為參戰人員,且無工作單位的,按國家政策,每個月可以領定期補助金,具體金額各省份有區別,但差額不大,我們湖北的標準是每個月250元,請參照這個數字。
另外國家還有個文件,是針對參戰人員有工作單位和退休的,大意就是:「上年領取工資低於所在城鎮上年度平均工資的,缺額補齊,上年退休工資低於所在城鎮上年度平均退休工資的,缺額補齊」
其實具體政策你可以到當地民政局優撫科去詢問,其他的比如老紅軍的副部級待遇,物以稀為貴。
由於越戰是全軍輪戰想有什麼特別政策對待是不大可能,一句話人太多了。
Ⅶ 參戰老兵,退休之後享受退休金,是否還有享受優撫待遇
摘要 一般是享有其他優撫待遇的,具體優撫機制各地不一,要咨詢當地的有關部門
Ⅷ 參加過越南戰爭退伍的老兵有些什麼政策待遇
沒有其他特殊待遇。只有參加過越戰的退伍老兵才能享受每月500的額外補貼。
Ⅸ 參戰老兵退休問題
一個曾經提問者一樣參戰的、已經退休的因戰五級殘疾軍人回答戰友:首先退休專的事宜在屬我國均有社保系統管理的,與是否參戰、涉核軍人、殘疾軍人、帶病回鄉軍人、退役軍人、轉業軍人的名義沒有任何關系!等對於參戰老兵退休問題,也是要與普通職工一樣,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主席令第三十五號)第十六條規定: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法定退休年齡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原則批准,現在仍然有效的《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現行職工退休年齡是為,男性60周歲,女性50周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