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被執行人的退休工資需要申請財產保全嗎
可以要錢法院強制執行。
『貳』 退休工資卡,法院可以凍結嗎
可以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二條 法院有權採取執行措施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
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2)怎樣保全退休工資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三條 扣留提取收入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第二百四十四條 法院合法採取執行措施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 採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
第二百四十五條 查扣程序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財產時,被執行人是公民的,應當通知被執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屬到場;被執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到場。
拒不到場的,不影響執行。被執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單位或者財產所在地的基層組織應當派人參加。 對被查封、扣押的財產,執行員必須造具清單,由在場人簽名或者蓋章後,交被執行人一份。被執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屬一份。
第二百四十六條 查封財產保管
被查封的財產,執行員可以指定被執行人負責保管。因被執行人的過錯造成的損失,由被執行人承擔。
『叄』 不到退休年齡工資可以被法院提前保全嗎
你的提問不是很清楚。法院的保全,是對債權人的一種保護,如果有人起訴未到退休的人,又擔心其轉移個人財產,就可以申請法院對其工資進行保全,但是必須給被保全工資的人,留出適當的合理的生活費。
『肆』 能否對退休金進行保全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法院保全了被告的房產、汽車及貨物,後又把退休金凍結了,但不給留生活費,是不合法的,必須給被告留一部分生活費。
被告可以向法院提出保全復議,要求解除部分退休金的凍結。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伍』 怎麼保全工資
這個問題建議你去咨詢下法律相關人員,據我了解的,你起訴一個人不還錢和他的退休工資應該沒什麼直接的關系吧,除非你起訴這筆錢是和他們單位的錢有關系的
『陸』 被告的退休工資可以保全嗎,要是多人起訴被告執行時是多人平分嗎
在被告的退休工資里,首先要給被告留下每月的最低生活費用。多人起訴時,扣除被告每月的最低生活費用之後,剩餘可供執行部分,可由法院酌情按比例分配。
『柒』 退休將近,其養老金可否訴訟保全
在保全工資中退休,保全可以順延至其退休後的退休金,但必須留出足夠的生活費用。專
財產保全本是訴訟當屬事人在起訴前或起訴後,為確保將來的生效判決能夠得到執行,避免財產遭受損失,而對債務人或糾紛當事人等的財產,向人民法院申請限制當事人處分的強制措施。
保全工資意味著債務人或糾紛當事人,除工資外沒有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其退休後退休金就成為主要的經濟來源,執行退休金是必然的,順理成章的事情。
『捌』 可以向法院申請保全被告的退休工資
保全被告退休工資,誰也沒資格保全和控制別人退休工資的
『玖』 被執行人即將退休,怎麼保全他的工資
可以將他情況告訴社保,有社保配合解決也是一個辦法
『拾』 在保全工資中退休,保全能否順延其退休金
在保全工資中退休,保全可以順延至其退休後的退休金,但必須留出足夠的生活費用。
財產保全本是訴訟當事人在起訴前或起訴後,為確保將來的生效判決能夠得到執行,避免財產遭受損失,而對債務人或糾紛當事人等的財產,向人民法院申請限制當事人處分的強制措施。
保全工資意味著債務人或糾紛當事人,除工資外沒有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其退休後退休金就成為主要的經濟來源,執行退休金是必然的,順理成章的事情。
法律依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執行程序中能否扣劃離退休人員離休金退休金清償其債務問題的答復》
法研[2002]13號
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津高法[2001]28號《關於勞動保障部門應依法協助人民法院扣劃被執行人工資收入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
為公平保護債權人和離退休債務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民法通則》和《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在離退休人員的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收入不足償還其債務的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離退休金發放單位或者社會保障機構協助扣劃其離休金或退休金,用以償還該離退休人員的債務。上述單位或者機構應當予以協助。
人民法院在執行時應當為離退休人員留出必要的生活費用。生活費用標准可參照當地的有關標准確定。
二○○二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