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判刑後還有退休金嗎
根據中組部、人社部、監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公務員被採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處罰工資待遇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04號)第二條(五)、(六)款規定禪爛,公務員退休後被判處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緩刑、有期徒刑被宣告緩刑期間。
停發退休費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費的60%計發生活費,刑罰執行完畢或緩刑考驗期滿不再執行原判刑罰的,按40%降低基本退休費,補貼按辦事員確定。今後國家調整退休費時,按辦事員的標准執行。
公務員退休後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從人民法院判決生效之日起,取消原退休費待遇。刑罰執行完畢後的生活待遇,由原發給退休費的單位酌情處理。
對於企業退休人員,賀盯漏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勞社廳函[2001]44號)規定,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
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1)暫予監外執行人員還有退休金嗎擴展閱讀:
根據中組部、人社部、監察部《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人被採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處罰工資待遇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9號)第二條(五)、(六)款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人退休後被判處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緩刑期間,停發退休費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費的60%計發生活費。
刑罰執行完畢或緩刑考驗期滿不再執行原判刑罰的,按12%降低基本退休費,補貼按低一個職務層次(技術等級)確定。今後國家調整退休費時,按原執行退休待遇職務層次(技術等級)的低一個職務層次(技術等級)的標准執行。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人退休後被判處有期徒刑被宣告緩刑期間,停發退休費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費的60%計發生活費。緩刑考驗期滿不再執行原判刑罰的,按40%降低基本退休費,補貼按最低職務層次(技術等級)確定,今後國家調整退休費時,按最低職務層次(技術等級)的標准執行。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人退休後被判處有期徒刑(不含被宣告緩刑的)以上刑罰的,從人民法院判決生效之日起,取消原退休費待遇,刑罰執行完畢後的生活待遇,由原發給退休費的單位酌情處理。
㈡ 監外執行的退休人員養老金問題
退休人員犯法,如果沒有給予其停止享受退休待遇的行政處分,其養老金應該是照常發放的。監外執行即緩刑,養老金不應停發。
㈢ 監外執行可以領取養老金嗎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
勞社廳函[2001]44號2001年03月08日【相關說明】
目前,其他省(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均參照此復函處理相關業務。黑龍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你廳《關於已領取養老金人員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養老金發放問題的請示》(黑勞社呈〔2001)5號)收悉。經研究,現答復如下: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死亡的,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相應待遇。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其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其無罪,被通緝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關於對勞社廳函[2001]44號補充說明的函勞社廳函[2003]315號江西省、廣東省、重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你們關於勞社廳函[2001]44號有關問題的請示收悉。
經研究,答復如下: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暫予監外執行、假釋期間,可以按被判刑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被撤銷假釋繼續服刑的,從撤銷之月起停止發放基本養老金,假釋期滿被宣告原判刑罰執行完畢的,繼續按判刑前的標准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下一年度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被判處拘役及以上刑罰或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暫緩辦理退休手續,待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03年7月7日
㈣ 判刑後還有退休金嗎
關於對城鎮企業退休人員被判處有期徒刑後的
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
津勞社局函〔2008〕329號
塘沽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你局《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待遇問題的請示》(塘勞社局[2008]39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對於2001年3月8日後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監外執行的退休人員,在服刑期間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加基本養老金調整。
二、對於2001年3月8日前被判處有期徒刑監外執行的退休人員,其在2001年3月8日後仍在服刑的,應自2001年3月起,按照服刑前的標准發給基本養老金,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2001年3月8日前服刑期滿的,其養老保險待遇仍按照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貫徹實施〈天津市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條例〉及〈天津市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條例實施細則〉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津勞社局發[1998]328號)第三條第(二十三)項規定執行。
此復。
二OO八年八月十四日
㈤ 犯罪人員可以在假釋期間辦理退休金嗎
1:參加社會養老保來險的人源員在退休前犯罪服刑期間(不包括緩刑、假釋或監外執行)或被勞動教養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暫緩辦理退休手續,待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
2: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在退休前犯罪被判處刑罰緩刑期間,假釋或暫予監外執行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可辦理退休手續,享受養老金待遇,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若緩刑被撤銷收監獄服刑的、被撤銷假釋繼續服刑的、撤銷暫予監外執行繼續服刑的,從撤銷之月起停止發放基本養老金。緩刑期滿被宣告原判刑罰不再執行、假釋期滿被宣告原判刑罰執行完畢、暫予監外執行至刑罰執行完畢的,繼續按原來的標准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下一年度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㈥ 退休後判處監外執行工資有嗎
【法律分析】
監外執行的最新規定退休的待遇是不會發放的;退休人員犯罪判刑後停止發放養老金,服刑結束後可以繼續按原來標准享受養老金。
1: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在退休前犯罪服刑期間(不包括緩刑、假釋或監外執行)或被勞動教養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暫緩辦理退休手續,待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
2: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在退休前犯罪被判處刑罰緩刑期間,假釋或暫予監外執行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可辦理退休手續,享受養老金待遇,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若緩刑被撤銷收監獄服刑的、被撤銷假釋繼續服刑的、撤銷暫予監外執行繼續服刑的,從撤銷之月起停止發放基本養老金。緩刑期滿被宣告原判刑罰不再執行、假釋期滿被宣告原判刑罰執行完畢、暫予監外執行至刑罰執行完畢的,繼續按原來的標准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下一年度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㈦ 犯罪出獄後還有退休金嗎
員工在信用社上班,社保累計繳費18年,目前被判刑。出獄之後,只要自己繳納社保的累計年限滿15年、且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就可以領取養老金。
2014年10月,我國職工社保制度正式並軌,機關事業單位開始像企業職工一樣繳納社保,我們稱之為自己繳納社保。
基於此,累計繳費18年的信用社職工,在出獄之後,能否領取養老金,主要分為兩種情況。
1、服刑前,已經領取養老金。
根據規定,服刑期間的員工,是不能領取養老金的,同時不參與國家養老金年度調整。
比如,職工退休養老金2000元/月,服刑N年期間,一分錢沒有。出獄之後。養老金還是按照服刑前2000元/月的標准發放。
出獄之後,職工重新恢復人身自由,允許參與國家養老金的年度調整。其中,掛鉤基本養老金調整以服刑前養老金為基準,掛鉤年限調整扣除視同繳費年限。這意味著,即使調整,增長金額也比同樣條件的職工少一些。
2、服刑前,尚未領取養老金。
職工領取退休養老金的條件主要有兩個: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男職工60周歲、女職工50歲或者55歲,特殊工種職工再降低5歲;二是社保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
對於機關事業單位職工而言,服刑期間,用人單位不會繼續替職工繳納社保。因此,出獄之後:
第一,社保繳費累計年限滿15年。
如果職工尚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是不能領取養老金的。員工必須要等待退休的時候,才可以領取養老金。
第二,社保繳費累計年限不滿15年。
為什麼明明社保交了18年,社保繳費還不滿15年呢?主要在於機關事業單位職工服刑之後,社保視同繳費年限往往會清零,造成自己社保繳費累計年限不滿15年。
這種情況下,員工出獄之後仍然需要繼續繳納社保,直至滿15年。
如果出獄之後,員工已經退休,只能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繳納社保。如果沒有退休,可以找一份工作,由用人單位代為繳納,達到退休年齡,社保繳費年限仍然不足15年,再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社保。
綜上所述,信用社職工服刑之後,能夠領取養老金需要針對性分析。同時,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情況下,職工要想終身享受醫保待遇,醫保繳費年限更長,男職工25年~30年、女職工20年~25年。這對於出獄人員而言,醫保也是非常重要的。
㈧ 本人2020年監外執行刑滿,2020年退休調整養老金嗎
無論任何人第一年退體,是不漲工資的。
㈨ 出獄後到退休年齡還有退休金嗎
是可以補交的。不過是以個人名義補交,只要交滿十五年就可以領取養老金了。具體要咨詢當地社保機構。
㈩ 被判處監外執行,能領取養老金嗎
不能領取養老金。國家有規定,在負刑期間,養老金是停發的。你雖然是監外執行,但還是刑期。只有到刑期結束,才能繼續領養老金。服刑期間的養老金不予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