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個人交社保女性退休年齡是多少
Ⅱ 個人社保交滿15年還沒到退休年齡怎麼辦
個人社保繳納十五年以後,如果有能力的話,可以繼續繳納,也可以不繼續繳納。
Ⅲ 個人交社保多大年齡可以領退休金
法律分析: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需累計繳費滿十五年,辦理退休手續,則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Ⅳ 個人交了社保怎麼辦理退休年齡
個人辦理社保退休手續流程
要按月領到社保退休金,需要滿足兩個條件。
一是個人的累計參保繳費年限一般要達到15年(對於老職工,如果過去有國家承認的連續工齡,相應年限可以視同為已繳費。另外,按規定,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6月30日前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要求為10年)。
二是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男性60周歲,女性幹部55周歲,工人50周歲)。
辦理養老金領取手續分兩種情況,一是有用人單位的職工由單位在達到退休條件當月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二是社會失業人員在達到退休條件前三個月由本人到戶口所在區的退管機構申請、辦理。
男性滿60周歲,女性幹部滿55周歲,女性工人滿50周歲,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
辦理養老金領取手續分兩種情況:
一是有用人單位的職工由單位在達到退休條件當月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二是靈活就業人員在達到退休條件前一個月,由本人攜帶身份證到海口市社保局二樓窗口申請辦理退休。
個人繳納社保辦理退休領取養老金的流程
對符合退休條件審核通過的退休人員,社保局將會在受理的次月15日前,將有關退休人員養老金撥付到退休人員所開設的農行養老金存摺(卡),退休人員憑存摺(卡)到農行各網點領取。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申請辦理正常退休,須於每月1-15日(機關事業單位)、1-20日(企業單位)到社保局二樓養老服務大廳窗口遞交有關材料,辦理有關手續。
辦理退休時,須提供人事檔案(有視同繳費年限)或勞動合同;
《城鎮從業人員退休登記表》(一式二份);
《養老保險手冊》及繳費清單(在三樓服務大廳列印);
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張;
3張1寸免冠相片。
退休人員在領取養老金後3個月內,可自帶身份證和一張1寸免冠相片到市社保局一樓社會化服務窗口辦理退休證,領取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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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個人繳納社保退休年齡是多少
個人繳納養老金和單位繳納養老金,只要繳費系數相同,退休待遇沒有區別。
你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之後,可以按靈活就業人員標准繼續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繳費年限與之前單位繳納的合並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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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個人社保15年怎麼辦理退休年齡
在人力資源管理實務中,我們經常會遇到這樣的情況,職工馬上就要退休了,可是他的基本養老保險沒有繳滿15年,離開工作崗位後無法按月領取養老金。於是,職工找到人力資源部門,希望企業能夠幫助解決。那麼,對於這種情況,企業HR應該如何指導職工操作呢?根據現行有效的政策,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保險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有三種辦法可以解決,職工可根據自己實際情況和意願,任意選擇其中一種。
一、繼續繳費,至滿15年止,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11年6月29日發布的《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第二條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首先,上述兩個法條都規定了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繼續繳費至滿15年,然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然而,早在2005年時,《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則規定,本決定實施後到達退休年齡但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人員,不發給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也就是說,在《社會保險法》實施之前,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是不能繼續繳費至15年並領取基本養老金的,職工本人只能一次性領取個人賬戶儲存額,養老保險關系被強制終止。
其次,允許繼續繳費,是後延繳費呢,還是一次性繳納(躉交)?《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第二條規定,……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除此之外,沒有作其他的具體規定。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國務院法制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組織編寫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釋義》一書的解釋,國家層面的法律法規之所以沒有規定繼續繳費的具體繳費方式,是「由於各地差別較大」,而把此項權力賦予了地方。
二、轉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同樣,《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第三條第一款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的,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這里有兩個問題需要說明:
1、根據國務院2014年2月21日發布的《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國務院決定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合並實施,在全國范圍內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2、《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第三條第一款規定的「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以及《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第八點第二款提到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優撫安置、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農村五保供養等社會保障制度以及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的銜接,按有關規定執行」,目前為止還沒有看到有相關的實施細則出台(不排除我看漏了)。根據上文提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釋義》一書的解釋(第74頁),「至於如何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如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涉及各項制度之間的統籌銜接,在缺乏充分的論證和取得足夠的實踐經驗之前,法律不宜馬上就作出具體規定,因此本法作了原則性規定」。
三、一次性取出個人賬戶儲存額,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第三條第二款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且未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告知其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後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這款規定有兩個問題值得我們注意:
1、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必須書面告知相應後果。首先,職工「可以」申請,而不是應當申請,職工既可以申請終止,也可以不申請終止,即選擇繼續繳費或轉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其次,申請終止的,必須提出書面申請。再次,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職工書面申請後,必須書面告知相應後果,職工本人書面確認後,方可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一次性支付個人賬戶儲存額給職工本人。
2、只支付職工個人賬戶儲存額給職工本人,不支付社會統籌賬戶儲存額。也就是說,用人單位所繳納的那部分社會保險費,被國家「統籌」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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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個人交社保女多大退休
我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已經實行省級統籌,目前,我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女性參保人員的退休年齡是根據《江蘇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江蘇省人民政府第36號令)以及原省勞動保障廳依據《江蘇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制定出台的實施意見執行的。為了使廣大參保人員更好地了解政策,現將女參保人員法定退休年齡歸納為三類,供大家對照: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女參保人員的退休年齡為50周歲:
1、非農村居民戶籍的單位女工人
戶籍:「非農村居民戶籍」的單位女工人包括已經實行戶籍制度改革地區的所有居民戶籍女工人以及未實行戶籍制度改革地區的城鎮居民戶籍女工人。例如,2003年7月1日江蘇省戶籍制度改革以後,江蘇省的戶籍統一稱為「家庭戶」,目前,如為我省戶籍的居民均屬「非農村居民戶籍」。
女工人:由企業招收錄用,在工人崗位上工作,並由單位按照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女職工。包括曾經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繳費、申請退休時在企業等用人單位參保繳費的女工人。
2、原為固定工身份的女失業人員、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和靈活就業人員
固定工是指單位招收錄用勞動者時的用工性質,是相對於臨時工或勞動合同制工而言。「原固定工身份」的人員包括:原為用人單位固定工、後因用人單位破產、關閉、撤銷改制、經濟性裁員等原因離開單位的人員,原為用人單位固定工、後因用人單位改制或用工制度改革而與用人單位重新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人員,原為用人單位固定工、後與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系的人員等。
參保人員的用工性質在其招用的單位或本人的檔案中均應有記錄。
二、符合特殊工種提前退休條件的女參保人員為45周歲。
三、其他女參保人員55周歲。
包括用人單位女職工中幹部身份人員、管理崗位人員、農村居民戶籍人員,以及沒有「原固定工身份」的保留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失業人員、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靈活就業人員。
由於目前勞動者流動性強,就業情況變化快,所以對於參保人員狀態的認定是以辦理退休手續時的狀態來確定。
例1:我市市區某女參保人員1980年由企業招收為固定工,一直在工人崗位上工作,並參保繳費,該女參保人員在達到50周歲時,不論是在企業工作,還是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繳費,均可辦理退休手續。
例2:我市市區某女參保人員1986年被企業招收為勞動合同制工人並參保繳費,後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繳費,則法定退休年齡為55周歲;如該女參保人員在50周歲前又重新被單位錄用並參保繳費,且在工人崗位上工作至50周歲,則該女參保人員的法定退休年齡為50周歲;如該女參保人員在50周歲至55周歲之間又重新被企業錄用為工人的,則參保繳費次月起即可辦理退休手續。
例3:我市市區某女參保人員48周歲前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繳費,後由企業招收為勞動合同制工人,且在工人崗位上工作,累計繳費年限已滿15年,其法定退休年齡為50周歲。從上述舉例中可以看出,非農村居民戶籍的女參保人員(除幹部外),只要在年滿50周歲時在企業工人崗位上工作並由單位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就可以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希望能夠幫助到你,望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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