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國企退養職工做臨時工,影響退休以後領養老金嗎
摘要 臨時工與正式工的區別,主要在於編制和待遇。我國的用工制度在過去幾十年經歷了很大的變遷。早在1986年10月份以前,關於企業當時的用工制度一般分為長期不變的固定工人和一年以內的臨時工、季節工。固定工人就是正式工,當時只有固定工才能享受退休待遇的。不過,當時的用工主體主要是國有企業。
2. 臨時退休待遇和正式退休待遇一樣嗎
臨時退休和正式退休當然不一樣,再說也沒有臨時退休這一說啊!除非是病退版,病退權是按百分比給你開支的,並不是像正式退休一樣給你開全額的工資,再說了,即使有這種形式的開支,你想一想,在你沒到達年齡之時,臨時給你的退休會,把你到年齡之後退休的全額都給你嗎?這是不現實的,如果那樣的話,那不就是相當於給你的歲歲數年齡提前了嗎?那麼誰不想臨時退休啊?還要等到正式退休嗎?
3. 長期臨時工退休,享受退休金嗎
退休後領不領退休金要看你父親之前工作單位有沒有繳納養老保險,有繳納專養老保險退休屬後才享受退休金,否則是不能享受退休金的。
至於你說的補償金《勞動法》是這樣規定的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4. 臨時工和合同工退休金一樣嗎
臨時工和合同工退休金是否一致,是根據其繳納的養老保險金和繳費年限來確定的,無論哪種人群,只要繳費年限長、繳費金額多,其在退休後享受的養老保險金就越高。
以鄭州為例,根據《鄭州市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基礎養老金根據職工繳費年限按下列比例計發:
(一)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滿十年及其以上的退職職工,按本人退職時本市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十五計發;
(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退休職工,按本人退休時本市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二十計發;
(三)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滿十五年及其以上的退休職工,按本人退休時本市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二十五計發;
(四)本條例施行前被授予省級及省級以上勞動模範等榮譽稱號的退休、退職職工,退休、退職時仍保持榮譽稱號的,按本人退休、退職時本市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九增發。
第二十二條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滿十年及其以上的退休、退職職工,追加養老金根據職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年限每滿一年,按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百分之一點四的比例計發。
(4)臨時職工有沒有退休金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5. 對於臨時工來說,在單位幹了15年以上了,退休之後會不會有退休金呢
我認為:不管你是什麼工,只要買有社會養老保險,退休時就人不有退休金。這好比去銀行存錢,沒存有錢你去取得了錢嗎?只有在銀行開了戶,存入了錢,要用錢時才可以取得錢出來。又好比農村俗語養兒防老,兒都沒養防什麼老。社保就是同一道理。
首先去勞動局反映單位違法,然後去社保局反映單位違反社會保險法不給員工交社保。並要求社保局責令單位為你補繳。因為法律規定,單位不為員工交納社保,社保管理行政部門可責令繳納,並作出處罰。
如果此方法不去效咱辦?去找紀檢委投訴,同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因單位為法給你造成的損失,要求單位承擔你退休後按社保所得的退休金,並發到死為止。
結束語:在單位幹了十五年以上的臨時工,如果單位為你買了社保,到退休時就能拿到養老金,沒買就沒退休一說,如果沒買社保,可要求單位補繳,或向法院起訴。
6. 什麼樣的單位工人退休以後沒有退休工資
沒有給交納養老保險金的單位職工退休以後沒有退休工資,這樣的單位基本上是一些私企,個體戶等等。現在中國人的保險意識都很強,即使單位里沒有給交保險金,個人也會交保險金,這是因為老有所養,退休金是保障。
保險就是為了保障我們生活的,所以一定要重視起來,即使自己交保險金,我也願意。人到中年的我,現在覺得保險金對於我的未來是至關重要的。
7. 臨時工有權讓單位給交養老保險金嗎
95年勞動法頒布後,所有的職工都應當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不再有所回謂正式和臨答時職工的區別。只要與企業存在勞動關系,企業就應當為職工繳納包括養老保險在內的各項社會保險,否則就是違法的。所以你應向當地的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8. 職工開除後有退休金嗎
法律分析:開除公職後是沒有退休金的。行政事業單位幹部、職工開除公職後,其社會養老保險賬戶自動被凍結作廢,恢復公職後才可繼續以前的養老金賬戶。如果是到其他類型單位工作或自謀職業,則要自行重新參加社會養老保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9. 合同工退休後會有什麼待遇
年滿後享受退休金待遇。詳細多少按照單位購買的社保基數來計算,詳情咨內詢社保部門。容
注意事項:
凡是不繳納養老保險,或者購買年限不夠的都不能辦理退休領取退休金。繳納養老保險最低15年,到法定年齡辦理退休,是領取退休費的唯一條件。
10. 臨時工幹了25年沒有退休金嗎
如果參加養老保險,並且按時繳納,可以繳納到15年以上,到退休年齡辦理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