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因為欠債,退休工資被法院凍結了,怎麼辦
積極清償債務,爭取盡快解凍。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關於執行程序中能否扣專劃離退屬休人員離休金退休金清償其債務問題的答復》
法研[2002]13號
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津高法[2001]28號《關於勞動保障部門應依法協助人民法院扣劃被執行人工資收入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
為公平保護債權人和離退休債務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民法通則》和《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在離退休人員的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收入不足償還其債務的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離退休金發放單位或者社會保障機構協助扣劃其離休金或退休金,用以償還該離退休人員的債務。上述單位或者機構應當予以協助。
人民法院在執行時應當為離退休人員留出必要的生活費用。生活費用標准可參照當地的有關標准確定。
二○○二年一月三十日
㈡ 關於欠債後法院凍結了退休金卡的問題
這種事情當事人直接面對法院,直接找法官協商即可。
法院可以強制凍結回被執行人的退休金,但答不能凍結全部的退休金,必須給被執行人留一部分生活費。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㈢ 法院可以強制凍結全部退休金嗎
法院可以強制凍結被執行人的退休金,但不能凍結全部的退休金,必須給被執行人留一部分生活費。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規定: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3)老賴退休金被凍結擴展閱讀: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到期如果不繼續申請查封,則解除凍結。
關於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有關規定如下:
第二十九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條
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人民法院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已經被執行拍賣、變賣或者抵債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凍結裁定,並送達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凍結案外人財產的;
(二)申請執行人撤回執行申請或者放棄債權的;
(三)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流拍或者變賣不成,申請執行人和其他執行債權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債的;
(四)債務已經清償的;
(五)被執行人提供擔保且申請執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
(六)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記方式實施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應當向登記機關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㈣ 欠債無力償還被起訴強制執行,退休金賬戶被凍結。
1.確實應該留來下必要生活費;源2.法院有權劃扣賬戶中的錢款,有關單位必須配合;3.只能凍結9個月,不能再延長,但法院可以向社保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即使沒有凍結,社保也只應保留最低生活費用(參見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其他的轉到法院賬戶。因而,想通過把時間賴過來躲債是不可能的。
㈤ 法院凍結退休工資卡,我就是靠退休工資卡生活被凍結了,怎麼辦。
法院可以依法凍結退休金,該凍結行為並不違規。
離退休人員的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收入不足償還其債務的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離退休金發放單位或者社會保障機構協助扣劃其離休金或退休金,用以償還該離退休人員的債務。
而社會保險基金中的養老保險金一項與退休金不是同一概念,前者屬於「五險」范疇,這筆資金在勞動者未退休前不能強制執行。
但一旦勞動者達到退休年齡,這筆資金就轉化為勞動者的退休工資,按月打入勞動者的工資賬戶,這個時候,法院當然可以強制執行,但要給債務人留出必需的生活費用。
(5)老賴退休金被凍結擴展閱讀:
2016年11月11日,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執行法官通過全國聯網的執行網路查控系統精準定位,趕赴廣西省柳州市兩家金融機構,成功凍結被申請人銀行存款6千萬元,高效執結了一宗保全案件。
要知道,在以金錢給付義務為執行標的的執行實施案件中,找到並控制被執行人的財產,對於申請執行人實現生效判決所確定的實體權利至關重要。
據悉,人民法院正在進行的以庭審為中心、以司法責任制為抓手的司法體制改革是一項系統工程,執行體制改革是其中的重要一環。
隨著2015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總對總」執行網路查控系統開始運行和2016年8月海南法院「點對點」執行查控系統的試運行,給執行實施案件中查控被執行財產的方式方法帶來了巨大變革,為緩解「執行難」提供了強大的技術支持。
㈥ 我被法院拉黑,退休金卡被凍結了!這幾天有其它事去法院會被抓起來嗎
這個的話只是作為一個經濟上的動機,但是沒有涉及刑事處罰,沒有限制人身自由。
㈦ 欠債無力償還被起訴強制執行,退休金賬戶被凍結
是會的,既然是強制執行,有的財產都可以執行的,不過你可以向法院申請每個月給你留一些生活費用。
㈧ 欠債不能償還 法院凍結了養老保險賬戶 請問到底有沒有權利凍結
可以凍結,但必須要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生活費用。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規定如下:
第五條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下列的財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
(一)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傢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所必需的生活費用。當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必需的生活費用依照該標准確定;
(三)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完成義務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開的發明或者未發表的著作;
(五)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用於身體缺陷所必需的輔助工具、醫療物品;
(六)被執行人所得的勛章及其他榮譽表彰的物品;
(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條約程序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部門名義同外國、國際組織締結的條約、協定和其他具有條約、協定性質的文件中規定免於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釋規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
(8)老賴退休金被凍結擴展閱讀
當年,認識多年的張某向李某借了幾千塊錢,說是做生意要周轉資金。而當時的幾千塊,並不是一個小數目,一開始李某還有些猶豫,不過看到張某生意很是興隆,礙於朋友情誼,李某還是答應了。
原本張某答應很快就會將這筆錢還回來,結果卻一直拖欠不還。李某催了張某好幾次,張某每次都是以各種各樣的理由來搪塞李某。
李某一開始還以為張某或許是有苦衷,過一段時間就還錢,但沒想到張某借了幾年卻絲毫沒有要還的跡象。
無奈下,李某也顧不上什麼朋友情誼了,一紙訴狀將對方告了。然而,雖然贏了官司,對方卻死活都不履行。得知李某已經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後,張某乾脆人間蒸發,一躲就是30年。
如今,張某和李某也到了退休的年紀了。對於李某來說,幾千塊早已經不值錢了,可他卻一直將此事記在心裡。
前一陣子,他來到法院,要求再次恢復執行。而法院得知「老賴」張某已經退休後,來到社保中心進行了查詢。這一查詢,果然找到了張某的資料。隨後,法院立刻對張某的賬戶進行了凍結。這意味著,退休後的張某,將無法拿到自己的養老保險金。發現這一情況,張某急了,趕緊來法院「投案」,乖乖把錢還給了李某。
金陵晚報記者了解到,根據相關規定,離退休人員的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收入不足償還其債務的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離退休金發放單位或者社會保障機構協助扣劃其離休金或退休金,用以償還該離退休人員的債務。
而社會保險基金中的養老保險金一項與退休金不是同一概念,前者屬於「五險」范疇,這筆資金在勞動者未退休前不能強制執行。但一旦勞動者達到退休年齡,這筆資金就轉化為勞動者的退休工資,按月打入勞動者的工資賬戶,這個時候,法院當然可以強制執行,但要給債務人留出必需的生活費用。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人民網—「老賴」欠債30年退休金被凍結才出來還錢
㈨ 老賴的養老金會不會被凍結
法律分析:會,但是執行人會預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撫養家屬必需的生活費用。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能否要求社保機構協助凍結、扣劃被執行人的養老金問題的復函》 法院有權凍結、扣劃被執行人的養老金,但在凍結、扣劃前,應當預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撫養家屬必需的生活費用。
㈩ 我的退休養老金,因欠債被法院凍結,我申請要求保留退休人員撲發的那部份養√老金
我覺得對於你這種情況當然是可以了,首先我認為你欠款盡量早一點還清那不是更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