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跪求!青海省企業退休金計算方法拜託各位.
如果你確實是1975年參加工作的話,跪求實在擔當不起,1975年我還沒有出生,呵呵。
我找到青海退休養老金的發放及計算方法的通知,你可以根據你的實際情況自己做計算。
根據《青海省人民政府印發青海省貫徹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實施辦法的通知》(青政[1998]78號)的規定,現將《青海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與青政[1998]78號文一並貫徹執行。
附件:青海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青海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1995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1999年1月1日後達到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0年的職工,從批准退休之次月起按下列公式計發基本養老金:
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調節金
——基礎養老金=職工退休時當地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20%
職工退休時當地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低於全省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州、地、市,以全省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計算基礎養老金的基數(下同)。
——個人帳戶養老金=職工個人帳戶全部儲存額÷120
——過渡性養老金=職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4%×1995年12月31日前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
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計算辦法為:以職工本人1994年至退休上年的歷年月平均繳費工資與其同一年當地或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比率的平均值,乘以退休上年當地或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
公式為:
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4年本人月平均繳費工資/1994年當地或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1995年本人月平均繳費工資/1995年當地或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1996年本人月平均繳費工資/1996年當地或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n年本人月平均繳費工資/n年當地或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n-1993)}×n年當地或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
(n指職工退休上年年份)
——調節金:近幾年退休的人員中,按新辦法(青政[1998]78號文規定,即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三項之和)計算的養老金如低於老辦法(即青政[1996]4號文規定的1998年底前退休人員的計發辦法,其中個人帳戶儲存額計算到1998年底)計發的養老金,按低多少補多少的原則,增設調節金。隨著個人帳戶養老金的增加,調節金將逐步沖銷。
因某種原因單位和個人欠繳養老保險費的,應按有關規定及時補繳;未補繳的,在計算調節金時,每累計欠繳一年,按老辦法計算的養老金比例相應降低一個百分點。
按上述公式計算的月基本養老金最高不超過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110%;超過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10%的,按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110%計發月基本養老金。
示例一: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計算方法。
某職工,1964年參加工作,1999年退休,其間1994、1995、1996、1997、1998年本人月平均繳費工資分別為375、450、486、535、525元,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分別為415、479、557、590、630元;假設該職工退休時上年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低於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那麼,該職工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375/415+450/479+486/557+535/590+525/630]÷5]×630=560.7(元)
示例二:月基本養老金的計算方法
1.甲職工,1964年12月參加工作,1995年底的月基本(標准)工資為419元,各項補貼67元,1999年6月退休,個人帳戶儲存額為2773元,本人指數化月平均工資經計算為560.7元。該職工退休時工齡為34年另7個月,1995年12月31日前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為31年另1個月,1998年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預計為630元(高於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
(1)按青政[1998]78號文規定的新辦法計算:
基礎養老金=職工退休時全省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20%=630×20%=126(元/月)
個人帳戶養老金=職工個人帳戶全部儲存額÷120=2773÷120=23.11(元/月)
過渡性養老金=職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4%×1995年12月31日前的繳費年限=560.7×1.4%×31.08=243.97(元/月)
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126+23.11+243.97=393.08(元/月)
(2)按青政[1996]4號文規定的1998年底前退休人員計發辦法計算:
1995年底基本(標准)工資×退休費比例+各項補貼+1998年底個人帳戶儲存額÷120=419×95%+67+20.08=485.13(元/月)
新辦法比老辦法低92.05元/月,該職工基本養老金在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的基礎上,再增加92.05元/月的調節金,即:
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調節金=126+23.11+243.97+92.05=485.13(元/月)。
2.乙職工,1968年6月參加工作,1995年底的月基本工資為465元,各項補貼64元,2003年6月退休,個人帳戶儲存額為6700元,本人指數化月平均工資經計算為772元。該職工退休時工齡為35年另1個月,1995年12月31日前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為27年另7個月,202年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預計為765元(假定高於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
(1)按青政[1998]78號文規定的新辦法計算:
基礎養老金=職工退休時當地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20%=765×20%=153(元/月)
個人帳戶養老金=職工個人帳戶全部儲存額÷120=6700÷120=55.83(元/月)
過渡性養老金=職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4%×1995年12月31日前的繳費年限=772×1.4%×27.58=298(元/月)
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153+55.83+298=506.83(元/月)
(2)按青政[1996]4號文規定的1998年底前退休人員計發辦法計算:
1995年底基本工資(標准)工資×退休費比例+各項補貼+1998年底個人帳戶儲存額÷120=465×100%+64+22=551(元/月)
新辦法比老辦法低44.17元/月,該職工基本養老金在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的基礎上,再增加44.17元/月的調節金,即:
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調節金=153+55.83+298+44.17=551(元/月)
② 青海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
法律分析:(一)定額調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7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掛鉤。退休人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15年及以下,每人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15年以上的,在增加45元標準的基礎上,每增加1年繳費年限,每月再增加3元(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
法律依據:《青海省202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方案》 第二條 調整辦法和標准
此次調整按國家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一)定額調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7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掛鉤。退休人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15年及以下,每人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15年以上的,在增加45元標準的基礎上,每增加1年繳費年限,每月再增加3元(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
2.與養老金水平掛鉤。退休人員按國家和我省統一規定正常計發的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總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職業年金待遇)的0.8%調整增加(四捨五入到元),低於14元的按14元增加。
(三)傾斜調整
1.考慮我省自然條件艱苦因素,按照退休人員退休所在地的艱苦邊遠地區二、三、四、五、六類的類別,每人每月再分別增加10元、15元、20元、25元、30元。
2.退休人員中,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③ 2017年青海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多少
每個人情況不一樣,所以其養老金自然是有差別的,這個不是固定、統回一的數字答,並不能一概而論的。
《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④ 企業退休後工資怎麼發,如何計算的
環境假設:工人的工作地點和退休地點均在浙江, 年 月份退休。企業「軌」養老金待遇計算參數如下: 年度浙江省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 . 養老金計演算法:《浙勞社老[ ] 號》、《浙人社發[ ] 號》、《浙人社發[ ] 號》 年基準調節金: 元 年養老金補貼: 元 年前視同繳費指數: . 年至 年繳費指數: . 過渡性養老金系數(中人): . 年過渡性調節金系數: 養老金最低標准:省平工資* %= . 元角色 :性別女;年齡 歲;退休日期 年 月;繳費年數 年;繳費指數 . ;個人賬戶 萬。基礎養老金= . *( . + )/ * * . = . 個人賬戶金= / = . 過渡性調節金= + . * * = 基本養老金緝釘光固叱改癸爽含鯨= . + . + + = . 最低標准補足= . – . = . 核定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最低補足= . 元角色 :性別男;年齡 歲;退休日期 年 月;繳費年數 年;繳費指數 . ;個人賬戶 萬。計算過程(省略)核定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 . +最低補足= . 元角色 :性別女;年齡 歲;退休日期 年 月;繳費年數 年;繳費指數 ;個人賬戶 . 萬。計算過程(省略)核定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 . +最低補足= . 元角色 :性別男;年齡 歲;退休日期 年 月;繳費年數 年;繳費指數 ;個人賬戶 . 萬。計算過程(省略)核定基本養老金= . 元角色 :性別女;年齡 歲;參加工作日期 年 月;退休日期 年 月;繳費年數 年; 年後繳費指數 ;個人賬戶 . 萬。基礎養老金= . *(( . * . + . * + * . )/ + )/ * * . = . 個人賬戶金= / = . 過渡性調節金= + . * = . 過渡性養老金= . *( . * . + . * )* . = . 基本養老金= . + . + . + . + = . 角色 :性別男;年齡 歲;參加工作日期 年 月;退休日期 年 月;繳費年數 年; 年後繳費指數 ;個人賬戶 . 萬計算過程(略)基本養老金= . + . + . + . (過渡性調節金)+ = . 元
⑤ 2019青海省社保對企業退休職工喪葬費如何發放,怎麼計算
2015喪葬費撫恤金標准規定(以黑龍江為例):
關於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發放辦法的通知
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已經實現了線上社會化發放。但在死亡離退休人員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申領上還處於由企業發放的管理模式。根據黑人保發[2010]53號文件《關於提高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標準的通知》規定,從7月1日起提高了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標准。為確保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按時足額發放和社保資金安全,省社保局決定企業離退休人員的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發放工作,從2010年11月起按著以下辦法執行:
一、凡是7月1日以後死亡的離退休人員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統一由省局實行社會化發放,不在撥付到企業。企業負責申報,省局審核通過後將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打入原離退休人員領取基本養老金存摺中。
二、對目前離退休人員死亡後領取基本養老金存摺已銷戶的,為確保能及時讓遺屬領到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省局審核通過後將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按原渠道劃入企業,暫由企業負責發放。
三、將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打入原離退休人員領取基本養老金存摺需要有一個宣傳的過程,才能確保發放。從2010年10月起由各參保單位要對離退休人員做宣傳工作,即死亡後的離退休人員領取基本養老金存摺暫不能銷戶,領取完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後再作處里。請各企業用3個月的時間通過宣傳將此要求讓全體離退休人員知道,從2011年1月起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不在撥入企業,由我局實行社會化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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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青海退休人員養老金怎麼調整
法律分析:根據《青海省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規定,(一)定額調整: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7元。(二)掛鉤調整:1.與繳費年限掛鉤。退休人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15年及以下,每人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15年以上的,在增加45元標準的基礎上,每增加1年繳費年限,每月再增加3元(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2.與養老金水平掛鉤。退休人員按國家和我省統一規定正常計發的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總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職業年金待遇)的0.8%調整增加(四捨五入到元),低於14元的按14元增加。(三)傾斜調整:1.考慮我省自然條件艱苦因素,按照退休人員退休所在地的艱苦邊遠地區二、三、四、五、六類的類別,每人每月再分別增加10元、15元、20元、25元、30元。2.退休人員中,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法律依據:《青海省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此次調整按國家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一)定額調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7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掛鉤。退休人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15年及以下,每人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15年以上的,在增加45元標準的基礎上,每增加1年繳費年限,每月再增加3元(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
2.與養老金水平掛鉤。退休人員按國家和我省統一規定正常計發的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總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職業年金待遇)的0.8%調整增加(四捨五入到元),低於14元的按14元增加。
(三)傾斜調整
1.考慮我省自然條件艱苦因素,按照退休人員退休所在地的艱苦邊遠地區二、三、四、五、六類的類別,每人每月再分別增加10元、15元、20元、25元、30元。
2.退休人員中,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四)對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的調整
對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原省人事廳、原省勞動保障廳、省財政廳《關於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企業軍轉幹部解困穩定工作的意見〉的通知》(青人軍轉字〔2005〕288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⑦ 青海省西寧市退休職工養老金如何計算
退休金的計算公式養老金計算公式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低限為0.6,高限為3。
因此,在養老金的兩項計算中,無論何種情況,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金就會越高。
養老金的領取是無限期規定的,只要領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即使個人帳戶養老金已經用完,仍然會繼續按照原標准計發基礎養老金,況且,個人養老金還要逐年根據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增長。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領取得越多,相對於交費來說,肯定更加劃算。例如:
根據上述公式,假定男職工在60歲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000元。
累計繳費年限為15年時,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0.6)÷2×15×1%=480元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1.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1.0)÷2×15×1%=60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3.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3.0)÷2×15×1%=1200元
累計繳費年限為40年時,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0.6)÷2×40×1%=128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1.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1.0)÷2×40×1%=160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3.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3.0)÷2×40×1%=3200元
個人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139
平均繳費指數就是去年你按1000基數繳納,而社會當年平均工資2000那你的當年指數就是0.5,把每年的算出來平均,很容易,到時候你自己都可以計算多少養老退休金的.關鍵是你要知道自己的單位是按照什麼基數給你繳納的,就容易算了。另外網路上搜索個養老金計算器吧,那個算著方便。
⑧ 青海省企業退休漲工資
9月份漲。近期,陝抄西、雲南襲、遼寧、廣西、浙江、江蘇、安徽、福建、四川、新疆、內蒙古等多地對外公布了養老金具體調整方案,對於養老金發放的具體時間,廣西、雲南、遼寧、浙江均在調整方案中明確要求在9月底前將養老金將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各地養老金已進入密集調整發放期。
2016年6月18日人社部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年調整養老金的比例是在去年退休人員平均工資的基礎上平均調增6.5%,涉及8500多萬企業退休人員和1700多萬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這項惠及1億退休人員的政策,地方必須按照人社部、財政部的通知精神盡快落實到位。
另外,各地補發的養老金增加部分必須從2016年1月1日起計算。
⑨ 青海省企事業單位退休工人怎麼漲工資
青海省企事業單位退休工資快要漲了!青海省人社廳、財政廳最近已經出台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青人社廳發〔2016〕119號),2016年增加的養老金從1月份補起,並在9月30前發放到位。
⑩ 青海省事業單位退休工資怎麼算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