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部2001年9月13日下發的《關於對犯錯誤的已退休國家公務員追究行政紀律責任若干問題的通知》(監發[2001]3號)規定:「退休的國家公務員在任職期間或者退休後觸犯刑律,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自判決生效之日的下月起取消其退休金和其他退休待遇。」
因此,根據上述規定,退休的國家公務員如果因為犯罪而被羈押、被判處管制、或者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的,停發基本退休金,但是應根據《關於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行政刑事處罰工資處理意見的復函》規定發放生活費。
如果退休的國家公務員因為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包括被判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緩期2年執行的,自判決生效之日的下月起就取消退休金和其他退休待遇了。
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規定:「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其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其無罪,被通緝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
(1)職工退休犯罪會停發退休金嗎擴展閱讀:
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行政、刑事處罰的工資處理問題 。
1、被取保候審和被監視居住的人員 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取保候審或被監視居住的,在此期間停發原工資,並按以下辦法計發生活費: 原為國家公務員的,按照本人原基本工資額(即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和工齡工資四項之和,下同)的75%計發生活費。
補發其被扣除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如被追究刑事責任或受到行政、刑事處罰或給予行政紀律處分的,不再補發被減發和扣發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
2、被公安機關強制收容教育、強制戒毒(包括所外執行)的人員,其工資處理問題參照被取保候審和監視居住人員的工資處理辦法執行。
3、被羈押人員的工資處理問題 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羈押期間停發工資。公安、檢察機關撤案或者檢察機關決定不予以起訴以及檢察機關雖決定起訴而法院宣判無罪的,其被羈押期間減發和扣發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不予補發。法院決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4、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的工資處理問題 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的,在緩刑執行期間,停發原工資。按照《人事部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被判處管制、拘役及判處刑罰宣告緩刑後的工作和工資問題的通知》
「緩刑人員在緩刑期間,不能辦理離退休手續」的規定,不辦理離退休手續,繼續按緩刑期間的標准發放生活費。
其退出工作崗位後的生活待遇和管理等問題,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各部門研究確定。 緩刑期滿到達退休年齡的,可以辦理退休手續,按照重新確定的工資標准,享受相應的退休待遇。
5、被判處管制的人員工資處理問題 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判處管制由原單位接收的,參照被判處刑罰宣告緩刑人員的工資處理辦法執行。
6、被判處拘役的人員工資處理問題 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判處拘役的,拘役期間工資停發。期滿釋放,經上級主管機關批准由原單位接收並分配正式工作的,可參照被判處刑罰宣告緩刑人員緩刑期滿後的工資處理辦法執行。
7、受到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人員,在服刑期間停發工資。服刑期滿後如原單位接收並安排工作,其工資待遇按新錄用人員的工資辦法處理。
8、被勞動教養、治安拘留的人員工資處理問題 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勞動教養、治安拘留,對仍保留公職且所外執行者,可參照被判處刑罰宣告緩刑人員的工資處理辦法執行。
2. 退休人員坐牢後還發退休金嗎
應該是坐勞的的時候不發工資的。因為那裡邊管飯吃。又有房子位。所以說不領退休金的。
3. 請問:被判實刑的退休人員的退休金是否停發,如果判緩刑呢
被判處實刑的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金停發,判處緩刑的,繼續發放,但不參與回基本養老金調整,以下答是相關規定:
《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
勞社廳函〔2001〕44號
黑龍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你廳《關於已領取養老金人員涉嫌犯罪被通輯或在押未定罪期間養老金發放問題的請示》( 黑勞社呈〔2001〕5號)收悉。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退休人員被判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死亡的,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相應待遇。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其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共無罪,被通緝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
勞動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二00一年三月八日
4. 退休後犯罪判刑還享受退休金嗎
退休人員犯罪判刑後停止發放養老金。
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知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內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或有期徒刑宣告緩期執行的,拘役或緩刑期間可以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但不參加基本養老金調整。
退休職工被判處徒刑宣告緩刑,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其在緩刑期間可以繼續享受原退休待遇。涉嫌犯罪被羈押,最終沒有被定罪,也可以繼續領取養老金,但羈押期間也會停發養老金。
罪犯在緩刑考驗期內,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經考察機關批准。緩刑罪犯參加勞動,應同工同酬。如果同時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應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5. 退休後被判刑還有退休金嗎
服刑期間停止發放退休金,刑期結束恢復退休金的領取,領取金額按服刑前的金額計算。
6. 在職職工判刑後還有退休金嗎
在職職工判刑後還有退休金應該結合個人的具體社會保險情況進行考慮。在職職工被判刑如果達到了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滿十五年繳費的是有養老金的,如果沒有滿十五年的可以讓家人對其繳費至滿十五年,那麼本人還是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
【法律分析】
在職職工本身是有單位性質在的,在職職工在工作中和生活中因為觸犯了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而被判刑期的,用人單位又因為規定需要為勞動者提供養老金購買與交納的義務。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當中規定的內容可知,針對退休人員被判刑後,在服刑期間是不可以領取養老金的,但是刑滿釋放後養老金還是會按照職工在服刑前的標准進行發放。如果是被判緩刑期間,對方還是可以繼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的待遇,但是基本養老金不會再作任何調整。如果是以個體為參保人員辦理退休的話,在達到領取待遇的條件時,本人進行申報經過社會保險局的核實以後,需要報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批准,才能辦理退休也就是養老手續。至於職工可以領取多少退休金,需要看不同地區基本養老保險的規定辦法,國家不同地區的基本養老保險計發辦法是不一樣的,將基本養老金的水平與繳費的基數與年限還有退休的年齡進行掛鉤,體現多繳多得的一種獎勵機制。勞動者的繳費工資基數越高、繳費年限越長以及退休時間越晚的話,那麼退休以後的基本養老金水平也會越高。個人賬戶可以儲存多少金額也是參保人員在退休以後領取多少基本養老金的重要因素之一。綜上所述就是犯人在關押期間,會暫停養老金的發放,但對其不會取消養老金,服刑期滿結束後可以繼續領取自己的養老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7. 退休了犯罪會影響退休金嗎
法律分析:退休人員犯罪判刑後停止發放養老金,服刑結束後可以繼續按原來標准享受養老金。服刑期間死亡的,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余額部分的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其他相應待遇。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8. 退休後犯罪還有退休金嗎
法律分析:退休後的養老金,屬於按規定參保,達到退休要求的公民的民事權利,也是社會保障系統的公民福利,是和公民的政治權利掛鉤的。被判了刑,還有沒有養老金,要分服刑期間和刑滿釋放後兩個階段分別說。被判刑,就被剝奪了政治權力,就沒有權利享受養老金了,服刑期間,一律停發。服刑期間,只發給生活費。什麼時候出獄了,恢復了自由身,也就恢復了政治權,就可以繼續享受養老金了。刑滿釋放後,按服刑前原有退休待遇,恢復享受養老金的權利,之後可以參與每年退休人員養老金的上調。服刑期間的養老金一律不會補發。
法律依據:《勞動人事部關於退休職工被判緩刑期間可否享受原退休待遇的復函》 第十一條 退休職工被判處徒刑宣告緩刑,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其在緩刑期間可以繼續享受原退休待遇。犯罪後被處以拘役,或判處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的人員,在其服刑期間,停發退休金,而且,在服刑期間,不參與退休金的調整。在服刑結束後,按照其服刑前的標准領取退休金,幷參加退休金的調整。
9. 退休人員服刑從判決之日算起嗎停發退休金嗎
您好!已經退休的服刑人員,宣判當月的養老金照常發放,從次月起停發。謝謝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