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遼寧省退休人員今年漲工資什麼政策
遼寧企業退休金漲10% 4月底前發放
2014年03月23日08:47 來源:沈陽晚報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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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4月份,遼寧省企業退休人員再去取養老金時,會驚喜地發現錢多了!3月22日,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下發了「關於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今年,遼寧省企業退休人員將迎來第十次基本養老金調整,增幅在10%左右。此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將從2014年1月1日起開始兌現。省人社廳表示,本次調整的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將在2014年4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今年,遼寧省企業退休人員迎來了第十次基本養老金上調。與以往一樣,此次基本養老金調整採取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原則。普遍調整體現了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體現了社會公平和待遇平衡原則,使不同時期退休人員待遇水平保持合理差距。同時,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人員等群體再適當提高調整水平。
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范圍
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的企業退休(職)人員,(包括已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五七家屬工」,不含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范圍內的建國前參軍的退休老工人),從2014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退休(職)人員符合國家、省規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2元。其中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
(二)退休(職)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分別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1.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2.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25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4.1954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2008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18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5.2009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95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80元。
6.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
(三)退休(職)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分別再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1.符合原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61號)規定范圍內的艱苦邊遠地區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2.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年滿80周歲(含80周歲)以上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四)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增加基本養老金,在和其他條件相同的退休人員同辦法、同標准調整後,統籌項目內養老金總額低於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標准。
「五七家屬工」養老金的調整
(一)「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養老金65元。
(二)「五七家屬工」符合下列條件的,分別再按以下標准增加養老金: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年滿80周歲(含80周歲)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幫您算賬
舉例:李女士是沈陽市一家企業的退休職工,1980年參加工作,2010年退休,工齡一共30年。2013年沈陽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後,她每月的養老金是1770元。
按照此次調整養老金的辦法計算,李女士此次每月增加的養老金額度是:
2×30+1×(30-15)+95=170元。
那麼調整後,李女士的月養老金將達到:1770+170=1940元。(記者丁寧)
(責編:孝媛、郭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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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2009遼寧退休漲工資細則
根據遼寧省的通知規定,你只能漲你的工齡那部份工資,你的工齡是31年乘上每年的2元,合計你這次漲了62元。
Ⅲ 遼寧省退休金漲工資明細表
遼寧省退休人員2018年繼續上漲退休金,但受經濟增速放緩、老齡化加速等因素影響,漲幅略低於去年,預計約為5%左右,具體方案還是要等今年3月份的全國人大會議以後才會出台。
Ⅳ 關於2009遼寧省退休職工漲工資的問題怎麼漲,漲多少。
按本人退休工資的10%漲,如果漲後仍達不到省退休工資的平均數,還可以再加4%左右。
Ⅳ 遼寧省退休人員漲工資細則
法律分析:(一)定額調整
1.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70元。
2.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5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
4.1954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2017年12月31日前退休(職)人員和「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55元。
5.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元。
(二)掛鉤調整
1.退休(職)人員符合國家、省規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其中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
2.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按照本人2018年12月領取的統籌內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按0.8%的比例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基礎上,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分別再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1.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2.符合國家原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61號)規定范圍內的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增加基本養老金,在和其他條件相同的退休人員同辦法、同標准調整後,統籌項目內養老金總額低於調整後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標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Ⅵ 遼寧省2010年退休工人漲工資細則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2-20
Ⅶ 遼寧省今年退休人員漲工資怎麼計算漲的金額啊
具體調整辦法為,全部退休人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其他符合額外條件的有另外增加標准。如,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00元;1949年1月1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90元;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6元;1954年1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2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退職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
《通知》還規定,擔任正高級專業職務的退休科技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0元,副高專業的科技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工商業者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今年的養老金調整政策中還增加了新內容:在2009年12月31日前,年滿80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
例如:某人1954年1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工齡32年。應漲工資:32年 X 2元/年 + 62元=126元
Ⅷ 關於遼寧省企業退休職工漲工資的方案
| 遼寧2010年企業退休職工漲工資政策具體調整辦法
遼寧2010年企業退休職工漲工資政策具體調整辦法
具體調整辦法為,全部退休人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其他符合額外條件的有另外增加標准。如,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00元;1949年1月1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90元;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6元;1954年1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2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退職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
《通知》還規定,擔任正高級專業職務的退休科技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0元,副高專業的科技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工商業者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今年的養老金調整政策中還增加了新內容:在2009年12月31日前,年滿80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
Ⅸ 遼寧省2009年退休人員漲工資細則
關於2010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直各有關單位: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0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185號)精神,經省人民政府批准,決定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對象和時間
2009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的企業退休(職)人員,從2010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退休(職)人員符合國家、省規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每滿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2元。
(二)退休(職)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分別再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1、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2、1949年1月1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間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90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期間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6元。
4、1954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2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
5、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元。
(三)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分別再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1、擔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退休科技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0元;擔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含高級技師)的退休科技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
2、原工商業者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
3、2009年12月31日前,年齡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齡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
4、符合國家原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61號)范圍的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四)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增加基本養老金,在和其他退休人員同辦法、同標准調整後,統籌內養老金低於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內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內月人均養老金水平。
三、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工作要求
本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企業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特別是此項工作在兩節期間進行落實,時間緊、任務重,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作為一項政治任務,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要抽調得力人員,認真做好調整待遇的審批工作;要採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計籌措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確保在2010年春節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遼寧省財政廳
二O一O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