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高級職稱退休年齡
退休年齡:男年滿60周歲,女幹部55周歲、女工人50周歲。根據2015年下發的《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機關事業單位縣處級女幹部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退休年齡問題的通知》;處級(含正、副處)女幹部和女性專業技術人員退休年齡規定內容如下:一、處級女幹部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採取延遲退休政策,年滿六十周歲退休。二、上述人員如本人申請,可以在年滿五十五周歲時自願退休。三、其中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還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可申請延遲退休,具體延遲年齡標准為:1、副教授級高級專家經批准可延長至65周歲退休,教授級高級專家經批准可延長至七十周歲退休。2、院士年滿70周歲退休,個別確因國家重大項目特殊需要,可適當延長退休年齡,最多延長至七十五周歲。
Ⅱ 女教師退休年齡新規定中高級職稱指的是正高還是副高
正高還是副高都要到年滿60周歲退休。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幹部、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職工年滿50周歲。
對於從事井下、高溫等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職工,規定退休年齡是男職工年滿55周歲,女職工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規定退休年齡為男職工年滿50周歲,女職工年滿45周歲。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由醫院證明,並經過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Ⅲ 2020年女性高級職稱退休年齡最新規定
2020年事業單位女性高級職稱退休年齡規定是六十周歲退休 ,但如果個人提出申請,也可以55周歲退休。
Ⅳ 女高級職稱退休的年齡
人 事 部
人退發[1990]5號
人事部
關於高級專家退(離)休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勞動人事)廳(局)、科技幹部局(處),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了進一步貫徹執行國務院有關高級專家退(離)休的規定,做好高級專家的退(離)休工作,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經國務院批准,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 高級專家退(離)休,仍按照《國務院關於高級專家離退休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國發[1983]141號)和《勞動人事部關於印發兩個「說明」的通知》(勞人科[1983]153號)中的附件一執行。
二、 女性高級專家,凡身體能堅持正常工作,本人自願,可到60周歲退(離)休。對年滿60周歲的少數女性高級專家,確因工作需要延長退(離)休年齡的,按國發[1983]141號和勞人科[1983]153號文件規定執行。
三、 國發[1983]141號文件中的少數高級專家「確因工作需要」延長退(離)休年齡,主要是指以下幾種情況:已承擔的重要工作(如重點攻關科研項目)和帶博士研究生等任務尚未完成,退(離)休後將對工作帶來較大影響的特殊專業和新學科、重點學科急需的;技術力量薄弱的單位確系工作需要的;在業務上起把關作用或在學科中起帶頭作用、退(離)休後尚無人接替的。
四、 高級專家的退(離)休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應嚴格按政策規定辦事。要從實際出發,根據單位的工作任務,專業技術隊伍的結構,以及高級專家身體健康狀況等情況確定其退(離)休。高級專家退(離)休時,所在單位的領導要實現同本人談話,做好思想工作,鼓勵其退(離)休後繼續為四化建設貢獻力量。
五、 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凡已退(離)休的高級專家,不再重新辦理,但要注意發揮他們的作用。
1990年2月27日
Ⅳ 國企高級職稱女性退休年齡
一般女性的退休年齡為工人五十周歲,幹部五十五周歲,取得高級職稱的女性為六十周歲,國企也執行這一政策。
Ⅵ 企業里的女高級職稱技術人員也是60退休嗎
2月27日晚有媒體報道中組部出台新規,具有正處級職位的女性幹部延遲到60歲退休,但這只是非主流媒體的消息。至今,中央媒體並無消息發布。這則消息是否真實,尚有待證實。
如果消息可靠,也僅是針對公務人員中具有處級待遇和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女性。此規定也有彈性,如希望55歲退休,本人可以申請。此規定可以視作延遲退休年齡的試水。
目前,對於大專院校、文藝團體、國有企業目前並沒有類似的政策出台。這些部門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退休年齡依然是男60、女55退休。
Ⅶ 女性高級專家能否延長退休年齡
符合條件的,可以延遲退休,下面是國務院文件:
國務院關於高級專家離休退休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
國發(1983)141號
為了充分發揮高級專家的作用,為社會主義建設事業多作貢獻,並有利於新生力量的成長和隊伍的更新,特製定本規定。
第一條
本規定所稱高級專家,系指:正副教授、正副研究員、高級工程師、高級農藝師、正副主任醫師、正副編審、正副譯審、正副研究館員、高級經濟師、高級統計師、高級會計師、特級記者、高級記者、高級工藝美術師,以及文藝六級以上的專家。
第二條
高級專家離休退休年齡,一般應按國家統一規定執行。對其中少數高級專家,確因工作需要,身體能夠堅持正常工作,徵得本人同意,經下述機關批准,其離休退休年齡可以適當延長。副教授、副研究員以及相當這一級職稱的高級專家,經所在單位報請上一級主管機關批准,可以適當延長離休退休年齡但最長不超過六十五周歲;
教授、研究員以及相當這一級職稱的高級專家,經所在單位報請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或中央、國家機關的部委批准,可以延長離休退休年齡,但最長不超過七十周歲;學術上造詣高深、在國內有重大影響的傑出高級專家,經國務院批准,可以暫緩離休退休,繼續從事研究或著述工作。
第三條
延長離休退休年齡的高級專家中,擔任行政領導職務或管理職務的,在達到國家統一規定的離休退休年齡時,應當免去其行政領導職務或管理職務,使他們集中精力繼續從事科學技術或文化藝術等工作。特殊情況經過任免機關批準的除外。
第四條
高級專家離休退休的待遇,按國家統一規定辦理。符合以下情況的,退休費標准可以適當提高:
(一)有重大貢獻的高級專家,經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或中央、國家機關的部委批准,其退休費標准可以酌情提高 5 %—15
%。提高標准後的退休費,不得超過本人原標准工資。
(二)建國後從國外或者從香港、澳門、台灣回來定居工作的高級專家,其退休費均按建國後參加革命工作退休幹部的最高標准發給。其中有重大貢獻的,再按本條(一)項規定提高退休費。
第五條
高級專家離休退休後,如身體尚好,可以接受部門或單位的聘請,擔任科學技術或文化藝術顧問,也可以直接承擔業務工作。聘請離休退休高級專家應簽訂聘請合同,聘請條件和受聘人員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六條
各單位和各部門要認真執行國務院關於幹部離休退休後政治、生活待遇的有關規定,對離休退休的高級專家應體貼關懷,熱情愛護;要積極主動地幫助他們繼續進行科學研究、資料整理、著書立說等工作,為他們的業務活動提供必要的方便。
第七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本規定發布以前,已經離休退休的高級專家,不再復職。
第八條 本規定由勞動人事部負責解釋。
Ⅷ 副高正高職稱退休年齡新規定
退休年齡最新規定2015中高級職稱是包括副高的。
法定退休年齡是指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即: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並且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
Ⅸ 事業單位女性高級職稱退休年齡是多大
男年滿周歲,女幹部55周歲、女工人50周歲。
Ⅹ 女性衛生系統副高級職稱 國家規定退休年齡是多大
毛市長批示的「關於醫療衛生系統女性高級職稱退休年齡的提議」的信件收悉,現答復如下:
《人事部關於高級專家退(離)休有關問題的通知》(人退發〔1990〕5號)規定:女性高級專家,凡身體能堅持正常工作,本人自願,可到60周歲退(離)休。
《國務院關於高級專家離休退休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國發〔1983〕141號)對高級專家進行了明確,高級專家系指:正副教授、正副研究員、高級工程師、高級農藝師、正副主任醫師、正副編審、正副譯審、正副研究館員、高級經濟師、高級統計師、高級會計師、特級記者、高級記者、高級工藝美術師,以及文藝六級以上的專家。
根據上述規定及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關精神,信中提到的衛生系統的女性主任醫師,若身體能堅持正常工作,本人自願,單位同意,可到60周歲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