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請問社保退休年齡是如何規定的
正常到齡退休:男性60周歲,女性工人50周歲(管理技術崗位的55周歲);
特殊工種提版前退休:男性55周歲,權女性45周歲;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提前退休:男性50周歲,女性45周歲。
靈活就業人員退休:男性60周歲,女性55周歲(也有個別地方規定女性50周歲退休)。
新農保或城鎮居民養老保險退休:男、女都是60周歲。
② 社保退休年齡最新規定2020
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可以申請退休。
根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2)中國社保退休年齡新規擴展閱讀: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五條不具備退休條件,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工人,應該退職。退職後,按月發給相當於本人標准工資百分之四十的生活費,低於二十元的,按二十元發給。
第六條退休工人易地安家的,一般由原工作單位一次發給一百五十元的安家補助費,從大中城市到農村安家的,發給三百元。退職工人易地安家的,可以發給相當於本人兩個月標准工資的安家補助費。
③ 買社保新規定退休年齡是多少歲
④ 社保新規定2020年最新規定退休年齡
目前還沒有變動,還是以前的男職工,幹部60周歲,特殊工種55周歲,病退50周歲退休,女職專工50周歲屬特殊工種45周歲,下崗女職工和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工作不滿十年的55周歲退休,事業單位女職工,幹部55周歲退休。
⑤ 2019年社保退休年齡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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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保規定的退休年齡
(一)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回男答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的;2004年1月1日後,以個體自由人身份參保的城鎮靈活就業人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的;經醫院證明和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的;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本人從業期間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二、最低繳費年限
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
⑥ 社保新規定多大年齡退休
60周歲
根據目前規定,無論是職工社保、靈活就業人員社保還是城鄉居民社保,男性的法定退休年齡均為60周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累計繳費滿15年就可以申請退休,辦理完退休手續的次月開始按月領取養老金。
⑦ 社保的新規定退休年齡和最低繳多少年
我國退休年齡是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
養老保險買滿十五年,醫療保險至少男性需要繳滿25年,女性需要繳滿20年,其他保險需要繳納至退休,退休之後才能享受保險待遇。
根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規定: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