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已經到了退休年齡,但社保繳費年限不足怎麼辦
1、勞動者社保交滿十五年還沒到退休的,勞動者可以不繳納社保,也可以繼續繳納社保,等到了退休的年齡,勞動者就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養老金能領取多少,主要看個人繳費年限長短、個人繳費基數高低和當地社會平均工資。2、如果是靈活就業人員,累計繳納滿15年,可以不用繼續繳納,但是斷繳的話,你在斷繳之後到法定退休年齡之前無法享受醫療保險。
② 社保實際交費年限與視同交費年限能否合並計算到退休給能辦理退休
社保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繳費年限是不是可以合並計算的?當然是合並計算的了,否則你那有那麼長的工齡
③ 社保退休年限有五年一個級別嗎
退休待遇的享受與當事人的社保繳納方式是無關的:
1、該項只與當事人的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社保關系所在地的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2、在當事人的就業地與當事人的戶口所在地都一致的前提下,本人的退休待遇及個人賬戶、統籌賬戶余額與當事人是個人繳納還是在用人單位參保,都是一樣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規定: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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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社會保險繳費年限是什麼
國家約在1992-1995年間(各省不同)開始實行了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在實行賬戶之前國家社會保險制度缺失,那時候已經參加工作的人員的工齡是需要認定的,但他們並沒有繳納養老保險費,於是國家規定把他們的工齡看作為參加養老保險繳費的年限,即為視同繳費年限。而之後,則根據實際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月數計算年限,即為實際繳費年限。
以吉林省為例,吉林省是1995年7月份開始建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如果某個人是1980年1月份上班,之後正常參加養老保險到2013年5月份,則他的198001-199506期間為視同繳費年限,199507-201305為實際繳費年限。
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實際繳費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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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社保繳多少年可以退休
十五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5)退休社保繳費年限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三條:用人單位或者個人認為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的行為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用人單位或者個人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依法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核定社會保險費、支付社會保險待遇、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接續手續或者侵害其他社會保險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個人與所在用人單位發生社會保險爭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用人單位侵害個人社會保險權益的,個人也可以要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依法處理。
⑥ 社保繳費年限 退休金
1,社保繳費年限、繳費工資(金額)是計算養老金發放標准之一。
2,繳費年限越長、繳費工資超高,退休後領取的養老金越多。
3,《社會保險法》規定: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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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社保繳費年限與退休金關系
2008年以前退休的工齡對退休金有影響;2008年以後退休的工齡對退休金沒有影響。
2008年以後,月退休金由兩部分組成,一個是社會平均工資的20%,一個是個人帳戶的累計金額除以120。跟工齡就沒有太大的關系了,因為工齡長個人帳戶的累計金額不一定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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