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6年已經退休的公務員漲工資嗎
1、國務院已經發文了。 從2016.7開始。 具體實施日期要看省市發文。
2、公務員退專休屬收入的計算方法如下:
公務員退休收入=(退休前工資+崗位津貼)×X%的+本地退休福利+住房補貼。其中X%的規則是:
至少35歲,根據90%的總脂肪; 在30-35歲,根據在20-30的脂肪總量的85%歲,根據80%總脂肪超過10-20歲的,70%的總脂肪壽命10年,根據總脂肪的50% BR />其中主要的退休前的工資由四個部分組成:基本工資,工齡工資和職務工資,薪金水平。
無論退休前工資的前只有一小部分,通常公務員退休前的工資是主要的支撐位崗位工資和薪金的組成部分,因此,基本工資和工齡工資計算及全額支付,而工資和崗位工資水平需要按下後工作幾年一定比例的發展而言,是為X%。
員工的工資相對較高的波動性存在,也沒有公務員工資的波動。在這方面,企業付出自己的職業來衡量和計算工資,而不僅僅是他們的工資計算退休時,公務員退休金福利主要包括工資水平。
雖然公務員的退休享受高,但相比其他工人失蹤失業保險,社會保障等,另外,作為計算不同公務員退休金及其他雇員退休所不能比擬的。
2. 2016年退休工資漲多少
2016年退休職工增加基本養老金,按2015年度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6.5%整體調整,機關事業與企業退休職工同步調整,調整比例企業會適度高於機關事業。但具體辦法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各地規定不同,如何漲還要看所在省份的規定。
以下提供河南省的規定,可供參考: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財政廳
《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豫人社養老〔2016〕11號
各省瞎市、省直管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直各部門,中央駐豫各機關事業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37號)和《關於做好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的函》(人社養司函〔2016〕19號)精神,經省人民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務部,現就我省2016年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從2016年1月1日起,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含退職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老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退休工人,下同)。
二、調整辦法
(一)定額調整。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0元。
(二)掛鉤調整。
1. 企業退休人員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2.5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在上述基礎上,再按企業退休人員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不含取暖補貼)的0.5%計算增加。
2.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不含取暖補貼)的3.5%計算增加。
2015年12月份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按照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計算此項增加額。
(三)適當傾斜。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再適當提高下列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1.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3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35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4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45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50元;年滿90周歲60元。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准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准。
2. 按照本通知進行普遍調整和高齡退休人員適當傾斜標准增加養老金後,月養老金仍未達到1000元的退休人員,再增加20元,但增加後不得超過1000元。
3.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在按以上規定調整後達不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三、資金來源
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直接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在資料庫中增加,實行社會化發放。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完成參保登記工作並建立資料庫的地方,可直接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在資料庫中增加,實行社會化發放;資料庫不完善的地方,可暫由退休人員原單位發放,隨後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結算。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四、工作要求
這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第一次同步按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調整待遇,直接關系各類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情況復雜,利益平衡的難度大,各地要清醒認識組織實施的復雜性和艱巨性,切實將其作為一項政治任務和重點工作,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全力以赴抓好落實,確保9月份將增加的養老金發放到位。同時,要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等措施,提高基金支付能力,確保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拖欠。各地落實情況請於2016年10月15日前書面報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執行中發現問題,請及時報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2016年9月5日
3. 有人說2016年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漲工資是真的嗎
今年已經有19個地區調整了最低工資標准。調整之後,從最低工資標準的絕對數上來看,全國月最低工資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准最高的仍然是上海,分別達到1820元和17元,今年全國已有北京、天津、上海、廣東等23個省(區、市)發布了2014年企業工資指導線。
19地區上調最低工資標准 平均增幅收窄
25日,人社部年終會議上透露的數據顯示,今年已經有19個地區調整了最低工資標准。
這19個地區分別為:重慶、陝西、深圳、山東、北京、上海、天津、山西、青海、甘肅、雲南、四川、江西、貴州、內蒙古、河南、浙江、江蘇、河北。
調整之後,從最低工資標準的絕對數上來看,全國月最低工資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准最高的仍然是上海,分別達到1820元和17元。
從最低工資增長幅度看,今年最低工資平均漲幅較往年出現下降。人社部透露的數據顯示,今年19個地區調整了最低工資標准,平均增幅在14.1%。
雖然增長幅度達到了兩位數,但14.1%仍是近年最低水平。人社部數據顯示,2011年全國24個省份調整最低工資標准,平均增幅22%;2012年25個省份調整最低工資標准,平均增幅20.2%;2013年全國27個地區調整了最低工資標准,平均調增幅度為17%。
23省份調整工資指導線 多地基準線下降
據不完全統計,今年全國已有北京、天津、上海、廣東等23個省(區、市)發布了2014年企業工資指導線。企業工資指導線由基準線、上線和下線構成,是給當地企業合理確定工資增長水平的參考依據,但並不具有強制性。在這23個省份中,河南和新疆的基準線最高,均為15%;廣東的基準線最低,為9%,是目前唯一基準線低於10%的地區。值得注意的是,今年調整工資指導線的省份數量已經超過2013年全年。數據顯示,2013年有17個地區調整工資指導線,基準線普遍在14%左右。
雖然今年調整工資指導線的地區數量比2013年增多,但今年工資指導線平均漲幅出現下調。統計顯示,這23個省份的基準線平均約為12.4%,較去年下調。其中,廣東、山東、新疆等地的基準線均比去年出現下降。
未來工資水平不會大幅上漲?收入分配差距待縮小
由於最低工資標准、工資指導線的制定均會參考當地經濟發展狀況、物價水平等因素,因此,最低工資標准和工資指導線漲幅雙雙縮小,也凸顯出當前中國經濟面臨著較大的下行壓力。
那麼,這是否意味著未來中國的工資水平漲幅將繼續下降?中國社科院工業經濟研究所日前發布的一份報告就指出,綜合經濟增長、企業經營業績、最低工資標准和勞動力供給等因素對工資的影響,可以認為中國的工資水平在今後一段時間內不會像前幾年那樣大幅度增長,但高素質人力資源的工資水平仍將保持較大幅度增長。
報告指出,近年來國內外經濟形勢發生變化,中國經濟增長放緩,企業業績下滑,經濟面臨轉型升級、結構調整的壓力,在這個形勢下,最低工資標准上調幅度收窄,平均高工資增長幅度較之前以往明顯降低。
而上述報告也建議,政府應該通過減稅等政策促進企業設備投資,提升管理,為實現工資增長與企業發展良性循環創造條件,同時應採取抑制壟斷行業平均工資增長幅度、完善個人所得稅徵收制度等綜合政策措施來縮小收入分配差距。
4. 退休人員漲工資2016年新政策
人社部、財政部的《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規定,2015年12月底前已退休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可以增發養老金,總體水平是在2015年度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並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但是,除上海已在5月31日出台實施細則外,其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執行方案尚未明確。各地的政府在抓緊制定實施細則,正式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等待,但養老金增加部分均從2016年1月起補發。
5. 2016年退休人員工資漲多少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37號)規定,自2016年元月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規定辦理完退休(退職)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增加比例為2015年度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6.5%,具體辦法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
以下提供四川省的規定,僅供參考: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財 政 廳
《關於2016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川人社發〔2016〕37號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級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經省政府批准,現就做好2016年我省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通知如下,請按照執行。
一、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對象和時間
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象為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規定辦理完退休(退職)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符合上述條件,但在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或終止養老保險關系的退休(退職)人員除外。增加基本養老金從2016年1月1日起執行。
本次增加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退休人員年齡周歲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12月31日。
二、調整基本養老金的標准和辦法
(一)定額調整辦法。
每人月基本養老金增加40元。
(二)掛鉤調整辦法。
1.企業退休人員:
一是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3.5%;
二是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對超過的年限每滿1年增加3元。
2.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10月1日及以後退休的人員:
按照企業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辦法調整。
3.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員:
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5.0 %。
(三)適度傾斜辦法。
屬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員,先執行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辦法,再按以下標准和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同時符合本款下列兩類及以上情形的,可重復累加享受:
1.高齡退休人員。
(1)滿70歲且不滿80歲,增加40元;
(2)滿80歲且不滿90歲,增加80元;
(3)滿90歲及以上,增加120元。
2.2015年年度內艱苦邊遠地區新增企業退休人員。
(4)一、二類的增加40元,三、四類的增加50元,五、六類的增加60元。在此前調待中已經享受此項傾斜政策的人員不再重復享受。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
(5)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文件予以傾斜,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三、調整基本養老金的資金渠道
(一)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除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補助外,分別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並列入2016年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預算。各地要按照省級統籌要求,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力度等措施,確保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及時足額兌現。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社保經辦機構要進一步加強基本養老保險的擴面、征繳、清欠工作。
(二)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按原渠道解決。
(三)由省社會保險管理局直接管理的重點森工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由省社會保險管理局統一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核撥。
四、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其他有關規定
(一)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有關規定,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應按退休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等項目各占基本養老金的比例,分別從個人賬戶儲存額余額和社會統籌基金中列支。如無個人賬戶或個人賬戶儲存額不足的,統一由社會統籌基金列支。
(二)退休人員截至2016年1月1日仍在服刑、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暫予監外執行、假釋期間的,不增加基本養老金。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的,暫不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有關企業退休軍隊轉業幹部的范圍,按《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貫徹200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川勞社辦〔2002〕87號)的規定認定。
(四)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社保經辦機構按國家和省規定核定確認數據為准。退休人員的年齡,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社保經辦機構按政策規定已確認記載的為准,並按實際周歲確定。
(五)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中,基本養老金已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待遇調整由社保經辦機構負責落實並由基金支付;基本養老金仍由原單位代發的,可先組織原單位代調,所需資金暫按原渠道列支,待完成參保登記後再進行結算。
五、切實做好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
(一)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我省廣大退休人員的關懷。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和社保經辦機構,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切實採取措施,確保9月底前將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
(二)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審批,由各級社保經辦機構具體辦理。
(三)本通知下發後,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社保經辦機構要及時按工作調度要求,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社保局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要在10月18日前將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的完成情況(含相關附表)專題報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四)各地在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中,必須嚴格執行調待政策,不得將不屬於基本養老保險范圍的其他人員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將對此進行監督檢查。
六、本通知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解釋。
2016年9月6日
6. 2016年12月退休今年1月辦退休手續今年能漲工資嗎
今年1月辦退休手續抄今年是不能漲工資的襲。
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調整范圍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不含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員)。
總體調整水平按照各地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
7. 2016年退休的公務員工資漲完了嗎
退休人員根據當地的財政收支情況漲工資,不同地區,會有差別。 1、公務員的工齡是從任命為公務員之日所屬月份到退休或死亡之日所屬月份的年數(不滿1年時,每個月按1/12計算)。 2、退休的公務員、軍人、私立學校教職員(不適用公務員年金法,軍人年金法,私立學校教員年金法者除外。)重新任命為公務員時,按照本人意願,根據以前的年金法計算的工齡或服役時間可以與第1項的工齡合並計算。 3、任用為公務員以前的符合兵役法的現役軍人或不是志願而任用的下士官的服役時間可以計入第1項的工齡。 4、給予退休津貼時,除了因下列情況以外的離職期間,需從工齡中減去其1/2。 (1)因公負傷、職業病; (2)按照兵役法服役時間; (3)被國家機構,外國機構臨時僱用; (4)執行其他法律規定的義務工作時間合並計算的工齡。